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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4-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⑴2014年度主要经营情况 2014年,公司围绕“内涵式增长、外延式扩张、整合式发展、创新式提升”的战略路径,以“强管理、防风险、提质量、促发展”为方向,在业务上进行整合提升、创新经营、转型升级、协同发展,实现了内涵式增长、经营质量改善及企业稳健发展的目标。公司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123.6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44.7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67%。 ①经营开拓 推动母子公司统分结合的一体化运营体系建设,业务网络不断向基层延伸,省内分销网络布局日趋完整。以基本药物为基础,以名特新优为特色,加大新品种引进,强化公司品种优势,大力开展医院供应链项目和终端助销项目,提高向厂方直接进货比例,子公司战略采购比例得到提升,努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②投资并购 2014年5月以所属浙江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为投资主体,与杭州曦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浙江英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定位于具有专业化营销推广能力的高值耗材产品省级代理经营平台企业,以经营骨科医疗器械等高值耗材为主。 ③物流建设 有序推进英特药业公共医药物流平台建设持续在省内布局物流建设,实施多库联动战略,宁波库已于2014年一季度投入运营,金华库、温州库已于2014年末开工建设。 ④全面预算管理 按照公司组织体系,充分调动各级责任人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各单元预算执行情况的深入跟踪、分析,形成预算执行与控制的责任体系,保障预算执行的进度和成效。 ⑤人力资源管理 2014年制定和修改了招聘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考勤休假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等11项制度办法。进一步完善人才库储备建设,提升人才选拔的专业化水平,建立胜任力素质模型,梳理员工职业发展通道,明确并完善了专业路径、管理路径的双通道发展方向。 ⑥质量管理 以监督为核心,以培训为重点,强化管理,落实责任、控制风险,全面落实新版GSP的各项要求,着重做好“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升质量管理意识”、“完善质量制度建设”、“通过新修订GSP认证”、“推进集团质量管理信息化”、“帮扶成员企业提升质量管理”六方面具体工作。 ⑦风险控制 加强风险管控,实现集团范围内各经营单位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对接覆盖,强化信用风险管理,实现客户分类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应收账款管理,推动信用审批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风险可知、可控、可承受。 ⑧信息化建设 建立信息联系机制,完成浙江省内业务物流系统一体化工作的建设,完成了集团基础数据模块的开发,并开始逐步实施对基础数据的梳理工作。加快客户关系管理推广应用,实现浙江省内药品经营电子商务平台的一体化,初步完成呼叫中心平台的建设工作。 ⑨社会责任管理 2014年,公司在中国药品流通行业年度大会发布《2013可持续发展报告》,并通过开展一系列社会公益活动,继续传播英特积极良好的社会形象,弘扬公司责任文化。 ⑩文化建设 推进文化创效,以“英特梦园”文化分站创建为切入点,积极推动特色子文化体系建设;启动职场健康管理项目,提高员工自身健康管理水平,以妇女节健康行、外派人员亲子活动、青年联谊、团队拓展、志愿者服务、“五水共治”捐赠、捐资助学、爱心帮扶、健康义诊等系列活动为载体,践行英特“致力于人类健康事业”的使命与担当。 ⑵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2014年国家经济结构出现了历史性变化,宏观经济运行进入新常态,全面进入深化改革与经济转型阶段。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2020年要达到8万亿元以上健康服务业总规模,给健康服务业迎来历史机遇期。随着全民医保体系制度框架基本建成,基药制度和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新机制进一步完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卫生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有序推进,药品需求未来仍将保持平稳增长,医药流通仍处于行业发展的黄金时期,并朝着不断规范、不断提高集中度的目标迈进。 另一方面,随着国内经济增长整体放缓,药品价格持续下降,药品流通企业经营成本上涨,行业增长速度将继续趋缓,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公司将面临更加激烈的挑战。 ⑶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以成为“中国最优秀的专业医药健康产业综合服务商”为愿景,围绕“内涵式增长、外延式扩张、整合式发展、创新式提升”的战略路径,巩固提升药品分销核心业务,加快发展中药和保健品、生物制品、医疗器械战略业务,强化零售健康、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支持业务,将公司打造成集现代营销、现代物流、电子商务、零售连锁、生产加工、健康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商。 ⑷2015年度经营计划 2015年,公司将紧紧围绕三年战略规划,依照“内涵式增长、外延式扩张、整合式发展、创新式提升”的战略指导思想,加快发展、转型创新、提升价值。 2015年,公司将在终端覆盖、服务客户和经营品类上精耕细作,继续推进药品业务整合,加强药品供应链合作创新,巩固和提升市场份额,提升管理与运营效率,改善经营质量;维持现有省、市、县三级医疗机构网络全覆盖;重点拓展城市及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市场,以药品招标为契机实现提升全省基层医疗机构市场覆盖水平; 在品种建设上,医保品种目录、基本药物品种目录、低价药品目录经营品种进一步扩大,丰富中药饮片自产品种,丰富医疗器械高值耗材、医疗设备、生物制品、疫苗等品种;推进关键供应商的统一谈判,提高药品战略采购比例,加强母子公司中药饮片联合采购;加大电子商务平台开发与推广,完善B2B平台,开发B2C平台,推进电子商务的集团化运营;完成WMS系统开发,推进物流标准化建设,实现杭州物流库和金华物流租赁库联动运营;加快推进物流库建设工作,包括温州医药产业中心项目、金华医药产业中心一期项目等。 ⑸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可能面临的风险及相关措施 ①产品质量及药品安全 产品质量及药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因此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任何药品质量问题都将对公司的社会信誉、日常经营、经济效益及企业形象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在医药分销、医药零售及其他业务中,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可能面临担负先期赔偿或产品召回责任,虽然公司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药品供应商进行追索,但追偿金额和时间无法确定,将会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虽然公司对药品质量进行严格把控,但若出现问题,公司的形象将受到损害,存在声誉受损风险。 公司坚持质量优先原则,通过开展质量管理培训,努力提升全员质量管理意识;依托信息化管理手段,进一步优化质量管理流程,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②行业竞争激烈 英特药业以分销物流为主,与其他区域性医药流通企业在商业模式上类似,竞争同质化,优势不突出。由于行业政策推动,医药流通行业集中度逐渐提升,英特药业将会遭受全国性医药商业企业和本地区医药商业企业在浙江全省招标及渠道扩张中的剧烈竞争。 公司在保持分销与物流主体业务不动摇的同时,进一步培育生物制品营销、现代物流、医疗器械和中药生产加工等业务;同时,通过创新服务,提高满足客户个性化和差异化需求的能力。 ③对子公司的管理和整合风险 近年来公司兼并收购频繁,新增子公司较多,新并购子公司发展不平衡,管理水平、经营状况等参差不齐,协同效应有待提高。 公司将加强管理对接、文化融合和经营整合,提高子公司的治理水平,强化风险管控,实现母子公司经营协同,发挥整体优势。 ④资金流动性 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尤其经营中上游供应商承付时限和下游客户赊销要求使公司购、销环节的收、付款在结算时间、收支结构上不配比,经营对资金配置需求量大,形成阶段性的资金紧张。 公司将进行有效的经营性现金流管理,提高对资金需求及其波动性预测能力,选择最佳资产配置结构,建立合理的融资结构,与金融机构建立良好关系,保证银行融资渠道的通畅,制定应急筹资计划。 ⑤应收账款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应收帐款同步上升。如果应收帐款催讨不力或控制不当,可能形成坏帐,给公司造成损失。 公司高度重视风险管控工作,将单一的应收账款管理逐步转向中前台授信管理和客户资信管理,加强销售客户的授信管理,加大对应收账款的管控力度;加强风险管理培训工作,强化员工的风险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全力加强风险管控工作,努力实现企业经营风险可知、可控、可承受。