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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15-077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6月19日以书面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5年6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5名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丘亮新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议研究,与会董事形成如下决议: 《关于购买武夷中心21层01单元和二个车位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福建省建筑工程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以3,535,520元的价格向大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安福房地产有限公司购买位于福州市东街33号武夷中心21层01单元办公用房和地下二层47#及66#车位。武夷中心21层01单元建筑面积313.68平方米,其中公摊面积68.51平方米,单价9,900元/平方米;二个车位建筑面积均为58.04平方米,其中公摊面积均为48.04平方米,单价215,044元/个。关联方股东丘亮新先生、林秋美先生和徐凯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认可本次交易。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15-078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特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向关联方购买资产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以3,535,520元的价格向大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安福房地产有限公司购买位于福州市东街33号武夷中心21层01单元办公用房、地下二层47#和66#车位,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我们事前认可该事项,交易价格公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方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未发现本次交易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潘琰 颜永明 童建炫 2015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15-079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1.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建筑工程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以3,535,520元的价格向大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安福房地产有限公司购买位于福州市东街33号武夷中心21层01单元办公用房和地下二层47#及66#车位。武夷中心21层01单元建筑面积313.68平方米,其中公摊面积68.51平方米,单价9,900元/平方米;二个车位建筑面积均为58.04平方米,其中公摊面积均为48.04平方米,单价215,044元/个。双方于2015年6月30日在福州市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2.本次交易受让方福建省建筑工程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出让方为福建安福房地产有限公司,福建省侨乡建设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75%)持有其50%的股权,建誉发展有限公司(大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15年6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股东丘亮新先生、林秋美先生和徐凯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交易,认为本次交易价格公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方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未发现本次交易有损害中小股东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无需股东大会批准。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借壳,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福建安福房地产有限公司,住所为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南路与学军路交叉口;法定代表人为赵崇希;经营范围为:在福州市八一七中路以西、学军路以南、上杭路以北规划范围内建设、出租、出售商住楼;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800万元;福建省侨乡建设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75%)持有其50%的股权,建誉发展有限公司(大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 2.福建安福房地产有限公司近三年未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2014年度的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亏损10.54万元,2014年末的净资产为-879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福州市东街33号武夷中心21层01单元办公用房,建筑面积313.68平方米,其中公摊面积68.51平方米。 2、福州市东街33号武夷中心地下二层47#及66#车位,二个车位建筑面积均为58.04平方米,其中公摊面积均为48.04平方米。 上述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协商定价。公司董事会5届17次会议同意本次交易。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福州市东街33号编号为2329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定名为武夷中心。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位于福州市鼓楼区东街33号武夷中心21层01单元办公用房和地下二层47#及66#车位。武夷中心21层01单元,单价为9,900元/平方米,计3,105,432元;武夷中心地下二层47#和66#车位,单价为215,044元/个,计430,088元,总计3,535,520元。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日一次性付清。合同经双方签订后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无 七、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整合公司拥有的武夷中心的资产,但交易金额较小,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年初至公告日止,除上述交易外,本公司未与福建安福房地产有限公司发生其他交易事项。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认为交易价格公允,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方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未发现本次交易有损害中小股东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备查文件 1.5届17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商品房买卖合同。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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