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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2015-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15年3月4日发布了《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详见公司临2015-4号),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4日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4月3日发布了《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详见公司临2015-9号),公司股票自4月3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停牌期间,本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一、重组框架介绍 (一)主要交易对方 交易对方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集团")、公司关联方及拥有标的资产的第三方。 (二)交易方式 通过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公司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三)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交易拟收购的标的资产包括:网新集团控股的浙江网新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网新集团控股的浙江网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公司控股的浙江网新恩普软件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和杭州普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二、本次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1、推进本次交易所做的工作:自停牌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工作,公司组织了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对拟收购的标的企业开展相应的尽职调查、法律、审计、评估等工作。 截至目前,各相关中介机构对标的企业的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有关各方尚未签订重组框架或意向协议。 2、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情况:公司于2015年3月4日披露了《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于2015年3月11日、18日、25日和2015年4月1日分别披露了《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于2015年4月3日披露了《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于2015年4月9日、16日、23日披露了《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于2015年4月23日披露了《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及时披露了本次交易涉及的工作进展情况。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公司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程序复杂,标的公司数量较多,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大,且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交易对方较多,目前公司与各交易对方就交易合同主要条款已基本达成一致,但个别细节问题仍需进一步商讨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按期复牌。 四、继续停牌时间 鉴于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为保障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30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交易事项,及时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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