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化: 2014年1至3月,财政部新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上述7项会计准则均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2014年6月20日,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2014年7月23日,修改并重新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制定或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新制定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的变化,导致本公司相应会计政策变化,并已按照相关衔接规定进行了处理,对于需要对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本公司已进行了相应追溯调整。本公司追溯调整的主要事项有: 1、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由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列报改为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 2、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将公司辞退福利中于资产负债表日起十二个月之后支付的部分列示于“长期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3、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对报表列报科目作为以下重分类: ⑴原列报于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的“资本公积”科目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改为列报于“其他综合收益”科目; ⑵相应地,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与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规定的格式重新列报。 以上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浙江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和杭州曦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浙江英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浙江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出资510万元,持有其51%的股权。浙江英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28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本期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2、本期合并范围变化系新设立子公司所致,对上年度同口径数据无影响。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2015-017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议于2015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董事1人(郑继德董事因公出差无法亲自出席会议,委托陈启卫董事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志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用记名表决方式对通知中所列事项进行了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2014年年度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计,2014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5,447,137.92元,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51,834,119.11元。 为推进实施浙江全省医药物流平台战略布局,公司正在温州、金华(兰溪)等地投资建设医药物流中心,与现有的杭州物流中心、宁波物流中心一起构建英特药业公共医药物流平台,进一步发挥物流平台与分销网络的协同效应,实现品种统一采购、物流统一配送、信息统一管理、资金统一结算,为上下游客户提供多功能、一体化的综合服务,以进一步增强公司综合竞争能力,近几年需要较大规模投资;同时考虑到尽管公司2014年度盈利,但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仍为负值,未达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条件,为公司长远发展需要,2014年度利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酬考核分配方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14年度公司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披露在同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采用个别认定法对应收账款和其他流动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708,868.54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96万元(不包含差旅食宿费,差旅食宿费按实支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英特药业为持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支持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合理调剂子公司之间的现金余缺,采用委托贷款等方式为其16家合并报表范围内、持股比例超过5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在2015年度和2016年度提供总额不超过48,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英特药业为英特海斯医药和绍兴英特大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披露在同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英特药业为金华英特物流和温州仓储物流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支持英特药业公共医药物流平台金华医药产业中心和温州医药产业中心建设,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金华英特医药物流有限公司和温州英特医药仓储有限公司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发生的银行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13,300万元的担保(其中:为金华英特医药物流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在任一时点不超过7,000万元,为温州英特医药仓储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在任一时点不超过6,300万元,每笔融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七年)。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相关内容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管理制度》(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十六、审议通过了《英特集团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 年)》(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2015-018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4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4月16日,公司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㈠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和原因 2014年1至3月,财政部新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上述7项会计准则均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2014年6月20日,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23日,修改并重新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㈢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㈣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在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9号、第30号、第33号、第37号、第39号、第40号、第41号等八项准则和2014年7月23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制定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的变化,导致本公司相应会计政策变化,并应按照相关衔接规定进行处理,对于需要对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应进行了相应追溯调整。 ㈠本公司追溯调整的主要事项 1、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将公司辞退福利中于资产负债表日起十二个月之后支付的部分列示于“长期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 2、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对报表列报科目作为以下重分类: (1)原列报于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的“资本公积”科目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改为列报于“其他综合收益”科目; (2)相应地,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与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规定的格式重新列报。 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 ㈡以上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会计报表列报产生影响,对2014年损益未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作出的变更,根据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财务报告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4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一系列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2015-019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英特药业为英特海斯医药 和绍兴英特大通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英特药业”)为支持其控股子公司浙江英特海斯医药有限公司(简称“英特海斯医药”)和绍兴英特大通医药有限公司(简称“绍兴英特大通”)的发展,拟通过委托贷款等方式在2015年度和2016年度为英特海斯医药和绍兴英特大通分别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2,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2015年4月16日,公司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英特药业为英特海斯医药和绍兴英特大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议案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英特药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0%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资助对象情况及财务资助主要内容 ㈠浙江英特海斯医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英特海斯医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6年11月17日 住所:衢州市柯城区站西路3号236室 法定代表人:沈卫 注册资本:1,960.78万元 主要股东:英特药业持有49%股权,沈卫持有35.70%股权,孙瑛持有15.30%股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制剂、抗生素原料药、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体外诊断试剂、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批发;医疗器械销售。一般经营项目:日用百货、化妆品、消字号消毒产品、卫生用品、保健品、蜂蜜、蜂胶销售;会务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互联网信息);仓储(不含危险品)服务。 2、英特海斯医药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财务资助主要内容 财务资助人:英特药业 被资助对象:英特海斯医药 资金用途:补充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资助金额:任一时点的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可分笔、循环使用。 资金占用费:英特药业按不低于其综合融资水平的费率向被资助对象收取资金占用费 财务资助期限:英特药业向英特海斯医药在2015年度和2016年度提供财务资助,每笔财务资助的期限不超过一年。 4、与本公司关系 英特海斯医药系英特药业控股子公司,英特药业持有其49%的股份比例;英特药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0%股权。英特海斯医药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上年资助情况 2014年度,公司未向英特海斯医药提供财务资助,英特药业累计向其提供了500万元的财务资助。 ㈡绍兴英特大通医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绍兴英特大通医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绍兴市上饶区百官街道凤山路489号 成立日期:2000年4月28日 法定代表人:罗国良 注册资本:6,200万元 主要股东:英特药业持有的出资占注册资本50%(占实收资本的52.63%),上虞市大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出资占注册资本40%,谢铭志持有的出资占注册资本10%。 经营范围: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第二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医疗用毒性药品批发;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第Ⅲ类、第Ⅱ类医疗器械销售;硫磺等易制爆危险品(试剂类的)、乙醛等其他危险化学品(试剂类的)批发、零售;中药饮片生产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经营项目:保健品、化妆品销售;玻璃仪器、未限制的第1类和第2类医疗器械销售。 2、绍兴英特大通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财务资助主要内容 财务资助人:英特药业 被资助对象:绍兴英特大通 资金用途:补充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资助金额:任一时点的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可分笔、循环使用。 资金占用费:英特药业按不低于其综合融资水平的费率向被资助对象收取资金占用费 财务资助期限:英特药业向绍兴英特大通在2015年度和2016年度提供财务资助,每笔财务资助的期限不超过一年。 4、与本公司关系 绍兴英特大通系英特药业控股子公司,英特药业持有其50%的股份比例;英特药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0%股权。绍兴英特大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上年资助情况 2014年度,公司及英特药业未向绍兴英特大通提供财务资助。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义务及风险防范措施 1、英特药业提供财务资助时,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须按股权比例提供对等资助或将其持有的被资助对象股权质押给英特药业。 2、上述被资助对象是英特药业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资金实行统一管理,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当被资助对象出现财务困境或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的情形时,公司将及时采取有关措施确保资金安全。 四、董事会意见 1、由于前述子公司经营规模小,资产负债率高,所以融资成本也较高,通过母公司财务资助方式可以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2、英特海斯医药和绍兴英特大通均为英特药业控股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为其提供委托贷款,不会给英特药业带来重大风险。 3、英特药业为英特海斯医药和绍兴英特大通提供委托贷款时,其他股东须按股权比例提供对等财务资助或者将其持有的子公司股权质押给英特药业。上述委托贷款是公平、对等的。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控股子英特药业为支持英特海斯医药绍兴英特大通的发展,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在2015年度和2016年度为英特海斯医药和绍兴英特大通分别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2000万元的财务资助。上述财务资助有利于子公司的经营发展,不会给英特药业带来重大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英特药业向英特海斯和绍兴英特大通提供财务资助时,英特海斯和绍兴英特大通的其它股东须按股权比例提供对等财务资助或者将其持有的被资助对象的股权质押给英特药业,上述财务资助是公允、对等的。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英特药业向英特海斯和绍兴英特大通在2015年度和2016年度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2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 截止2015年2月2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已发生的对外财务资助余额为250万元(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资助),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1%。