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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对上述数据无影响。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国家对信息及电子产业持续给予政策扶持,市场需求扩大,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公司充分利用现有产业和技术基础,以发展为主线,稳中求进,努力发展移动物联技术及解决方案、半导体照明等具备发展潜力的信息电子产业,以切实有效的经营管理工作推动各项业务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由于参股公司投资收益的增长和资产减值的减少,公司实现扭亏为盈。 然而宏观经济继续下行,通信行业投资增速放缓,市场竞争更为激烈,公司逐步调整退出了效益不佳且缺乏后劲的通信设备精密结构产品及可录光盘等传统制造业务,公司整体经营规模有所下降,而公司着力发展的信息电子产业尚处于开拓阶段,尚未形成独特的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6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8.6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07万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 收入 (1) 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总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8.61%,主要是(1)在本报告期内出售原下属子公司深圳联亨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合并范围变更,使得通信精密结构件销售收入减少以及其他通信器材销售收入减少所致。如剔除合并范围变更的影响,本报告期营业收入比上年减少10.20%。(2)本报告期停止建材、小家电等其他商品销售业务。 (2) 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 本报告期前五大客户产生的营业收入的汇总金额为485,215,616.73元,占本期全部营业收入总额的56.03%%。 3 成本 (1)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 注1:通信行业成本减少,主要是因为收入减少、成本相应减少,同时产品结构变化所致。 注2:信息电子行业成本减少,主要是因为收入减少、成本相应减少,同时产品结构变化所致。 注3:其他行业成本减少,主要是因为本期未开展建材、小家电等商品销售业务所致。 (2) 主要供应商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金额为33,942万元,占采购总额的39.17%。 4 费用 ■ 本报告期内,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股权、合并范围变更,同时加强费用控制,压缩各项开支所致。 5 研发支出 (1) 研发支出情况表 单位:元 ■ 6 现金流 ■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净流入净额339万元,其中: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出1323万元,同比减少3,985万元,主要是由于本期销售回款增加,从而加大了现金流入;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入14,499万元,同比增加12,726万元,主要是本期收到参股公司长飞光纤光缆公司的分红增加所致。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12,835万,同比增加11,714万元,主要是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7 其他 (1) 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利用现有产业和技术基础,以发展为主线,稳中求进,努力发展移动物联网、半导体照明等具备潜力的信息电子产业,逐步调整缺乏后劲的传统制造产业;同时着重完善各项管理职能,强化集团整体管控,以预算管理和组织绩效管理为核心,强化财务运营监控管,以切实有效的经营管理工作推动各项业务发展,完成了年度经营计划。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国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74.85%,主要是公司逐步调整并退出可录光盘制造业务所致。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表 单位:元 ■ 注1:主要系期末与客户票据结算量减少所致。 注2:主要系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所致。 注3:主要系通信器材采购增加所致。 注4:主要系收到参股公司长飞光纤光缆股利所致。 注5:主要系持有的华泽钴镍股权恢复上市后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注6:主要系工程项目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注7:主要系本期取得土地使用权所致。 注8:主要系开发项目完工转入无形资产所致。 注9:主要系期末与供应商票据结算量增长所致。 注10:主要系销售合同预收款增加所致。 注11:主要系支付股东现金股利所致。 注12:主要系终止支付收购原子公司股权尾款所致 注13:主要系收到的政府补助项目增加所致。 注14:主要系本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所致 注15:主要系参股公司长飞光纤公司溢价增发权益变动所致。 2 公允价值计量资产、主要资产计量属性变化相关情况说明 1、公司持有长飞(武汉)光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8.42%股权以公允价值计量,核算科目为长期股权投资,期初账面价值为1,562.09万元,报告期确认投资收益84.66万元,期末账面价值为1,646.75万元; 2、公司持有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0.15%股权以公允价值计量,核算科目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初账面价值为252万元,该公司股份于2014年恢复上市,报告期确认其他综合权益1,745.33万元,期末账面价值为1,997.33万元。 (四) 核心竞争力分析 1、公司是国家光电子信息产业基地"武汉·中国光谷"的骨干企业之一,具有多年与全球优秀通信企业合作的成功经历和经验,在光通信、无线通信领域具有一定的科技实力和综合优势。 2、公司近年来在移动物联网、半导体照明等信息电子产业领域努力拓展。公司开发的北斗卫星定位产品在交通部率先通过入网测试,在以卫星定位为基础的行业应用市场及个人应用市场形成了自有解决方案。公司开发的民爆行业北斗定位监控系统解决方案获得中定协“北斗行业应用示范奖”。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LED集成光源技术,在国内处于先进水平。 3、公司在集团层面组建了技术中心,设立了国家级"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各骨干企业重点投入,建设技术研发中心,为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提供了良好平台。公司技术人员占人员总数的60%。至2014年末公司累计获得知识产权正式授权证书177项。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公司本报告期初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54,541万元,期末账面价值为68,051万元,增加13,510万元,主要是来自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增加,以及长飞光纤公司溢价增发股份所产生的权益变动影响所致。 (1)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单位:万元 ■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贷款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1)、武汉日电光通信工业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51%,主要从事通信设备的生产及销售,注册资本美元1,402万元,总资产21,365万元,净资产15,856万元,净利润636万元。 (2)、武汉长江光网通信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100%,主要从事通信设备的生产及销售,注册资本6,076万元,总资产9,064万元,净资产6,051万元,营业收入2,880万元,营业利润-4,008万元,净利润-3,867万元。本期亏损主要是由于其投资参股34%的深圳市长江力伟股份有限公司本期亏损较大。 (3)、武汉长光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54.98%,主要从事光纤接入网设备的生产及销售,注册资本15,460万元,总资产21,159万元,净资产15,101万元,净利润823万元。 (4)、武汉长江半导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52.38%,主要从事半导体照明产品的生产销售及贸易业务,注册资本10,500万元,总资产8,352万元,净资产7,935万元,营业收入562万元,营业利润-619万元,净利润-242万元。本期亏损主要是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产品价格下降,毛利率降低,同时对相关存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5)、武汉长通光电存储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100%,主要从事可录光盘的生产及销售,注册资本8,900万元,总资产1,009万元,净资产978万元,营业收入893万元,营业利润-107万元,净利润-225万元。本期亏损主要是由于信息存储替代产品的出现,可录光盘市场需求疲软,价格下降,公司逐步调整、停止生产,致使营业收入及毛利减少。 (6)、武汉长盈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99.63%,主要从事通信设备配件、材料的销售,注册资本8,000万元,总资产19,830万元,净资产10,609万元,净利润316万元。 (7)、武汉长江通信智联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65%,系2014年公司原无线通信事业部改制设立,主要从事移动物联技术等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注册资本2,800万元,总资产5,401万元,净资产2,309万元,营业收入3946万元,净利润69万元。 (8)、长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18.76%,注册资本63,946万元,总资产659,112万元,净资产291,149万元,营业收入568,410万元,营业利润53,632万元,净利润48,576万元。2014年12月,该公司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 (9)、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5.30%,主要从事科技园区、工程建设、环保科技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维护。