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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石化 公告编号:2014-048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4-12-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数量为60,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53%。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12月29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24号文核准,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0元/股,并于2011年12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截至递交申请之日,公司总股本为80,508.70万股。 二、本次解除限售前公司限售股及解除后限售股的概况 截至递交申请之日,公司现有机构类限售股45,000万股,个人类限售股15,000万股,股权激励类限售股508.7万股,合计限售股份60,508.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16%。 本次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份15,000万股的个人类限售股及45,000万股的机构类限售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53%。 本次股份限售解除后,公司股权激励类限售股508.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63%。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份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的承诺事项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浙江卫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星控股”)、嘉兴茂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源投资”)、YANG YA ZHEN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转让、委托他人管理或由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形。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上述股东均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12月29日(星期一)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60,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74.53%。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2名法人股东和1名个人股东。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其中,杨卫东、马国林、杨玉英、高军通过卫星控股和茂源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持股情况及限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针对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确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相关人员,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进行转让,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间接持有的卫星石化股票占所持卫星石化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后,本公司股份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万股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注:公司法人股东卫星控股的限售股份中有1,650万股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并于2012年12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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