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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5049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核材")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告知函内容如下: 2015 年 6月 16 日至 2015 年 6 月30日期间,沃尔核材之一致行动人万博兄弟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易顺喜、童绪英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 5,769,444 股,成交价格区间为17.32元至28.11元,占公司总股本0.6519%。其中:万博兄弟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购买160,000股,易顺喜购买 1,655,112 股,童绪英购买 3,954,332 股。截止本函告知日,沃尔核材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242,882,1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4457%。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七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5-28 债券代码:112207 债券简称:14锦龙债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延期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5年3月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申报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并于2015年3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受理通知书》(150494号)。2015年6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0494号),要求公司在30日内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鉴于反馈意见要求核查事项较为复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需要一定时间,为稳妥做好反馈意见的回复,经与各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于2015年7月1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延期回复的申请。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须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简称:浪潮信息 公告编号:2015-071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十六次董事会于2015年3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3.3亿元(不超过募集资金金额的50%),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2015年3月26日,该事项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分别于2015年3月10日、2015年3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 2015年5月20日,公司已经将9,623,175.00元资金提前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5年6月3日,公司已经将16,000,000.00元资金提前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5年6月26日,公司已经将25,000,000.00元资金提前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5年6月30日,公司已经将2,794,950元资金提前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剩余未归还的募集资金,公司保证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前,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2015-038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4月21日,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第十一次会议、监事会第七届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未达到解锁条件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二期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获授的限制性股票30%部分及5名离职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213.788万股。公司总股本由54,141.2648万股减至53,927.4768万股,注册资本由54,141.2648万元减至53,927.4768万元。2015年6月16日,公司完成回购注销第二期未达到解锁条件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宜(见临2015-027公告)。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涉及股份总数、注册资本的条款作了相应修订,并于2015年7月1日办理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于同日取得了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由54,141.2648万元变更为53,927.4768万元。其他登记事项不变。 《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 1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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