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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谢文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成利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先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谢文辉 日期 2015-04-29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2015-28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4月25日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5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关于为子公司金健农产品(湖南)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健农产品(湖南)有限公司在与豆粕供应商广西惠禹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开展豆粕交易业务时,拟向广西惠禹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的资金授信,公司拟为金健农产品(湖南)有限公司申请的此笔资金授信和移库政策(即先发货后结价的政策)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编号为2015-29号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27 证券简称:金健米业 编号:临2015-29号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金健农产品(湖南)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的资金授信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基本情况 金健农产品(湖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产品公司)在与豆粕供应商广西惠禹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开展豆粕交易业务时,拟向广西惠禹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的资金授信,公司拟为农产品公司申请的此笔资金授信和移库政策(即先发货后结价的政策)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2、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金健农产品(湖南)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金健农产品(湖南)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3年7月9日 法定代表人:张小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点: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2号华悦酒店21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粮食收购与销售国家政策允许的农产品、饲料及饲料原料销售;谷物仓储服务(以上不含前置审批和许可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2、财务状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农产品公司总资产为84,290,209.82元,总负债为74,127,181.81 元,所有者权益为10,163,028.01元,营业收入为196,494,773.32元,净利润为166,338.69元。 截止201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农产品公司总资产为28,006,341.43元,总负债为7,786,497.02 元,所有者权益为20,219,844.41元,营业收入为98,044,434.81元,净利润为56,816.40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03,541.61元。 三、董事会意见 此次担保有利于农产品公司开展经营业务,降低资金风险。农产品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此次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农产品公司开展豆粕交易业务时向广西惠禹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申请的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的资金授信和移库政策(即先发货后结价的政策)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将为其生产经营提供良好的资金保障,且农产品公司经营业绩稳定,资产状况、盈利能力和资信状况良好,为其担保不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风险。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截止公告日,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止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7,600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38%。 2、截止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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