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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0-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电子 公告编号:2014-062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三泰电子”)配股方案已经2013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3年12月25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现本次配股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65号文核准。 2、本次配股以201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369,631,383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2股的比例向股权登记日全体股东配售,共计可配股票总数量为73,926,276股。本次配股全部采取网上定价方式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由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3、本次配股价格为10.14元/股,本次配股代码为“082312”,配股简称“三泰A1配”。 4、本次配股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14年10月14日(R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三泰电子全体股东配售;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补建先生承诺,将以现金全额认购其可获配的股份。 5、本次配股结果将于2014年10月23日(R+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6、如本次发行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7、本发行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股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2014年10月9日(R-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媒体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意义: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股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201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369,631,383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2股的比例向股权登记日全体股东配售,共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73,926,276股。 4、发行人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补建先生(持有本公司36.03%的股份)已出具《承诺函》,补建先生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可获配售的所有股份。 5、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10.14元/股,配股代码为“082312”,配股简称“三泰A1配”。 6、募集资金数量:本次配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5,000万元(含发行费用)。 7、发行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2014年10月14日(R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三泰电子股份的全体股东。 8、发行方式:网上定价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9、承销方式:代销。 10、本次配股的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
注1:以上时间均为正常交易日。 注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办法 1、配股缴款时间 本次配股的缴款时间为2014年10月15日(R+1日)起至2014年10月21日(R+5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认购缴款方法 原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为“082312”,配股简称“三泰A1配”,配股价10.14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2),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指南(2013年版)》中的零碎股处理办法处理,请股东仔细查看“三泰A1配”可配证券余额。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配股数量限额。 3、原股东所持股份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的,分别到相应营业部认购。 三、发行结果处理 1、公告发行结果 三泰电子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4年10月23日(R+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告发行结果,内容包括全体股东认购情况、控股股东履行承诺情况、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可配股数量的比例、本次配股最终结果以及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2、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如本次发行成功,则三泰电子股票将于2014年10月23日(R+7日)进行除权交易;如公司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如代销期限届满,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本次拟配股数量的70%,本次配股失败,则三泰电子股票将于2014年10月23日(R+7日)恢复交易。 3、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 如本次配股发行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1)退款时间:2014年10月23日(R+7日); (2)退款额: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 (3)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计息起止日:股东配股缴款次日起至退款日前一日,即2014年10月22日(R+6日); (5)利息部分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如有)。 四、网上路演安排 为使投资者更详细地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发行人拟于2014年10月13日(R-1日)14:00—16:00在全景网(http://www.p5w.net/)进行网上路演。 五、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股东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六、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三泰电子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在本次配股结束后刊登的《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公告。 七、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 名 称: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2号 法定代表人:补建 董事会秘书:贾勇 电 话:028-62825222 传 真:028-62825188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电话:010-84183340 传真:010-84183221 联系人:李志杰 特此公告。 发行人: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电子 公告编号:2014-063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配股网上路演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65号文核准,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泰电子”、“公司”或“发行人”)将以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2014年10月14日(R日)收市后三泰电子股本总数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2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配股说明书摘要》和《配股发行公告》已于2014年10月9日(R-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本次发行《配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为方便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的有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对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一、网上路演时间:2014年10月13日(星期一)(R-1日)PM 14:00—16:00。 二、网上路演网址:全景网(http://www.p5w.net) 三、参加人员: 发行人董事会和管理层主要人员,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人员。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发行人: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0月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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