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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系列) 2015-07-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2015-043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H股类别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8月17日 ●股权登记日:2015年7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8月17日 14点整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5号中国交通建设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8月17日 至2015年8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未征集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二)201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三)201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于会议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在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将视同在公司201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上对A股类别股东会对应议案进行了同样的表决。参加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将分别在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上进行表决。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1)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H股股东请查询相关H股通知)。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监票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等。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8月16日(星期一)在办公时间(上午 8:30-11:30,下午 1:30-4:30),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 2015 年 8月 16 日)。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85 号中国交通建设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办理登记时,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出席登记时,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办理出席登记时,应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出席登记时,应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股东出席会议时需携带上述登记文件或有效副本或有效复印件,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以备验证。 六、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85 号中国交通建设大厦 联系部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100088 联系人:赵阳、谭璐 电话:010-82016562 传真:010-82016524 (二) 本次股东大会时间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费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8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8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15-044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申请获得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公告不存在虚假加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34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5亿股优先股;本次优先股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一、发行人 名称: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5号 联系人:周长江 联系电话:010-82016562 传真:010-82016524 二、保荐机构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保荐代表人:叶建中、丁勇才 联系人:陈虹、杜克 联系电话:010-60833655,010-60838406 传真:010-60833659 本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相关批复的要求,以及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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