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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5第一季度报告 2015-04-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长靳伟、总经理刘建辉、总会计师张凤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百征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预付账款较上年末增加主要由于本期母公司预付本年房产税及预付运杂费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减少主要是子公司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将留抵的增值税进项税本期予以抵扣所致。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减少主要原因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转入短期借款所致。 4、本期营业收入及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受国内钢材价格持续下降的影响所致。 5、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由于营业收入下降所致。 6、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为用于在建工程及固定资产的投资较上年同期减少。 7、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变化较大的原因为取得及偿还借款的净差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9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本公司——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正在筹划关于本公司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4月23日开市起停牌,并发布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 停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就相关事项进程情况保持沟通,敦促其加快开展相关工作。因该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3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相关事项披露后复牌。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将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公司的相关信息均以指定报刊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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