注册资本49,607万元,总资产1,348,066万元,净资产92,558万元,营业收入745,121万元,营业利润41,537万元,净利润29,644万元。 (10)、深圳市长江力伟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34%,注册资本18,060万元,总资产10,372万元,净资产117万元,营业收入532万元,营业利润-10,882万元,净利润-10,677万元。该公司主要从事硅基液晶(LCOS)微投影显示芯片的研发和生产,由于研发投入较大,而市场尚未成熟,未能形成产品的规模化应用,自成立以来连续亏损。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七) 担保情况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公司持有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数为82.5万股,持股比例为0.15%,在2014年1月10日之前,因公司对华泽钴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其股票暂停上市,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公司将该项投资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并按投资成本进行计量和报告。2014年1月10日该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其公允价值可以获取,为向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四条的规定,结合公司持有该投资的意图,将该项投资变更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市价作为其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和报告。同时对该项投资各期间公允价值变动利得或损失以“其他综合收益”加以确认、计量和报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依会计准则应当对相关报表项目进行追溯调整。调整增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期初数252万元,调整减少“长期股权投资”项目期初数252万元,不影响公司上年度的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期末该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增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745万元;增加“其他综合收益”1,745万元,增加所有者权益1,745万元,不影响当期净利润。 4.2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公司本报告期内出售所持原下属子公司深圳联亨技术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股权转让的日为2014年7月31日,自2014年7月31日起退出合并范围;公司新设成立武汉长江通信智联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所持股份为65%,能对其实施控制,自2014年6月30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4.4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董事长:童国华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15-003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上午九点整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4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全体监事和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童国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经营工作报告暨2015年度经营工作计划》。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9)。 依据会计准则,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相关资产的具体状况,集团公司管理层提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净额共计5,182万元。由于计提上述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相应减少2014年度利润总额5,182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38万元。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8)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201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确认2014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6)。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实现母公司净利润11,600,347.32元, 按公司会计政策以此为基数分别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和10%的任意盈余公积共计2,320,069.46元。 公司2014年合并净利润44,074,684.96元,拟按每股0.10元向公司全体股东分配红利19,800,000.00元。公司累积未分配利润299,171,286.44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银行授信及贷款额度的议案》。 根据经营工作需要,自2015年4月至2016年4月期间,同意集团本部及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和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根据目前宏观调控背景及各金融机构的要求,除使用信用和保证方式外,部分授信及贷款还需要使用公司的资产做质押或抵押。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和贷款额度内批准按银行要求办理申请授信及贷款的相关手续。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子公司委托贷款额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授权子公司武汉长盈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额度内循环使用,委托贷款业务的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且应取得充分、有效的质押、保证等担保。授权有效期自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1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5)。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2)。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1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7)。 赞成7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童国华先生、吕卫平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用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由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经营管理者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主要股东以及本届董事会提名,拟推荐童国华先生、任伟林先生、吕卫平先生、李荣华先生、明华女士、熊向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王仁祥先生、汤湘希先生、曾令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童国华先生、任伟林先生、吕卫平先生、李荣华先生、明华女士为股东单位提名,熊向峰先生、王仁祥先生、汤湘希先生、曾令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子公司长光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挂牌转让子公司武汉长光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0)。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第2、6、8、10、11、16、17、18、21、22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5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童国华先生,男,汉族,湖北汉川人,中共党员,1957年10月出生,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74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1月任武汉邮电科学院院办公室主任科员,1992年12月起先后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科技处副处长、处长,1995年2月任光纤光缆部主任、党总支书记,1997年4月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其间,曾兼任发展策划部主任、北方烽火公司总经理),2004年11月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院长、党委书记至今。2013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董事长。 任伟林先生,1962年10月出生,管理学博士,高级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曾任武汉市政府办公厅副处级秘书,武汉市国资办副处长,武汉市委研究室综合一处处长,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湖北东湖光盘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武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人力资源部部长,党群工作部部长,董事长助理,现任武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工会主席、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吕卫平先生,196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激光通信研究所四室副主任、激光通信研究所十室副主任、系统部副主任、武汉网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院长助理、烽火通信总裁兼公司党委书记等职务。