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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0-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98 证券简称: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8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10月8日上午10: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张华凯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9月30日以书面、传真加电话确认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公司监事张论业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讨论,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5月28日发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9)关于《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的文件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原《公司章程》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5月28日发文的公告(编号:[2014]20)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文件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原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公司流动资金和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通过银行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终止<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上述议案最终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25,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 公司综合考量此次风险投资的各项因素,考虑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同意终止此次风险投资事项,截至目前公司未签署任何与此有关的约束性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4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002498 证券简称: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9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10月8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4年9月30日以书面、传真加电话确认的方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论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现场会议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5月28日发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9)关于《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的文件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原《公司章程》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5月28日发文的公告(编号:[2014]20)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文件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原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公司流动资金和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通过银行对外提供委托贷款,可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终止<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上述议案最终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25,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 监事会认为:此次风险投资不确定因素较多,加之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并考虑市场环境等,同意公司董事会终止此次风险投资事项,截至目前公司未签署任何与此有关的约束性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002498 证券简称: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0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缆股份”)拟通过银行,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青岛华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置业”)提供财务资助,有关情况如下: 一、对外财务资助的概述 (一)财务资助对象:华金置业 (二)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3亿元 (三)期限:2亿元贷款期限为1年,1亿元贷款期限为2年。 (四)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五)年利率:12% (六)利息支付:每季度付息一次 (七)保障措施 1.抵押措施:华金置业向受托银行提供其开发建设的龙泽书苑项目的部分住宅及商业网点做抵押,其中住宅约2万平方米、商业网点约2万平方米,按当前市场销售价格应达到7亿元。华金置业方确认,至本协议签订之日,用作抵押的上述房地产除抵押给建设银行青岛分行外,未再向其他方设定其它抵押或存在其它权利负担。 2.股权质押:华金置业及青岛东卫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卫实业”)的股权全部质押给受托银行或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并相应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3.保证:东卫实业、青岛中昊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昊经贸”)、张永聚向受托银行或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对委托贷款及利息的的偿还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责任。 (八)贷款用途 华金置业承诺,贷款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建设银行青岛分行的贷款,并最迟于受托银行放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解除龙泽书苑项目部分住宅及商业网点的原有抵押,使受托银行或汉缆股份成为第一顺位的抵押权人。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于2014年10月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自公告之日起前十二个月未发生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公司承诺,在此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华金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号:370212228040293 法人代表:张永聚 注册资本:56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1年02月19日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85-1号10号楼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二)股权架构 截至公告之日,华金置业股权架构如下:
(三)财务状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华金置业总资产9.43亿元,总负债8.07亿元,净资产1.36亿元,资产负债率85.58%。2013年度,华金置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亿元,净利润-0.12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14年8月31日,华金置业总资产9.40亿元,总负债8.15亿元,净资产1.25亿元,资产负债率86.70%。2014年度1-8月份,华金置业实现销售收入0亿元,净利润-0.11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华金置业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青岛东卫实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号:370200018085872 法人代表:尹君 注册资本:48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5年05月31日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85-1号10号楼301室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资产管理服务及策划;批发零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纺织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土石方工程,绿化工程,设备租赁,房屋租赁。(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2.股权架构 截至公告之日,东卫实业股权架构如下:
3.财务状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东卫实业总资产1.42亿元,总负债0.70亿元,净资产0.72亿元,资产负债率49.30%。2013年度,东卫实业实现销售收入1.23亿元,净利润0.08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14年8月31日,东卫实业总资产1.53亿元,总负债0.73亿元,净资产0.80亿元,资产负债率47.71%。2014年度1-8月份,东卫实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81亿元,净利润0.08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青岛中昊经贸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号:370212228079393 法人代表:尹君 注册资本:286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6年01月11日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85-1号10号楼201室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销售:纺织原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橡胶制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金属材料、钢材、家具、办公用品、机械电子产品、电子设备、汽车(不含小轿车),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土石方工程,绿化工程,上下水管道、线路安装,装饰装潢工程,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不含营运车辆)。(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2.股权架构 截至公告之日,中昊经贸股权架构如下:
3.财务状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中昊经贸总资产1.10亿元,总负债0.62亿元,净资产0.48亿元,资产负债率56.36%。2013年度,中昊经贸实现销售收入1.30亿元,净利润0.07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14年8月31日,中昊经贸总资产1.20亿元,总负债0.65亿元,净资产0.55亿元,资产负债率54.17%。2014年度1-8月份,中昊经贸实现销售收入0.59亿元,净利润0.05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张永聚 张永聚,男,中国公民,身份证号37020519******5054,住址为青岛市市北区黄山路27号。 四、委托贷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通过委托银行贷款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对贷款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的评估,认为贷款对象有较强的偿债能力,且抵押担保措施充分,此次委托贷款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华金置业业务发展前景较好,本次委托贷款担保措施有力,本次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目前自有资金充裕,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公司流动资金和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通过银行实施委托贷款,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效益,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借款人信用情况较好,有偿债能力,且偿债保障措施合法合规,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总体经营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提供委托贷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基于上述情况,同意该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方案。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公司流动资金和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通过银行对外提供委托贷款,可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方案。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包含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及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0万元,逾期未收回的金额为0万元。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002498 证券简称: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1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14年10月27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大会拟定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4年10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0月27日(星期一)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0月26日-2014年10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0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0月26日15:00至2014年10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628号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10月22日(星期三),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4.《关于终止<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的议案》 第1、2项议案需要特别决议通过。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4年10月25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青岛崂山九水东路628号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66102(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4年10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青岛市崂山九水东路628号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532-88817462传真:0532-88817759 联系人:王正庄、张大伟 4.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2498”。 2.投票简称:“汉缆投票”。具体由公司根据公司证券简称向深交所申请。 3.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0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4.在投票当日,“汉缆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 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会议审议议案不采用累积投票制,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 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 2 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 3 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汉缆股份”A股的投资者,对议案一投赞成票的,其申报如下:
股权登记日持有“汉缆股份”A 股的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的,其申报如下: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4 年10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4 年10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4.股东根据获取的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 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如适用)。 五、会议联系方式: 青岛崂山九水东路 628 号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0532-88817759 传真:0532-88817462 联系人:王正庄 张大伟 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8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备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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