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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0-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1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于2014年10月7日,在本公司办公楼101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4年9月30日以书面送达或电邮形式由专人负责通知到各董事。公司现任董事8名,均亲自出席会议。公司现任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梁柏松先生主持。到会董事经讨论,以记名表决方式通过: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审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具体内容祥见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二、《关于为美达尼龙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美达尼龙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班子意见,董事会同意美达尼龙向银行申请融资时,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担保业务。 因本公司目前对外担保及拟担保的总额累计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同时也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根据有关规定,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审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美达股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祥见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五、《美达股份融资管理制度》(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祥见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六、《关于美达股份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的提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提名郭敏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依法选举。 附件一: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二: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7日 附件一: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郭敏,男,1972年12月出生,纽约理工MBA学位。2004年6月至2007年2月任职太原刚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太原刚玉控股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常务副董事长。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任山西浙江企业联合会会长、山西太原国际贸促会副会长。2007年2月至2008年12月任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9年2月至2013年9月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2013年9月至今,郭敏在本公司的相对控股股东江门市君合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江门市天昌投资有限公司和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没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任职资格合法。 附件二: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独立董事,现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美达股份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名单的提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合法性:经认真审阅被提名人郭敏的简历等,没有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任职资格合法。 2、程序性:提名上述人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将董事会提出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 徐东华、郭亚雄、李汉国 2014年10月7日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2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10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4 年 1 月 26 日起陆续发布八项新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三项为新增的会计准则,以及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五项会计准则,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是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八项新会计准则。按照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照具体情况修订了原有公司内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的具体内容,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主要涉及以下方面,此等变更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规范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纳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范范围。 本公司根据该准则要求,修订了有关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同时本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自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规范了职工薪酬的定义,短期薪酬会计处理规范,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规定,并引入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完整地规范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公司按照该准则的要求进行做了适当的修改并在财务报表及附注中进行列示与披露。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修改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并将“费用按照性质分类的利润表补充资料”作为强制性披露内容,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该准则建立了判断控制存在与否的单一模型,规定对被投资方形成控制需要具备的三个要素为:(1)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2)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3)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根据该准则,本公司已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要素以确认对被投资方是否具有控制权及是否应当被合并。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5、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规范了公允价值定义,明确了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根据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将公允价值计量划分为三个层次,并对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信息的披露作出了具体要求。公司按要求对相应的会计政策进行了修订,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6、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规定,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该准则要求合营方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本公司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变更了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7、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规定,规范并修改了企业对子公司、合营安排、联营企业以及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所享有的权益的相关披露要求,公司按披露要求执行,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8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公司按披露要求执行,该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本公司七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2014年财政部陆续发布的2号、9号、30号、33号、37号、39号、40号、41号等会计准则,本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8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7日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3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达尼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达尼龙”)为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4年10月7日,本公司七届董事会召开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美达尼龙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为上述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时,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目前,美达尼龙因进出口贸易经营需要向银行直接融资,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班子意见,董事会同意上述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时,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担保事项。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美达尼龙于2003年7月在香港注册成立,注册资本 501.2万美元,由本公司全资直接控股,郭敏和朱明辉担任董事,主营业务为进出口贸易。2013年,美达尼龙营业收入5.80亿元,利润总额99.76万元,净利润81.23万元,总资产2.72亿元,总负债1.60亿元(流动负债1.55亿元,其中银行借款515.95万元),净资产1.12亿元,资产负债率58.72%。2014年1- 8月, 美达尼龙营业收入3.20亿元,利润总额188.97万元,净利润157.79万元,2014年8月末总资产2.09亿元,总负债0.95亿元(流动负债0.92元,其中银行借款为278.25万元),净资产1.1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45.35%。 三、担保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美达尼龙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担保风险控制 美达尼龙作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其经营业务均由本公司统一安排调度,受本公司的监控,且美达尼龙将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因此,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并不会增加自身的或有负债风险,该担保行为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董事会意见 美达尼龙的融资额度将主要用于满足其进口采购业务的资金需求,而美达尼龙的进口采购业务的主要客户为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因此本次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对称合理。