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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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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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07-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24版)

  联系人:陶怡

  网址:www.ehowbuy.com

  7)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张晶晶

  传真:(+86-10) 6202 0088 转8802

  客服电话:400 888 6661

  网址:www.myfund.com

  8)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

  法定代表人:李晓涛

  客服电话:(0571)56768888

  传真:0571-88911818

  联系人:蒋泽君

  网址:www.10jqka.com.cn

  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10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高莉莉

  联系电话:020-87599527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0)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拱墅区霞湾巷239号8号楼4楼4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教工路18号EAC欧美中心A座D区8层

  法定代表人:陆彬彬

  联系人:鲁盛

  联系电话:0571-56028617

  客服电话:4000680058

  网址:www.jincheng-fund.com

  11)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 王莉

  联系人:于扬

  联系电话:021-20835888

  客服电话: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12)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法定代表人: 马令海

  联系人:邓洁

  联系电话:010-58321388-1105

  客服电话:010-58325327

  网址:jrj.xinlande.com.cn

  13)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

  法定代表人: 唐宁

  联系人:王巨明

  联系电话:010-52855650

  客服电话:400-6099-5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14) 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联系人:黄飚

  联系电话:028-84252471

  客服电话:400-8878-566

  网址:www.pyfund.cn

  15)中期时代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1层110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6号1幢11层

  法定代表人:路瑶

  联系人:侯英建

  联系电话:?010-59539888 ?

  客服电话:400-8888-160

  网址:www.cifcofund.com

  16) 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1806-1810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1806-1810

  法定代表人: 卓紘畾

  联系人:王娓萍

  联系电话:0755-33376853

  客服电话:4006-877-899

  网址:www.dowinfund.com

  17)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208室

  法定代表人:王昌庆

  联系人:罗细安

  联系电话:010-67000988

  客服电话:400-001-8811

  网址:www.zcvc.com.cn

  18)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5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5层5122室

  法定代表人:黄永伟

  联系人:侯仁凤

  联系电话:010-57756068

  客服电话:400-786-8868

  网址: www.cht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或变更上述代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与过户登记人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吴群莉

  联系电话:0755-82021106

  传真:0755-82021165??

  (三)律师事务所与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负责人:王丽

  电话:(010)65232180

  传真:(010)65232181

  联系人:苏文静

  经办律师:陈静茹、苏文静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魏佳亮

  联系人:魏佳亮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混合型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财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方向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其中,投资重点是预期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超过行业平均水平的成长性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股票,这部分投资比例将不低于本基金股票资产的80%。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理念

  本基金的投资理念是“投资在于把握未来价值”。

  本基金认为股票价格变动主要是体现投资者对未来的预期,因此投资应该从基本面分析入手,坚持对股票未来价值的挖掘,包括对行业未来变动趋势的准确判断和对上市公司未来成长性的合理预测。

  (二)投资策略

  1、一级资产配置

  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在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形势、政策变动以及市场走势等因素的前提下及时调整基金财产中股票、债券和现金的配置比例。

  2、股票投资

  在基金一级资产配置中股票的投资比例确定之后,本基金通过两次优化配置最终完成投资组合的构建。

  (1)以行业为导向进行资产配置

  把握各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波动特征,并对行业资产进行科学配置,是本基金投资的核心。本基金在对影响行业投资收益的众多因素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运用数量化和系统化的资产配置模型—最优行业表现资产配置模型(BPS),及时调整各行业的投资权重。

  (2)成长性上市公司的选择

  在行业的投资权重确定之后,本基金将在各行业中重点投资于预期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超过行业平均水平的成长性上市公司所发行的股票。具有以下特点的上市公司是本基金重点关注的对象:

  1)上市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状况良好,在本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2)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且资产质量较好,业绩真实并且具有持续增长潜力;

  3)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管理水平较高,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市场拓展能力。

  本基金建立了一套行业导向的成长性公司选择体系。首先是根据对各行业内上市公司未来成长潜力的分析预测进行股票的初选;其次是利用本公司自主开发的财务分析系统对初选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资产质量进行对比分析,剔除其中存在财务隐患或业绩有虚假嫌疑的上市公司,构成股票备选库;最后是对股票备选库中上市公司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市场开发能力等进行深入分析,并结合其盈利能力、成长潜力和股价水平,选出具体的投资组合。

  3、债券投资

  本基金可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包括可转债)。本基金将在对利率走势和债券发行人基本面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利率变化对不同债券品种的影响、收益率水平、信用风险的大小、流动性强弱等因素,建立由不同类型、不同期限债券品种构成的组合。

  (三)基金投资决策

  1、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国内国际宏观经济环境、国家货币政策、利率走势及通货膨胀预期、国家产业政策;

  (3)各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波动和风险特征;

  (4)上市公司研究,包括上市公司成长性的研究和市场走势;

  (5)证券市场走势。

  2、投资流程

  (1)金融工程师及行业研究小组:对宏观经济、行业、上市公司、投资策略和金融工程等与投资决策有关的内容都会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2)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本基金总体资产分配和投资策略。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如需做出及时重大决策或基金经理小组提议,可临时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3)基金经理小组:构建和调整投资组合。构建和调整投资组合需要考虑的基本因素包括:每日基金申购和赎回净现金流量;基金合同的投资限制和比例限制;研究员的投资建议;基金经理的独立判断;绩效与风险评估小组的建议等。

  (4)集中交易室:基金经理向集中交易室下达投资指令,集中交易室主管对基金投资指令进行审核后,分配给交易员执行投资指令。

  (5)绩效与风险评估小组:对开放式基金投资组合进行评估,向基金经理小组提出调整建议。

  (6)监察稽核部:对投资流程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控。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中信标普A股综合指数涨跌幅×80%+中信标普国债指数涨跌幅×20%

  中信标普A股综合指数包含全部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同时也是首只提供完整的中国股票市场行业分类信息的指数,是中国A股市场的整体走势表征。

  中信标普国债指数样本涵盖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所有的国债品种。交易所的国债交易市场具有参与主体丰富、竞价交易连续的特性,能反映出市场利率的瞬息变化,也使得中信标普国债指数能真实地标示出利率市场整体的收益风险度。

  本基金充分考虑本基金各资产投资比例要求从而构建上述业绩比较基准。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品种。本基金长期平均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成长型基金,高于指数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纯债券基金和国债。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4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截至201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1、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其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

  2、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进行比较:

  ■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s

  注1: 业绩比较基准=中信标普A股综合指数涨跌幅×80%+中信标普国债指数涨跌幅×20%。.

  注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2年5月24日生效。

  注3、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5年3月31日。

  十三、基金的费用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审计费、验资费和律师费;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它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和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的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1中(3)至(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它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二)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采用前端收费的形式收取销售费用,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特定申购费率如下表:

  ■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费率如下表:

  ■

  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计算公式: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2、赎回费用

  ■

  计算公式:

  赎回费 = 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 = 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

  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其中60%用于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服务等费用,40%列入基金财产。

  3、转换费用

  本基金现已开通了基金的转换业务,相关基金转换费率、计算公式、使用方法及转换业务规则等参见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上述费率。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调整后的上述费率还将在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对部分投资人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他投资人的同等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原公告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对“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3、对“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4、对“五、相关服务机构”内容进行了更新。

  5、对“八、基金的投资” 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6、对“九、基金的业绩” 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7、更新了“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的相关内容。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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