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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受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884 股票简称:杉杉股份 编号:临2015-048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受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7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于2015年7月1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1985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本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日 股票代码:000700 证券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5-052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据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于2015年7月1日召开的2015年第【141】次会议审核通过。 截止目前,本公司持有江苏银行100,442,498股,占其发行前总股本的0.97%,初始投资金额为72,600,000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东光微电 公告编号:2015-035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迁址进展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1月03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公司变更注册地址等相关决议。公司于2015年06月25日收到江苏省工商局行政管理局签署的《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司迁出核准通知书》【(00000309)公司迁出[2015]第06250003号】,同意公司迁出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拟迁入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司会尽快办理公司迁址更名的后续事项,并对后续相关事项进展情况进行持续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鑫富 公告编号:2015-051 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新发药业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案件经济赔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月6日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姜红海、马吉锋、新发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发药业")等侵犯本公司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2014年12月24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2)沪高民三(知)终字第62号《民事判决书》对该案作出了终审判决,具体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公司于2015年7月1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转给的,由新发药业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2)沪高民三(知)终字第62号《民事判决书》支付的赔偿金9,357,731.00元。 本次收到赔偿金预计将增加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利润,同时预计会对公司以后年度的生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帆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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