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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0-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5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10月8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4年9月2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蒋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9名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蚌埠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蚌埠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27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期限为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二年,该笔委托贷款的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萧山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萧山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期限为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一年,该笔委托贷款的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杭氧物资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杭氧物资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期限为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一年,该笔委托贷款的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山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山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增资1.9亿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山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将达到4.1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山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配吉神化工10,000m3/h(氮)气体项目”的议案》; 鉴于合作方——吉林神华集团有限公司提出“配吉神化工10,000m3/h(氮)气体项目”建成后存在管理方面问题,经双方协商决定终止合作。公司同意终止“配吉神化工10,000m3/h(氮)气体项目”,并撤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投资设立吉林杭氧吉神气体有限公司暨实施“配吉神化工10,000m3/h(氮)气体项目”的决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终止“配吉神化工10,000m3/h(氮)气体项目”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6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10月8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4年9月2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陶自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蚌埠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蚌埠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27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期限为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二年,该笔委托贷款的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萧山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萧山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期限为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一年,该笔委托贷款的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杭氧物资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杭氧物资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期限为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一年,该笔委托贷款的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山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山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增资1.9亿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山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将达到4.1亿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山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配吉神化工10,000m3/h(氮)气体项目”的议案》; 鉴于合作方——吉林神华集团有限公司提出“配吉神化工10,000m3/h(氮)气体项目”建成后存在管理方面问题,经双方协商决定终止合作。公司同意终止“配吉神化工10,000m3/h(氮)气体项目”,并撤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投资设立吉林杭氧吉神气体有限公司暨实施“配吉神化工10,000m3/h(氮)气体项目”的决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终止“配吉神化工10,000m3/h(氮)气体项目”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7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山东杭氧气体 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2013年3月6日,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投资设立山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杭氧)暨实施“收购空分资产并新建一套62,500 m3/h空分装置项目”的事项(详见2013年3月7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编号:2013—007)。该项目总投资额为95,000万元。其中:需投资资本金为41,000万元。为了合理使用资金,公司决定:山东杭氧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其余部分根据项目的进展需要进行增资。2013年3月28日,山东杭氧正式注册成立。 2、2014年3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对山东杭氧增资2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山东杭氧注册资本从2,000万元增加到22,000万元(详见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编号:2014—010)。 3、目前,山东杭氧项目建设正在进行中,根据该项目的进度及资金需求,本公司现拟用自有资金向山东杭氧增资19,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山东杭氧注册资本将从22,000万元增加至41,000万元。 4、2014年10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山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该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子公司名称:山东杭氧气体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滕州市木石镇驻地 3、法定代表人:臧建东 4、注册资本:22,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空气分离技术咨询与服务;通用机械及配件销售。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按原定计划对其增资有助于增强山东杭氧的资本实力,改善其资本结构,提高其自筹资金的能力,确保工程建设进度,促进山东杭氧实施“收购空分资产并新建一套62,500 m3/h空分装置项目”。该项目实施后,有助于更好地推动公司气体产业布局和区域布局,促进公司气体经营业务的发展。 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山东杭氧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山东杭氧100%的股权。本次增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8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 “配吉神化工10,000m3/h(氮)气体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投资基本情况及进展 1、2012年6月25日,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吉林杭氧吉神气体有限公司暨实施“配吉神化工10,000m3/h(氮)气体项目”的议案》。本公司原计划以现金出资999万元(出资比例60%),与吉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气体子公司,实施“配吉神化工10,000m3/h(氮)气体项目”,项目计划建设投资5,55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2-029)。 2、截至目前,拟实施“配吉神化工10,000m3/h(氮)气体项目”的气体子公司尚未设立。由于目前该项目的实施环境与公司董事会批准投资时的情况已发生较大变化,如果继续按照原先的约定实施该项目,则项目建成后存在管理上的问题,同时本公司综合考虑目前自身资金管理需求,以及气体市场价格的变化等因素,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该项目的实施。为此,公司于2014年10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配吉神化工10,000m3/h(氮)气体项目”的议案》。 二、终止项目投资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实施“配吉神化工10,000m3/h(氮)气体项目”,是为扩大本公司工业气体市场,进一步扩大公司工业气体业务的发展战略需要。由于目前该项目的实施环境与公司董事会批准投资时的情况已发生较大变化,如果继续按照原先的约定实施该项目,则项目建成后存在管理上的问题,同时本公司综合考虑目前自身资金管理需求,以及气体市场价格的变化等因素,且原定为实施该项目而设立的气体子公司尚未投资设立;截至目前,本公司在该项目并未投入资金,因此,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该项目的实施。 该项目目前尚未启动,终止该项目投资的实施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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