美达尼龙相关业务的付款主要责任方主要集中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偿付风险在本公司可控范围内。美达尼龙的直接融资可有效降低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占用,有利于舒缓本公司的资金压力,提高本公司的综合资金使用效能,融资总额此消彼长,整体并不增加本公司的融资风险,符合本公司长远发展需要。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班子意见,董事会同意美达尼龙向银行申请融资时,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担保事项。 因本公司目前对外担保及拟担保的总额累计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同时也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根据有关规定,上述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审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作为美达股份的独立董事,对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美达尼龙向银行申请融资时,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银行授信额度的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向全资子公司美达尼龙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融资额度的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正常的业务经营需要,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我们同意上述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披露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不含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4.05亿元,占本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9.08%,没有逾期担保款项。本公司在2011年6月27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批准《关于为德华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会德华尼龙切片有限公司的对外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6亿元的担保额度,本公司于2014年8月24日召开的七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已通过对常德美华、四川美华、南充美华提供总额不超过9亿元担保额度的议案,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本公司对上述三家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以及本次对美达尼龙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担保事项获得股东大会通过,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最高将达16.2335亿元,占本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56.66%,占本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62.01%。 八、备查文件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7日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4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监事会第16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于2014年10月7日在本公司102会议室召开第16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4年9月30日由专人电话和书面通知各位监事。公司现任监事3人,均参加了会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案》,同意汤朝阳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请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附:监事候选人简介 汤朝阳,男,1970年10月出生,1994年毕业于西北轻工业学院(现陕西科技大学),1994年7月至2001年初,在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工程师;2001年初至2012年7月,在江门市新会区天健家具有限公司任采购部部长;2012年10月至今,在梅州市中大南药发展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梅州市中大南药发展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梁伟东先生的母亲吴娩女士。汤朝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7日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5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由公司七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决议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除现场会议以外,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还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0月27日14:30开始。 (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4年10月24日15:00-2014年10月27日15:00。 (三)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4年10月27日9:30-11:30和13:00-15:00。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10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现场会议地点:本公司2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2.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美达股份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3)《美达股份控股股东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4)《关于聘请立信事务所为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议案》 (5)《关于为常德美华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6)《关于为四川美华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7)《关于为南充美华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8)《关于为美达尼龙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9)《美达股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10)《美达股份融资管理制度》 (11)《选举郭敏为美达股份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选举汤朝阳为美达股份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披露情况:有关内容见《证券时报》分别于2014年3月18日、4月30日、8月26日、10月9日分别刊登的《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决议公告》、《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决议公告》、《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决议公告》、《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七届监事会第16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 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内容见本通知附件)和持股凭证。 (3)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请于2014年10月23日15:00前,将签妥的《授权委托书》传真至本公司办公室备查(会场正式报到时出具相关原件)。 2.现场登记时间:2014年10月27日14:00-14:25。 3.登记地点:本公司股东大会会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 1.投票代码: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0782”。 2.投票简称:“美达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10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美达投票”对应的“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 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美达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 以1.00 元代表第1个需要表决的议案,2.00 元代表第2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以此类推。100元代表所有需要表决的议案。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 价格如下表: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同意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即在进行投票时选择“买入”后,“委托价格”申报为“100元”,“委托股数”申报为“1股”,并对以上申报进行确认。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 2014 年10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交易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4 年10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2.1、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交所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深交所认证中心可办理数字证书的新办、补办、更新、冻结、解冻、解锁、注销等相关业务。 2.2、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录网址:http://www.szse.cn、http://wltp.cninfo.com.cn或者其他相关系统开设的“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 3、投资者根据获取的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 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 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江门新会区江会路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529100 电话:07506103091、07506107981 传真:07506103091 联系人:朱明辉 谭景熙 2.会议费用:股东自理 五、备查文件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七届监事会第16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通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本人)按以下权限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书签发日期: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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