不存在已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2015-020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15年4月16日,公司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5年5月11日13:30。 ⑵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5年5月11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15年5月10日15:00至2015年5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96号·中化大厦·公司会议室。 7、出席对象 ⑴截至2015年5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⑵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⑶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8、其他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不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独立董事,可以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宣读述职报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4年年度报告; 2、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 3、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 4、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英特药业为英特海斯医药和绍兴英特大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英特集团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 年); 9、关于聘请201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过公司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议、七届十五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公司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七届十五次监事会议决议公告及审议事项的相关资料刊登在同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现场股东大会登记办法 ㈠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㈡登记时间 :2015年5月7 日、8日 9:00至17:00,以及5月11日9:00至13:30。 ㈢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96号·中化大厦·公司规划与发展部。 ㈣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⑴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⑵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详见附件2“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五、其他 ㈠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㈡公司联系人:裘莉 联系电话:0571-85068752 传 真:0571-85068752 邮 编:310051 六、备查文件 1.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以下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 如果委托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权未做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注意事项:表决时,如对表决的议案赞成,请在该议案相对应的赞成一栏打上“√”;如反对,请在反对一栏打上“√”;如弃权,请在弃权一栏打上“√”。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411 2、投票简称:英特投票 3、投票时间: 2015年5月11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4、在投票当日,“英特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2015-021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网上业绩说明会和投资者 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根据浙江监管局下发的《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接待日工作指引》等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公司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公司拟举办投资者接待日与网上业绩说明会活动。 一、网上业绩说明会安排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于2015年4月18日披露,须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日内举行年度业绩说明会,有关安排如下: 1、活动时间:2015年4月22日(星期三) 9:00—11:00 2、召开方式:利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http://irm.p5w.net参与公司2014年度业绩说明会。 3、参与人员: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董事会秘书等。 二、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安排 公司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安排如下: 1、活动时间 2015年5月11日(星期一)9:00—11:00 2、接待地点 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96号?中化大厦?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 现场召开 4、接待人员 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届时将针对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治理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广大投资者进行现场交流和沟通,同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2015-022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五次监事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4月4日,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七届十五次监事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4人,委托其他监事出席会议的监事1人(吴建华监事因公出差无法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章剑敏监事出席),会议由公司监事章剑敏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对通知中所列事项进行了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期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英特集团2014年度内控评价报告无异议,认为英特集团2014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同意董事会出具的英特集团2014年度内控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管理制度》(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制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能有效规避财务风险,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本制度。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 2014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共计 2,708,868.54 元,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4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一系列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4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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