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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5-031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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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钟精机”)2015年6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汉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9,000万元(人民币壹亿玖仟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不超过前述额度范围内,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具体实施事项。具体内容2015年6月24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7)。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一)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400万元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花旗银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情况
1.1、产品名称: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机构客户理财计划-银行可终止式人民币理财产品
1.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1.3、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额:人民币34,000,000.00元
1.4、预期年化收益率:2.80 %
1.5、理财产品期限:两个月
1.6、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7、关联关系:公司与花旗银行无关联关系
2、 产品的认购
2.1、客户同意,其一旦签署本申请书,无论花旗银行是否接受其认购申请,其认购申请在任何情况下不可撤销,并对客户具有法律约束力。
2.2、花旗银行有权在收到客户签署的本申请书后自行决定是否接受客户认购产品,并有权在客户认购的范围内自行决定花旗银行接受的全部或部分投资本金金额,花旗银行的就此做出的任何决定对客户具有约束力。
2.3、若花旗银行全部或部分拒绝客户的认购申请的,花旗银行应通知客户其决定,但无需对客户可能遭受的损失作出任何赔偿或者补偿。
3、 费用及收益
3.1、实际收益测算依据及计算公式:
实际收益=投资本金×年化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0天×100%
3.2、客户确认,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3.3、无论本申请书是否存在相反规定,客户确认,当花旗银行出现资不抵债、无力清偿债务或违约的情况,客户将面临部分或全部损失投资本金和实际收益的风险。
4、 提前终止和到期支付
4.1、理财期限内,在发生如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花旗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本产品:
4.1.1、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
4.1.2、客户违反本申请书下任何声明和保证,经花旗银行通知纠正后10日内仍未能完成纠正。
4.1.3、花旗银行履行本申请书下的义务变得非法、不合规或任何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认为花旗银行履行本申请书下的义务非法、不合规;
4.1.4、若花旗银行根据本款规定自行决定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其有权于相关到期日之前1个工作日通过电话、邮件等其他方式通知客户,并向客户发出提前终止通知书(“提前终止通知书”)。本产品应在到期日前一日起立即终止且立即停止计算收益。客户有权按照本申请书第3条获得其投资本金及根据实际理财天数计算的实际收益。提前终止通知书构成本申请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提前终止通知书与本申请书不一致之处,应以提前终止通知书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于2015年7月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向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以下简称“富邦华一银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情况
1.1、产品名称:月得盈(机构人民币)15070021期
1.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
1.3、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额:人民币80,000,000.00元
1.4、潜在年收益率:4.00%
1.5、理财产品期限:85天
1.6、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7、关联关系:公司与富邦华一银行无关联关系
2、 主要风险揭示
2.1、本理财产品在约定的投资期限内,投资者不可以提前赎回,富邦华一银行不可以提前终止该产品,投资者有流动性风险。
2.2、在产品期限内,若当天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没有落在参考区间内,则当天没有收益;此理财产品为保本投资产品,年最低收益率为0。
2.3、理财产品若认购期届满,认购金额未达到最低认购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富邦华一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产品说明书规定向投资者提供该理财产品,富邦华一银行有权宣布该理财产品不成立。
2.4、若理财产品于投资期限内遇市场利率上升,或其他产品收益高于该产品,该理财产品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上升,则投资者将失去获得更高收益的机会。
2.5、投资者承担富邦华一银行的信用风险。
2.6、本风险揭示可能无法将相关因战争、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国家政策变化、重大政治事件等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银行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或其他不可抗力的风险全部揭示,可能对理财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公告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在投资理财产品之前了解自身风险曝露程度和财务状况,以免因此遭受无法承受的损失。
二、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决策。
为控制风险,公司仅对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提供保本承诺及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投资产品进行投资,且不得购买以二级市场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的银行理财产品。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的投向及其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市场风险。公司审计部门将理财产品投资业务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风险低、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需要。
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 序号 | 交易对手 | 产品名称 | 资金来源 | 投资金额 (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 1 | 花旗银行 |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机构客户理财计划-银行可终止式人民币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3,400.00 | 2015-06-30 | 2015-08-30 |
| 2 | 富邦华一银行 | 月得盈(机构人民币)15070021期 | 募集资金 | 8,000.00 | 2015-07-01 | 2015-09-24 |
| 合计 | 11,400.00 | |||||
五、备查文件
1、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机构客户理财计划-银行可终止式人民币理财产品》的认购申请书
2、 《月得盈(机构人民币)15070021期》的产品说明书及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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