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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公司负责人王兴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文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唐德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 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注:公司无法预计2015年上半年经营业绩情况,敬请关注公司2015年上半年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持有澳大利亚海镁特有限公司29.65%股份。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8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5年4月29日(星期三)14:30 ; 2.召开地点: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19号盐湖海润酒店5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兴富先生 ;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8人,代表股份1,090,488,42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622%。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1,041,753,3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981%;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21人,代表股份48,735,0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41%;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25人,代表股份100,832,1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9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90,488,420股,其中同意1,089,762,1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4%;反对641,9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9%;弃权8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0,105,8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97%;反对641,9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67%;弃权8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6%。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二)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90,488,420股,其中同意1,089,463,7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60%;反对940,3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2%;弃权8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9,807,5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838%;反对940,3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326%;弃权8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6%。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三)审议《2014年决算及2015年预算报告》 2015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完善各项指标考核体系,进一步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编制2015年度主要经营指标和 财务指标预算如下: (1)氯化钾产量460万吨、销量500万吨。 (2)收入:120亿元(含增值税返还)。 (3)全年预计实现利润总额19亿元。 (4)项目投资额100亿元。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90,488,420股,其中同意1,089,762,1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4%;反对641,9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9%;弃权8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0,105,8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97%;反对641,9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67%;弃权8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6%。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四)审议《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90,488,420股,其中同意1,089,762,1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4%;反对641,9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9%;弃权8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0,105,8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97%;反对641,9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67%;弃权8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6%。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五)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情况的资金需求状况和公司章程中分红的规定,拟定本报告期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1,590,509,203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0.86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136,783,791.46 元(含税);公司 2014 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赠股本。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90,488,420股,其中同意1,089,762,1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4%;反对641,9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9%;弃权8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0,105,8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97%;反对641,9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67%;弃权8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6%。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6、审议《公司续聘2015年财务报告及2015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决定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 8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 50万元。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90,488,420股,其中同意1,089,463,7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60%;反对641,9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9%;弃权382,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9,807,5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838%;反对641,9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67%;弃权382,6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95%。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7、审议《公司2015年度董事及管理层年薪的议案》 公司董事及管理层薪酬是根据董事会下达的生产经营目标,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依据考核管理办法,考核确定2015年度公司董事长、总裁年度薪酬。 公司副总裁的薪酬经考核后,为董事长薪酬的75%。 经公司薪酬委员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每年 20,000元/人调整为每年30,000元/人,起薪日从2015年5月5日起。 公司将严格按照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发放 2015 年薪酬。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90,488,420股,其中同意1,089,760,2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2%;反对641,9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9%;弃权8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0,103,9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78%;反对641,9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67%;弃权8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5%。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8、逐项审议《公司201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1、审议《向中化化肥有限公司销售氯化钾产品的关联交易》(本项议案关联股东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中化化肥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709,436,097股,其中同意708,707,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74%;反对726,2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4%;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0,103,9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78%;反对726,2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203%;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8.2、审议《向青海文通盐桥化肥有限公司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90,488,420股,其中同意1,089,760,2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2%;反对726,2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66%;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0,103,9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78%;反对726,2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203%;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8.3、审议《公司向青海民光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采购原煤的关联交易》(本项议案关联股东青海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597,586,766股,其中同意596,858,5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81%;反对726,2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15%;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0,103,9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78%;反对726,2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203%;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8.4、审议《公司向青海木里能源有限公司支付管理费用的关联交易》(本项议案关联股东青海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597,586,766股,其中同意596,858,5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81%;反对726,2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15%;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0,103,9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78%;反对726,2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203%;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9、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二至四季度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2015年二至四季度,公司因生产经营用流动资金较为紧张,预计需要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0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具体办理,办理完成后报董事会备案。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90,488,420股,其中同意1,089,760,2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2%;反对641,5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8%;弃权8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0,103,9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78%;反对641,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63%;弃权8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9%。