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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0-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大连国际 公告编号:2014-026 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9月2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10月8日上午在公司1301会议室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8名,代表8名董事参加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明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3名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新加坡大新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受国际货运需求低迷,运力过剩双重因素影响,反映行业景气状况的波罗的海干散货综合运价指数(BDI)持续在低位徘徊,控股子公司-新加坡大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控股")经营遇到了困难。 为保证大新控股2015年经营的正常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大新控股2,222万美元银行融资向中国银行申请开立金额为15,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保函。大新控股少数股东-麦士威控股有限公司(大新控股管理团队公司)以其所持有的大新控股20%股权质押,以本次借款额20%为限,继续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发表意见,表示同意。 关联董事张兰水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该担保公告刊登在2014年10月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大连国际 公告编号:2014-027 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新加坡大新 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10月8日在公司1301会议室召开,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独立董事,特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新加坡大新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已对本次担保进行事前书面认可,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大新控股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该公司80%股权,麦士威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20%股权,麦士威以其所持有的大新控股20%股权质押,以本次借款额20%为限,继续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因此公司对大新控股的担保是公平对等的,不存在利益转移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张兰水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发现有侵犯中小股东利益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大连国际独立董事(签字):王承敏、陈树文、张先治、王岩 2014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大连国际 公告编号:2014-028 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4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加坡大新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加坡大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控股")2,222万美元银行融资向中国银行申请开立金额为15,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保函。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关联董事张兰水先生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大新控股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92年,注册地址在新加坡,注册资本为7,5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为朱明义,主要经营船舶运输、货运代理、船舶修理等。公司持有大新控股80%股权;麦士威控股有限公司(大新控股管理团队公司)持有大新控股20%股权。 大新控股主要经营国际干散货远洋运输业务,目前拥有14艘57,000吨散货轮和一艘49,000吨散货轮,总运力为84.7万载重吨。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大新控股资产总额为286,048.39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165,658.07万元人民币,(其中:借款总额为141,620.3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2,943.49万元),或有事项涉及总额为1,287.36万元,净资产为120,390.32万元人民币(其中未分配利润43,194.89万元)。 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41,631.41万元人民币,利润总额为-5,751.8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076.49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均为经审计数据)。 截至2014年6月30日,大新控股资产总额为282,200.10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158,374.05万元人民币,(其中:借款总额为134,660.4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55,488.37万元),或有事项涉及总额为229.81万元,净资产为123,826.05万元人民币(其中未分配利润45,089.54万元)。 201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2,739.42万元人民币,利润总额2,327.1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94.65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待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本次担保后,正式与中国银行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根据贷款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函,贷款期限为1年,融资额度为2,222万美元,贷款利率暂定1个月美元LIBOR(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205BP。 四、董事会意见 受国际货运市场需求低迷,运力过剩双重因素影响,反映行业景气状况的波罗的海干散货综合运价指数(BDI)持续在低位徘徊,大新控股的经营遇到了困难。 为保证大新控股2015年经营的正常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大新控股2,222万美元银行融资向中国银行申请开立金额为15,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保函。大新控股少数股东-麦士威控股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大新控股20%股权质押,以本次借款额20%为限,继续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董事会对大新控股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该公司内控制度健全,把握风险能力强,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未来到期贷款,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大新控股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该公司80%股权,麦士威控股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大新控股20%股权质押给本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进行反担保。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大新控股的担保是公平对等的。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担保进行事前书面认可,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大新控股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该公司80%股权,麦士威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20%股权,麦士威以其所持有的大新控股20%股权质押,以本次借款额20%为限,继续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因此公司对大新控股的担保是公平对等的,不存在利益转移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张兰水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发现有侵犯中小股东利益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25,519.00万元(不包括本次担保),占公司2013年末净资产的15.91%,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大新控股2013年度财务报表(经审计)和201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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