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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强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5-019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 ● 股权登记日:2015年7月7日 ● 除息日:2015年7月8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7月8日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15年5月12日召开的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5年5月13日出版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利润分配方案 (一) 发放年度:2014年度 (二) 发放范围: 截止2015年7月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具体方案:本次分配以1,053,362,1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105,336,219.10元。 (四)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有关规定,先按5%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5 元。 如果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份,所转让的股份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将按照上述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由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公司委托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相应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税率为:如股东的持股期限(持股期限是指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续时间)在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 1 年)的,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1 年的,实际税负为 5%。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规定,由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股派发人民币现金 0.09 元。如其认为取得的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通过“沪股通”投资本公司A股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有关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9元人民币。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本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人民币现金 0.10元。 三、 实施日期 (一) 股权登记日:2015年7月7日 (二) 除息日:2015年7月8日 (三)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7月8日 四、 分派对象 截止2015年7月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分配实施办法 1、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久事公司的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2、除上述控股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现金红利委托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 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靳岩、郑怡霞 联系电话:021-61353185 61353187?? 传真:021-61353135 联系地址: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西路920号18楼) 邮政编码:200041 七、 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5-053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发布《关于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的公告》,因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23日起停牌,并预计复牌时间不晚于2015年5月22日。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资产规模较大,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尚需一定的时间,且相关程序较复杂,重组方案仍需与交易对方进行进一步的论证及磋商,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5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由于天然气销售价格对标的资产的盈利水平及评估值影响很大。物价部门定于2015年6月18日组织天然气阶梯气价听证会,鉴于此次听证会将对标的公司盈利预测和其股权的评估价值产生重要影响,为了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25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为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向交易对方等收购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该标的公司为能源服务行业企业。 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完成如下事项: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经与交易对方沟通、协商,已经基本确定本次重组方案。 (2)公司已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机构,聘请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专项法律顾问,聘请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聘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评估机构。 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对拟收购资产开展了相应的尽职调查、法律、审计、评估等工作,截至目前,上述工作仍按照计划有序进行。 (3)物价部门于2015年6月18日组织召开了居民阶梯气价听证会,审议通过了居民用气阶梯价格调整方案,近期有望下达相关批复。本次听证会后,公司已聘请的中介机构将继续按照计划开展相关工作,尽快推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并及时复牌。 (4)截至目前,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进展情况。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停牌期间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日 证券简称:茂业物流 证券代码:000889 公告编号:2015-61 茂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证券(品种A股、简称"茂业物流"、代码"000889")自2015年6月17日起开始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相关情况可查阅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即:2015年6月17日的《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56)、6月25日的《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59)。 为了尽快提交符合要求的披露文件,公司及相关方已在停牌期间展开重组工作,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评估、审计、法律等中介机构,沟通协调相关方制定工作计划,展开尽职调查。因本次重组事项的不确定性尚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申请同意,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协助并督促中介机构的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每周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有关结果后复牌。 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茂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日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补助资金的公告 股票简称:中远航运 股票代码:600428 编 号:2015-45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补助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转拨付的船舶报废更新补助资金人民币9,586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公司将该笔补助资金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并计入2015年度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该笔补助资金的取得将对本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一日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5-142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华夏幸福基业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夏控股")通知,通知内容如下: 华夏控股与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江国际")签订了《股票质押合同》,华夏控股为其自身融资提供担保,将其持有的公司63,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质押给中江国际。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6月30日。上述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0%。 截止本公告日,华夏控股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822,373,1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88%,其中质押股票合计1,194,60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15%。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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