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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1-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结束申银万国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月22日 一、公告内容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12月26日发布了《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参加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公告自2014年12月30日起本公司旗下的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以下简称“新华惠鑫A”)、新华信用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新华增益”)、新华纯债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新华纯债”)、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新华惠金”)开通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证券”)电话、网上交易系统方式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经与申银万国证券商议,决定上述基金于2015年1月26日结束申银万国证券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参加本次活动的其它基金--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钻石品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中小市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灵活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趋势领航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将继续参加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结束参加活动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钻石品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中小市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灵活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趋势领航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将继续参加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如下: 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方式申购的优惠费率统一按原费率的4折执行,最低不低于0.6%,对于原费率低于或等于0.6%的,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优惠。 投资者通过电话交易系统方式申购的优惠费率统一按原费率的5折执行,最低不低于0.6%,对于原费率低于或等于0.6%的,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优惠。 本优惠仅针对在正常申购期的开放式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各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率,也不包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费率。 三、其他需要提示事项 1、本次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申银万国证券所有。 2、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3/ 4008895523 网址:www.sw2000.com.cn (2)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网址:www.ncfund.com.cn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2日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 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公告)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的原则和有关要求,并且按照同一基金管理公司对管理的不同基金持有同一证券的估值政策、程序及相关方法应当一致的原则,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5年1月21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所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进行估值,直至其恢复交易。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估值结果对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如下:
上述估值政策和有关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及各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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