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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0-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4-043 浙江华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到位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80号)核准,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1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不低于每股9.13元。截止2014年9月23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9.16元,募集资金总额91,60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76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0,837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2014]第610397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三方存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计划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并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2013年9月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3年11月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截止2014年9月23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的具 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截至2014年9月23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经公司五届董事会十六次、五届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人发表意见,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具体详见2014年10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注册会计师鉴证报告; 5、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0 月 8 日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4-044 浙江华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0月8日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380号”文批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9.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1,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6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0,837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61039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情况 募集资金净额为90,837万元,扣除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有资金542,995,994.73元后,截至2014年10月7日,募集资金净额剩约36,559.24万元(包括银行利息)。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一)投资额度 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投资期限 自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6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所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及子公司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授权事宜 因银行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确定委托理财金额、期间,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上述受托方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应当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关的核查意见。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公司实际需求,适时适度的进行投资及调整,但不排除该项投资收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银行理财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保荐机构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华峰氨纶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2、公司目前现金流充裕,自有资金较多,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择机投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同时,公司管理层已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履行了相应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备查文件: 1、《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4-045 浙江华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0月8日,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华峰重庆氨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氨纶”)进行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380号”文批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9.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1,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6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0,837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61039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投资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为顺利完成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根据公司2014年10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对华峰重庆氨纶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25,0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为10,000万元,15,0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完成前后,重庆氨纶的注册资本、持股情况如下表:
此次对重庆氨纶的增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重庆氨纶 公司名称:华峰重庆氨纶有限公司 住 所:重庆市涪陵区白涛化工园区华峰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杨从登 注册资本:三亿元整 实收资本:三亿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氨纶产品的制造、销售及技术开发。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以及影响 公司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公司通过向重庆氨纶增资的方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稳步推进和实施,增强全资子公司重庆氨纶的资本实力,改善公司整体财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重庆氨纶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不影响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明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重庆氨纶进行增资;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2014年10月9日巨潮资讯网。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4-046 浙江华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9月29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由公司董事长杨从登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 380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100,000,000股,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838,400,00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38,4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838,400,000元。因此需要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具体如下: 原: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3840万元。 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3840万元。 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7384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384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2014年10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全文详见2014年10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第610419号验资报告《关于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确认了截至2014年9月23日,公司(含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542,995,994.73元。鉴于募集资金已到位,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述自筹资金。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全文详见2014年10月9 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610419号《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东方花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全文详见2014年10月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1亿元)进行保本型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并在决议有效期内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全文详见《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刊登于2014年10月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华峰重庆氨纶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对华峰重庆氨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氨纶”)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2.5亿元,其中实收资本为1亿元,1.5亿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前重庆氨纶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重庆氨纶注册资本将由3亿元人民币增至4亿元人民币。 全文详见《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华峰重庆氨纶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刊登于2014年10月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过程中优化管理结构、提高管理效率及整合资源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华峰化工有限公司计划将其全资子公司辽阳华峰聚氨酯有限公司所涉及的资产、业务、人员纳入整合及重组范围,进一步促进优势资源的合理配置。本次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授权辽宁华峰化工有限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吸收合并相关的一切事宜,直至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事宜全部办理完毕,公司会根据有关规定披露后续进展情况。 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4-047 浙江华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9月29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0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永快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第610419号验资报告《关于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鉴证报告》,确认了截至2014年9月23日,公司(含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542,995,994.73元。鉴于募集资金已到位,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述自筹资金,内容和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详见2014年10月9 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 610419号《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东方花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全文详见2014年10月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2014年10月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的情况下,以对子公司增资的方式来实施募集资金的投入,符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安排,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项目、增强公司竞争力、提升盈利能力,确保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本次增资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同意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 本次增资前重庆氨纶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重庆氨纶注册资本将由3亿元人民币增至4亿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14年10月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根据经营发展过程中优化管理结构、提高管理效率及整合资源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华峰化工有限公司计划将其全资子公司辽阳华峰聚氨酯有限公司所涉及的资产、业务、人员纳入整合及重组范围,进一步促进优势资源的合理配置。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10月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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