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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15-037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武汉凡谷,证券代码:002194)自2015年6月18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2015年6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5)、《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6)。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相关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等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方案需与相关中介机构作进一步沟通和论证。鉴于该事项仍然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自2015年7月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时披露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0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南洋股份,证券代码:002212)自2015年4月27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5年4月28日、2015年5月5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暨股票继续停牌公告》。2015年5月1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12日起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继续停牌。公司分别于2015年5月19日、2015年5月26日、2015年6月2日、2015年6月5日、2015年6月12日、2015年6月19日、2015年6月26日发布了相关停牌进展公告。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进一步推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各项工作,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仍在进一步完善论证。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股票在停牌期间,将根据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3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5年7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2097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3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15-027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同向下降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由于投资收益及冲减上年减免所得税较去年同期减少,致使公司2015 年半年度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有关2015年半年度业绩的具体情况,公司将在 2015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3日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人人乐 公告编号:2015-030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人人乐,证券代码:002336)自2015年6月8日下午13:00起停牌,2015年6月9日披露了《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5)。并于2015年6月13日、2015年6月23日、2015年6月29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均在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由于目前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无法满足召开董事会、进行信息披露及复牌的要求。为避免股票价格波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将尽快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申请股票复牌。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七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编号:2015-037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解除股票 质押式回购交易及重新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建华先生的通知: 1、根据李建华先生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的有关规定,李建华先生将其持有的原质押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14,005,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和11,516,533股高管锁定股(合计25,521,5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010%)已解除质押,并已办理完毕解除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2、2015年6月30日,李建华先生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协议书》,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1,000,000股高管锁定股和2,6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合计33,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473%)质押给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6月30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6月30日。 3、2015年7月1日,李建华先生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协议书》,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800,000股高管锁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06%)质押给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7月1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7月1日。 质押期间内,上述质押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待购回期间,上述质押股份对应的出席股东大会、提案、表决等股东权利仍由原股东李建华先生行使。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李建华先生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605,000股和高管锁定股123,370,200股,共计139,97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254%,其中:已质押股份111,864,2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7967%。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日 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0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新澳股份,股票代码:603889)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6月30日、7月1日、7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书面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注意,充分了解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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