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三、会议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青海竞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纪美怡 崔浩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9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5年4月29日在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19号盐湖海润酒店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亲自参会董事 7人,王红军、谢康民董事因工作原因分别委托冯明伟、王兴富董事参会并进行表决,曹大岭、马朝晖董事因工作原因委托吴文好、王富贵董事参会并进行表决,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兴富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议题如下: 一、审议公司2015年度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30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对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机电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由于投资规模和业务范围发生变化,目前注册资本已不能满足企业发展和生产需要。公司拟对盐湖机电以现金增资1100万元。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30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根据公司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年度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拟通过财务资助方式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不超过51.78亿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30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关于公司改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因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由董事会秘书李勇兼任,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及工作需要,现改聘李舜为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本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4月30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5年5月15日下午14:30分在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公司办公楼16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4月30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0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机电装备 制造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的概述 1.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机电”)是由公司与青海机电国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电控股”)于2011年共同出资成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双方各占50%股权。由于盐湖机电投资规模和业务范围发生变化,目前注册资本已不能满足企业发展和生产需要,为了保证盐湖机电正常生产经营,盐湖机电双方股东同意以经审计2014年财务账面未分配利润280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同时股东按现有持股比例以现金增资2200万元,即双方股东各增资1100万元,本次增后注册资本达到10000万元,各方股东股权比例不变。其中:本公司以现金增资1100万元,以享有的盐湖机电未分配利润增资1400万元。 2.本次增资议案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投资行为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盐湖机电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海盐湖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2011年11月1日 注册地址:格尔木市察尔汗(金属镁一体化项目园区内) 法定代表人:谢康民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化工设备、非标设备、干燥设备、环保设备、除尘设备、冶炼设备、常压容器及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及维修;化工设备管道制造、维修、清洗、保温、防腐;机电设备、工程机械维修;机械配件加工;设备远程监控;钢结构件加工;经营国家制定和禁止公司经营以外的进出口商品。 3.盐湖机电股权结构情况 本公司与机电控股各占盐湖机电50%的股权。 ■ 4.盐湖机电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增加盐湖机电的资产规模,能增强其自身运营能力,有助于其更好的开展业务,其此盐湖机电作为公司金属镁一体化项目集非标设备制造、安装和维修为一体的维保服务平台,盐湖机电的正常生产经营对金属镁一体化项目影响非常重要,金属镁一体化项目预计今年要具备投料试车条件,维保工作是试车的重要保障。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 2.公司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1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年度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拟通过财务资助方式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此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财务资助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对象名称: ■ 二、财务资助基本情况概述 1.提供财务资助额度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2.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 (三)财务资助对象的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情况 1.2014年度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 2.2015年第一季度财务指标 (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各下属公司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再办理相关协议手续。 四、风险控制及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可以充分挖掘系统资金潜力,提高 资金利用率。本次财务资助对象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及控股公司,相关财务收、支由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对非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司采取将少数股东股权质押给本公司,因此,总体财务资助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及控股公司且控股比例都在50%以上,根据公司具体运营情况,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可保证被资助对象生产经营与项目建设,资金占用费利率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因此,本次财务资助程序合法、合规,并采取了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总体风险可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六、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止目前为至,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财务资助210.65亿元,(其中:为盐湖镁业提供财务资助195.3亿元,为海虹化工提供财务资助9.85亿元,为海纳化工提供财务资助4亿元,为蓝科锂业提供财务资助1.5亿元)。本次提供财务资助51.78亿元,包括本次累计提供262.43亿元财务资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六届十次监事会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2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召开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因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由董事会秘书李勇兼任,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及工作需要,现改聘李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李舜先生简历:1981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2010年9月至2012年12月在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审部工作;2012年12月至今在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任股权管理科副科长。 2015年4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李舜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979-8448121 传真号码:0979-8434445 电子邮箱:lishun000792@126.com 联系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 邮政编码:816000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4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5年4月29日在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海润酒店502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9人,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7人,汪雄飞、何树军监事因工作原因分别委托姜弘、王德胜监事参会并进行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贵元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会议议题如下: 一、审议公司2015年度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30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对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机电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由于投资规模和业务范围发生变化,目前注册资本已不能满足企业发展和生产需要。公司拟对盐湖机电以现金增资1100万元。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30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根据公司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年度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拟通过财务资助方式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不超过51.78亿元。 本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4月30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5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公司六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以及现场进行投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如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仅能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能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下午15:00,投票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下午15:00。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与召开日相距不超过7个交易日)。 本公司上述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召开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议案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1项,经公司六届十次董事会、六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提交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审议议案如下: ■ 注: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 年5月13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 2.登记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5月13日下午18: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如下: (一)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792。 2.投票简称:“盐湖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盐湖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如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当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情况如下: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包括议案的子议案)。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不纳入表决统计。 (7)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应当使用持有该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者数字证书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投票规则 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舜 李岩 联系电话:0979-8448121、8448031 传 真:0979-8434445 联系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 邮政编码:816000 2.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附件一: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应当在本委托书中注明对每一议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具体指示;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限期: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类型项下划“√”) ■ (股东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样本自制有效) 填写说明: 1、请对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的栏中填写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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