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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20 证券简称:南方汇通 公告编号:2014-062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2014-11-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4年9月19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4年10月17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并分别于2014年10月23日、10月30日和11月6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上述公告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股票因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从2014年10月17日开始停牌,公司原承诺争取在2014年11月14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组相关信息,并承诺争取公司股票最晚在2014年11月14日前复牌。 现公司申请继续停牌,最晚将在2014年12月12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组相关信息,且公司股票最晚将于2014年12月12日恢复交易。公司承诺股票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本次重组,拟以公司货车业务相关资产与控股股东下属企业的非铁路业务资产进行资产置换。 二、停牌期间做的工作 自停牌以来,公司与各相关方对重组方案进行论证。聘请了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同时,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 由于本次重组事项涉及的工作量大,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商讨和论证,公司难以在原计划2014年11月14日前披露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鉴于上述原因,为维护投资者利益,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特向深交所申请股票延期复牌。 四、承诺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且公司未另行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公司证券将于2014年12月12日恢复交易,公司承诺在证券恢复交易后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在上述停牌期满前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并获交易所同意,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在上述期限内若公司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此公告。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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