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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0-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 临2014-038 证券代码:113006 证券简称:深燃转债 深圳燃气关于获得政府补助资金的 后续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7月6日,公司公告了《深圳燃气关于获得政府补助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3-020),披露公司将收到深圳市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30,081万元。近日,公司收到深圳市财政委拨付的部分补贴5,149万元,加上之前公司已分批收到的深圳市财政委拨付部分补贴12,038万元、12,834万元(公告编号:临2013-041、临2014-021),公司已合计收到30,021万元,预计余下的60万元在年内到账。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公司认定上述30,081万元的政府补助资金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自收到该补助资金之日起确认为递延收益,并从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按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约20年)逐年转入损益。预计该项补助将增加公司年度利润约1,500万元,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 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临2014-039 证券代码: 113006 证券简称: 深燃转债 深圳燃气关于2014年第三季度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转股情况:2014年第3季度,共有2,000元“深燃转债”已转成公司股票,转股数为240股,占本公司可转债转股前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01%。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14年9月30日,尚有1,599,943,000元“深燃转债”未转股,占“深燃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644%。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2013年12月1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456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了1,600万张面值为100元的可转债,发行总额160,000万元。 (二)2013年12月27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发字[2013]119号文同意,公司上述可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代码“113006”,简称“深燃转债”。 (三)2014年6月16日,公司上述可转债开始进入转股期,初始转股价格为8.46元/股;2014年6月19日,公司发布《深圳燃气关于根据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自2014年6月25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8.32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情况 (一)本次转股情况 2014年第三季度,共有2,000元“深燃转债”已转成公司股票,转股股数为240股。 (二)累计转股及余额情况 截至2014年9月30日,“深燃转债”累计共有57,000元转成公司股票,转股股数为6,741股。尚有1,599,943,000元“深燃转债”未转股,占“深燃转债”发行总量的99.99644%。 三、股本变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本公司股份数据资料,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四、其他 咨询部门: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电话:0755-83601139 传 真:0755-83601139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1139 证券简称:深圳燃气 公告编号:临2014-040 证券代码:113006 证券简称:深燃转债 深圳燃气2014年第三季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告所载2014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合并) 单位:万元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大力发展工商业用户,天然气销售量增加,天然气销售量为11.28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10.33亿立方米增长9.20%,其中电厂天然气销售量为3.28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2.87亿立方米增长14.29%;公司营业收入为710,541万元,较上年同期621,602万元增长14.31%,主要是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批发销售量增加所致,其中天然气销售收入为369,903万元,较上年同期339,500万元增长8.96 %;液化石油气批发销售收入为215,772万元,较上年同期172,304万元增长25.23 %。 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2.12%,主要原因是公司上年同期确认处置喜年中心等二处房产收益9,255万元(有关房产处置情况详见《深圳燃气关于喜年中心等二处房产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2-031号)。 三、备查文件 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首席财务官、总会计师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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