现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武汉烽火国际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虹信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4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李荣华先生: 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历任武汉交通管理干部学院教师、交通部长江航运经济技术研究所从事经济技术研究研究室副主任、主任,所副总工程师,副所长(主持工作)、武汉工业国有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现任武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明华女士:196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商务处职员、副处长、处长;武汉高科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营运部执行经理、部长;2009年8月至今,任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营运部、产业发展部部长、副总经济师。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熊向峰先生,男,汉族,湖北广水人,中共党员,1964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1月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团委书记,1992年12月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院办主任科员,1995年2月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院办副主任,1997年3月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光纤光缆部副主任、电缆厂厂长,1999年12月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2002年4月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05年5月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副书记、董事会秘书、工会主席,2010年4月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2013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总裁。2014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仁祥先生:男,汉族,1961年出生,1982年毕业于武汉工业学院金属材料专业,1987年获武汉工业学院管理工程专业(工业外贸方向)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2001年获武汉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国际经济合作方向)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曾任武汉工学院管理学院教师、工业外贸系主任、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1997.1-2001.5)、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院长(2001.5-2014.5),现任武汉理工大学金融创新与金融工程研究中心主任职务。 汤湘希先生:男,汉族,1963年出生,湖南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教授,博士生导师。1986年参加工作,1988年至2013年先后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系副主任、主任、会计学院副院长以及经济与会计监管研究中心研究员。2014年至今兼任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专职研究员,中国金融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商业会计学会理事、湖北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武汉市会计学会常务理事等职务。 曾令良先生:男,汉族,1956年出生,湖北麻城市人,1978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外文系,留校任教。1986年获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硕士学位,1987年获武汉大学法学硕士学位,1992年获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曾任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1999.4-2007.9)、武汉大学欧洲问题研究中心主任(1977-2001)、澳门大学法学院院长(1997.9 -2010.8)。现任武汉大学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际法研究所所长(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主任)。兼任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学科评审组专家、中国欧洲学会欧洲法律研究会会长、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副会长。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15-004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上午九点整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4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全体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存海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依据会计准则,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相关资产的具体状况,经监事会审议,同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净额共计5,182万元。由于计提上述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相应减少2014年度利润总额5,182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38万元。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201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赞成2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夏存海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五、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实现母公司净利润11,600,347.32元, 按公司会计政策以此为基数分别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和10%的任意盈余公积共计2,320,069.46元。 公司2014年合并净利润44,074,684.96元,拟按每股0.10元向公司全体股东分配红利19,800,000.00元。公司累积未分配利润299,171,286.44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报告》。 2014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法对公司发展、财务状况和董事、经营管理层行使职权、履行职务等情况进行监督,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运行履行管理职能。 1、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管理制度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表决程序和经营管理层的运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2、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认为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管理完善。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全面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2014年度财务报告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年度报告真实、合法、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4、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4年度公司的资产收购、出售行为,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无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 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 出公司 2014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 2014 年年报 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赞成2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夏存海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主要股东以及本届监事会提名,拟推荐夏存海先生、范晓玲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其中夏存海先生、范晓玲女士为股东单位提名。 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子公司长光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5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 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 反映出公司 201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夏存海:男,1972 年 8 月生,1995 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硕士,正高职高级会计师。曾任烽火网络公司财务总监,邮科院计划财务部副主任、主任等职务。