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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深华新 股票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15-036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3、列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表决时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二、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4月17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17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通知情况:本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发布了《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13日。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甲4号物华大厦B1904室。 6、会议方式:本次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行使表决权。 7、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本公司股份总数为588,069,788股,本次会议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出席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20人,代表股份178,636,1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3767%。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1人,代表股份176,36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9896%;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人,代表股份22761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870%。 由于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因工作原因均不能出席并主持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推选董事王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8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8,636,11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76,11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8,636,11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76,11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8,636,11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76,11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8,636,11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76,11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8,636,11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76,11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公司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8,636,11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76,11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 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4,553,205.01元,公司业绩亏损,实际上无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故公司 2014 年度不分配现金红利亦不转增股份。 表决情况:同意178,636,11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76,11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2) 表决情况:同意178,636,11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276,11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 钟钦 许艳玲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2、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4、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7日
股票代码:000010 股票简称:深华新 公告编号:2015-037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于2014年12月26日公司股票开始停牌,2015年1月12日公司确认重大事项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发布了《深华新: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原承诺争取最晚将在2015年2月12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由于重组准备工作较多,2015年2月12日,停牌期满,公司发布了《深华新:停牌期满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由于该事项目前仍具有不确定性,为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申请,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由于标的公司规模比较大、业务遍及全国各地,中介机构需要对标的公司客户进行走访,对存货进行盘点,所以中介机构的审计、评估工作量非常大。截止公告日,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各项工作,中介机构仍在抓紧对涉及发行股份购买的相关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将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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