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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15-018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4月18日以书面(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如期于4月29日下午15时在公司办公楼101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现有成员9名,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董事会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下列事项: 一、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申请发行10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工作,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适用法律以及届时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19) 二、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5-020)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15-019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召开的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办理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事宜。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基本方案 (一)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 (二)发行利率: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利率按照市场情况决定; (三)发行对象: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四)资金用途:调整公司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 (五)决议有效期:本次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关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工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根据适用法律以及届时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决定/办理与本次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全权决定/办理注册发行本次短期融资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主承销商、承销方式、发行时机、发行额度、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投向等具体发行方案,并签署必要的文件和办理必要的手续等。 (二)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注册/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方案及授权事项已经公司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还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实施。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公告编号:2015-020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15日15点 召开地点: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1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15日 至2015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司将在股权登记日后三日内刊登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二次通知。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文件和资料将于会议召开前五个交易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xntg.com)。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0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类别 2015年5月1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部A股股东。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4.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参会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如以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信函上注明“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并附有效联系方式。 (三)登记时间:2015年5月13日9:00—11:30、13:00—17:00。 (四)登记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柴达木西路52号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熊 俊:0971-5299673 徐吉强:0971-5295427 传真:0971-5218389 (三)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柴达木西路52号邮政编码:810005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授权委托书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公告编号:2015-021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5月5日15点 召开地点: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1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5日 至2015年5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文件和资料已于2015年4月2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xntg.com)。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类别 2015年4月2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部A股股东。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4.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参会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如以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信函上注明“2014年度股东大会”字样,并附有效联系方式。 (三)登记时间:2015年5月4日9:00—11:30、13:00—17:00。 (四)登记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柴达木西路52号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十二、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熊 俊:0971-5299673 徐吉强:0971-5295427 传 真:0971-5218389 (三)联系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柴达木西路52号邮政编码:810005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5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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