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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安建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景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程帆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3月11日,公司召开五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议案。2015年3月31日,召开五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等议案。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董事长: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能源 公告编号:2015-043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4月19日发出书面通知,会议于2015年4月29日上午1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董事有安建国、郭守国、张鸿德、韩放、陈爱珍、张玉周、王健共计7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安建国先生主持,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王世荣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王世荣女士辞职后将担任本公司资本市场与股权部副主任,公司董事会对王世荣任职期间所作贡献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王浩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浩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深交所事前审核,深交所对此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王浩先生的工作履历、资格证书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王浩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王浩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附:王浩先生简历 王浩,男,1969年3月出生,汉族,河南安阳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6年6月毕业于山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职称。现任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与股权部主任;石家庄市东方元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总支书记(兼)。 最近5年主要工作简历: 2009.12-2010.08 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10.08-2010.11 中电投河北分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经理、良村热电公司财务总监、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10.11-2011.06 中电投河北分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经理;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11.06-2011.11 中电投河北分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经理;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2011.11-2012.06 中电投河北分公司财务部(资本市场与股权部)主任;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2012.06-2012.11 中电投河北公司财务部(资本市场与股权部)主任;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2012.11-2012.12 中电投河北公司财务部(资本市场与股权部)主任(正处级);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2012.12-2014.04 中电投河北公司财务部(资本市场与股权部)主任;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石家庄市东方元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4.04-今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与股权部主任;石家庄市东方元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总支书记(兼) 主要学习简历: 1987.09-1991.07 西安交通大学内燃机专业本科毕业 2004.03-2006.06 山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截至本公司公告之日,王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能源 公告编号:2015-044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董事会秘书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4月28日收到董事会秘书王世荣女士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王世荣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王世荣女士辞职后将担任本公司资本市场与股权部副主任,公司董事会对王世荣任职期间所作贡献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衷心感谢。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日,王世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 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聘任王浩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浩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审核通过并经深交所事前审核无异议。王浩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王浩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61号 联系电话:0311-85053913 传真号码:0311-85053913 电子邮箱:dfrdgqb@163.com 特此公告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附:王浩先生简历 王浩,男,1969年3月出生,汉族,河南安阳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6年6月毕业于山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职称。现任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与股权部主任;石家庄市东方元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总支书记(兼)。 最近5年主要工作简历: 2009.12-2010.08 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10.08-2010.11 中电投河北分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经理、良村热电公司财务总监、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10.11-2011.06 中电投河北分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经理;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11.06-2011.11 中电投河北分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经理;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2011.11-2012.06 中电投河北分公司财务部(资本市场与股权部)主任;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2012.06-2012.11 中电投河北公司财务部(资本市场与股权部)主任;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2012.11-2012.12 中电投河北公司财务部(资本市场与股权部)主任(正处级);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2012.12-2014.04 中电投河北公司财务部(资本市场与股权部)主任;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石家庄市东方元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4.04-今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与股权部主任;石家庄市东方元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总支书记(兼) 主要学习简历: 1987.09-1991.07 西安交通大学内燃机专业本科毕业 2004.03-2006.06 山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截至本公司公告之日,王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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