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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志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艳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艳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015年4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4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司与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相关供用电合同,截至本报告期公司向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电力发生交易金额436,360.09元。 (二)其他重大合同或交易 1、2015年1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签署了《公司增资意向书》(内容详见2015年1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提示性公告》)。截至本报告期该增资意向无实质性进展。 2、2015年3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将持有参股公司风景大地(北京)旅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50万元股权(出资比例25%),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该项股权全部转让给北京大成有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909,556.18元。(内容详见2015年3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2015年3月24日,公司与交易对方北京大成有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3月26日,公司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1,909,556.18元。(内容详见2015年3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进展的公告》)。 (三)诉讼事项 公司诉杨国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公司已于2014年7月9日起诉,7月16日收到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2014 年 8 月 19 日,经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并出具《民事调解书》[(2014)保中民二初字第 47 号]。调解由杨国武于2014年12月31日前支付公司货款人民币4,625,507.55元(大写:肆佰陆拾贰万伍仟伍佰零柒元伍角伍分),并承担2014年7月9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的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双方约定的期限到期后,被申请人杨国武不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公司于2015年1月16日向保山中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书》:“请求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2014)保中民二初字第47号]《民事调解书》。”2015年1月19日,公司收到保山中院《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2015)保中执字第16号。(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2014年7月17日《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2014年8月21日《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事项调解情况的公告》、2015年1月20日《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次诉讼事项尚未执行完毕,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损益的影响。 (四)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1、理财产品 ■ 2、现金管理类产品 ■ 3、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志波 日期:2015-04-28
证券代码:600883 证券简称:博闻科技 编号:临2015-014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2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6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志波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取消对外投资意向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取消对外投资意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15)》)。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4月28日 ●报备文件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883 证券简称:博闻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5-015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对外投资意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增资上海海格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格公司”),增资完成后持有海格公司的出资比例不超过30%。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代表公司签署了《公司增资意向书》(内容详见2015年1月2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对外投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03)》)。 该《公司增资意向书》签署后,公司与意向各方开展了调研工作,进行了多次洽谈,未能就该增资意向达成一致意见,亦未签署正式增资法律文件。2015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对外投资意向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向海格公司的增资意向。 公司对该增资意向没有实质性的投入,未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报备文件 1、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883 证券简称:博闻科技 编号:临2015-016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职工代表大会,于2015年4月29日上午9:30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汪洪生同志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决定》,并选举汪洪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汪洪生简历:男,196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2006年7月至2007年10月任公司矿山车间主任兼车队长;2007年11月至2012 年6月任公司公关部经理;2012年7月至今任公司工会主席;2014年5月23日至今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14年5月29日至今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 。 特此公告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4月29日 ●报备文件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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