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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18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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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体斌先生、总裁李伟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晓龙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唐斌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

  公司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单位:元

  ■

  2、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2010年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119,999.98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204.55万元(含承销及保荐费用2,05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117,795.4320万元。

  2013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三个建设项目“雅典娜豪华冰箱生产基地项目”、“冰柜扩能项目”及“环保节能冰箱扩能项目”均已完工并达产,同时“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也已实施完成。由于公司并无适合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其他项目,根据公司经营需要,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将截至2013年9月30日的节余募集资金28,444.0959万元(包括利息收入3,483.2977万元)及其以后结算的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实际已提取28,909.198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实际已累计使用金额87,941.956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5,261.7656万元(其中,公司尚未提取的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358.6058万元,尚待支付合同款及质保金等合计金额4,903.159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雅典娜豪华冰箱生产基地项目:扣除节余资金后,项目投资总额52,850.8471万元。截至2015年3月31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金额50,339.6607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717.3491万元,其中待付合同款及质保金等2,511.1864万元,尚未提取的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206.1627万元。

  冰柜扩能项目:扣除节余资金后,该项目投资总额25,188.3547万元。截至2015年3月31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金额22,796.3813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544.4165万元,其中待付合同款及质保金等2,391.9734万元,尚未提取的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52.4431万元。

  (二)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交易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财务公司”)签署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协议,长虹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根据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要求提供存、贷款等一系列金融服务。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与长虹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

  (三)其他重要事项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体斌

  201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美菱电器、皖美菱B 公告编号:2015-015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亦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4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4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17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2163号公司行政中心一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刘体斌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3月26日发出,会议的议题及相关内容于同日公告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含代理人)共计115人,共持有279,790,693股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3%,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含代理人)72名,代表股份253,318,5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43人,代表股份26,472,1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61%。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股东(代理人)88人,代表股份249,797,998股,占公司A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7%。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B股股东(代理人)27人,代表股份29,992,695股,占公司B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2%。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所聘请的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次会议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了议案1、2、3、4、5、6、7、8、9、10、11、12、13、15、16。

  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超过2/3通过,本次会议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了议案14。

  1、审议通过《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77,403,39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反对1,876,73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弃权510,56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5,828,181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3.75%,反对1,876,73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4.91%,弃权510,56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34%。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47,410,698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0443%;反对1,876,73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7513%;弃权510,56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044%。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9,992,695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审议通过《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77,403,39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反对1,876,73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弃权510,56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5,828,181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3.75%,反对1,876,73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4.91%,弃权510,56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34%。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47,410,698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0443%;反对1,876,73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7513%;弃权510,56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044%。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9,992,695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3、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77,403,39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反对1,876,73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弃权510,56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5,828,181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3.75%,反对1,876,73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4.91%,弃权510,56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34%。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47,410,698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0443%;反对1,876,73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7513%;弃权510,56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044%。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9,992,695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4、审议通过《201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77,403,39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反对1,953,83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弃权433,46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5,828,181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3.753%,反对1,953,83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5.113%,弃权433,46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134%。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47,410,698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044%;反对1,953,83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782%;弃权433,46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74%。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9,992,695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53,381,70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6%,反对26,188,32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弃权220,66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806,491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30.89%,反对26,188,32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68.53%,弃权220,66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58%。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23,389,008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9.43%;反对26,188,32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48%;弃权220,66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9%。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9,992,695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53,381,70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6%,反对25,898,42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弃权510,56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806,491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30.89%,反对25,898,42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67.77%,弃权510,56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34%。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23,389,008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9.43%;反对25,898,42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37%;弃权510,56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0%。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9,992,695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7、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该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审议该事项回避表决。