现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武汉烽火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武汉虹信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武汉光谷烽火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武汉烽火众智数字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武汉银泰科技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范晓玲:女,汉族,1963 年 4 月生,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81 年 11 月至 1997 年 7 月历任武汉手表厂会计、主管会计、财务科副科长、科长、厂长助理、总会计师。1997 年 7 月至2001 年 2 月任武汉市财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 年 2 月至 2008年 5 月历任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副部长、部长、总经理助理。2008 年 5 月至今任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09 年 8 月至今任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15-005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武汉日电光通信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日电”)、武汉长江通信智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联技术”) ●本次担保数量:人民币9,00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止,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包括本次)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武汉日电、智联技术持续生产经营发展,公司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武汉日电提供人民币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担保额度,期限由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止,同意对智联技术提供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担保额度,期限由2015年2月15日至2016年4月30日止,同时两公司分别为此授信担保提供相同额度和期限的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 二、被担保公司情况介绍 1、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武汉日电:本公司持有武汉日电51%的股权,日本电气株式会社持有武汉日电25%的股权,日电(中国)有限公司持武汉日电10%的股权,住友商事株式会社持武汉日电14%的股权。武汉日电注册资本为1402万美元,注册地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科技工业园,法定代表人为熊向峰先生,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安装、测试和维修数字信号复接器和光纤传输设备等。武汉日电生产经营正常,无影响授信担保的重大事项。 智联技术:本公司持有智联技术65%的股权,巴继东持有智联技术8.33%的股权,其他个人持有智联技术26.67%的股权。智联技术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00万元,注册地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科技工业园,法定代表人为尹洪涛先生,公司经营范围:通信、电子、计算机、网络、安防、卫星导航定位系统、物联网软硬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行业信息化应用系统整体解决方案的咨询、设计、集成、施工及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及运营服务;通信、电子相关产品的代理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智联技术生产经营正常,无影响授信担保的重大事项。 2、被担保公司财务情况 经审计,截止2014年12月31日,武汉日电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1,365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50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509万元且无银行贷款,资产净额为人民币15,856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1,36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36万元。 截止2015年3月31日,武汉日电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1,443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29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5,290万元且无银行贷款,资产净额为人民币16,153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779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7万元。 2、智联技术: 经审计,截止2014年12月31日,智联技术的总资产为人民币5,401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092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092万元且无银行贷款,资产净额为人民币2,309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94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9万元。 截止2015年3月31日,智联技术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1,515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9,37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为人民币9,375万元且无银行贷款,资产净额为人民币2,140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30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39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鉴于武汉日电、智联技术财务状况良好,无影响授信担保的重大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为武汉日电、智联技术提供综合授信担保。授权董事长在授信额度和贷款额度内批准按银行要求办理申请授信及贷款的相关手续。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担保情况、执行有关规定的情况事前进行了严格审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外担保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外担保的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包括本次),上述数额占公司2015年3月31日净资产的4.72%,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345 股票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15-006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14年度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交易内容:为了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2014年度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实际控制人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邮科院”)和控股股东武汉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科技”)分别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利率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2014年度公司与邮科院及烽火科技实际控制的部分子公司发生商品采购、服务采购、房屋租赁、商品销售等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人民币254万元。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2014年度关联交易是为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保证公司运营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有利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确认程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15 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童国华先生、吕卫平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全部通过。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合理、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内容: 1、向邮科院和烽火科技分别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的两项关联交易。 2014年度公司分别向实际控制人邮科院及控股股东烽火科技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共计人民币4,000万元,产生关联交易,向邮科院借款的期限为2014年9月29日至2014年12月30日,向烽火科技借款的期限为2014年10月22日至2014年12月30日。 公司上述借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借款利息公允,且两项关联借款期限均较短,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下转B167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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