  (1)关于预计与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包括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87,409,24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4%,反对1,876,73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弃权510,56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5,828,181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3.75%,反对1,876,73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4.91%,弃权510,56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34%。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2,582,368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19%;反对1,876,73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21%;弃权510,56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60%。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826,872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关于预计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包括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87,409,24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4%,反对1,876,73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弃权510,56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5,828,181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3.75%,反对1,876,73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4.91%,弃权510,56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34%。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2,582,368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19%;反对1,876,73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21%;弃权510,56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60%。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826,872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3)关于预计与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87,409,24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4%,反对1,876,73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弃权510,56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5,828,181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3.75%,反对1,876,73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4.91%,弃权510,56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34%。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2,582,368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19%;反对1,876,73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21%;弃权510,56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60%。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826,872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8、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15年度公司对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77,403,39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反对1,876,73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弃权510,56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5,828,181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3.75%,反对1,876,73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4.91%,弃权510,56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34%。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47,410,698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0443%;反对1,876,73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7513%;弃权510,56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044%。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9,992,695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53,381,70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6%,反对25,898,42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弃权510,56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806,491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30.89%,反对25,898,42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67.77%,弃权510,56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34%。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23,389,008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9.43%;反对25,898,42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37%;弃权510,56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0%。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9,992,695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10、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53,381,70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6%,反对26,049,32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弃权359,66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806,491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30.895%,反对26,049,32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68.164%,弃权359,66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941%。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23,389,008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9.43%;反对26,049,32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43%;弃权359,66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4%。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9,992,695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11、审议通过《关于提取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53,381,70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6%,反对25,965,82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弃权443,16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806,491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30.89%,反对25,965,82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67.95%,弃权443,16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16%。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23,389,008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9.43%;反对25,965,82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39%;弃权443,16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8%。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9,992,695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12、审议通过《关于固定资产处置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53,381,70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6%,反对25,898,42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弃权510,56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806,491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30.89%,反对25,898,42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67.77%,弃权510,56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34%。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23,389,008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9.43%;反对25,898,42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37%;弃权510,56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0%。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9,992,695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13、审议通过《关于提取员工退养福利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77,403,39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反对1,961,63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弃权425,66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5,828,181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3.753%,反对1,961,63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5.133%,弃权425,66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114%。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47,410,698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04%;反对1,961,63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79%;弃权425,66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7%。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9,992,695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14、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公司2014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议案》

  董事、总裁李伟先生以及常务副总裁刘宏伟先生等39名与该项议案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69,312,475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反对2,252,7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弃权134,6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1,231,621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2.90%,反对2,252,7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6.70%,弃权134,6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0.40%。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40,205,772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016%;反对2,252,7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929%;弃权134,60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55%。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9,106,70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77,403,39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反对1,876,73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弃权510,56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5,828,181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93.75%,反对1,876,73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4.91%,弃权510,56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34%。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47,410,698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0443%;反对1,876,73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7513%;弃权510,56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044%。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9,992,695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253,381,70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6%,反对25,898,42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弃权510,56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11,806,491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30.89%,反对25,898,42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67.77%,弃权510,56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1.34%。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23,389,008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9.43%;反对25,898,423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37%;弃权510,567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0%。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9,992,695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参与该项表决的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接受本公司的专项委托,指派胡国杰律师、连佩庆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相关问题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等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美菱电器、皖美菱B 公告编号:2015-016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2015年4月1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刘体斌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根据国家相关会计准则要求,以及公司相关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规定,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公司对截至2015年3月31日的应收账款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同意对可能发生坏账风险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2015年一季度母公司及子公司合计计提坏账准备为10,120,990.47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固定资产处置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会计政策,同意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对部分已经无使用价值或其继续使用带来的成本超过所产生经济效益的资产进行处置。该部分资产账面原值75,126,244.65元,账面价值6,534,264.93元,扣除取得的处置收入863,342.84元,净损失5,670,922.09元计入当期损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提取员工退养福利的议案》

  根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公司批准的《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退养规定》等,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2015年第一季度,公司对新增内部退养员工提取从开始内部退养至正式退休期间的生活补助费,共计1,179,868.53元,同意公司将该项费用作为退养员工福利,列入福利费开支,计入当期损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与恒有源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组建合资公司的议案》

  根据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空调”)的经营发展需要,同意长虹空调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与中国地能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128.HK)下属子公司恒有源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有源集团”)共同投资组建合资制造公司和合资销售公司,合作推进“地能冷热一体机项目”,促进地能热冷一体机项目产业化进程,开展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等。该项目可拓展长虹空调的业务范围,提升长虹空调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其中,拟组建的合资制造公司虹源地能热泵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长虹空调以现金出资2,5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恒有源集团以现金出资2,4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拟组建的合资销售公司虹源地能热宝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恒有源集团以现金出资2,5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长虹空调以现金出资2,4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属于风险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公司合肥分行申请4亿元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公司合肥分行申请4亿元人民币最高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授信品种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及贸易融资等,采用免担保方式。

  授权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张晓龙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美菱电器、皖美菱B 公告编号:2015-017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2015年4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万春先生主持。监事尚文先生、朱文杰先生出席了现场会议,监事余晓先生、胡嘉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监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各项规定;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根据国家相关会计准则要求,以及公司相关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规定,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公司对截至2015年3月31日的应收账款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同意对可能发生坏账风险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2015年一季度母公司及子公司合计计提坏账准备为10,120,990.47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固定资产处置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会计政策,同意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对部分已经无使用价值或其继续使用带来的成本超过所产生经济效益的资产进行处置。该部分资产账面原值75,126,244.65元,账面价值6,534,264.93元,扣除取得的处置收入863,342.84元,净损失5,670,922.09元计入当期损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提取员工退养福利的议案》

  根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公司批准的《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退养规定》等,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2015年第一季度,公司对新增内部退养员工提取从开始内部退养至正式退休期间的生活补助费,共计1,179,868.53元,同意公司将该项费用作为退养员工福利,列入福利费开支,计入当期损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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