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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A 飞亚达B 债券代码:112152 债券简称:12亚达债 公告编号:2015-021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前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2013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七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民生控股 公告编号:2015-41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经于2015年5月29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5年6月5日、2015年6月12日、2015年6月19日、6月26日分别发布了继续停牌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准备,全力推进各项工作,鉴于该重大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5-080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申请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正邦科技;股票代码:002157)自2015年7月3日(星期五)上午开市起停牌,待公司通过指定媒体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2正邦债;债券代码:112155)正常交易。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七月三日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9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临时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简称:电光科技,股票代码:002730)自2015年7月3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待公司公告相关事项后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0978 证券简称:宜华木业 公告编码:临2015-047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 暨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1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9日起连续停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停牌期间,公司已聘请券商、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进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尽职调查工作,并配合公司进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编制、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编制、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的遴选与沟通等相关事宜。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方案目前尚无法正式形成,发行的认购方尚无法确定。鉴于上述原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进一步论证,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无法按照原计划于2015年7月3日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并股票复牌。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3日起继续停牌。 公司将尽快确定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事宜,并不迟于2015年7月10日公告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3日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商业城 公告编号:2015-042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获悉,我公司股东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乾元进取3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乾元进取3"),截止2015年6月30日持有公司股份6,578,7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93%,较2015年6月15日,乾元进取3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减少2,34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5%。 本次减持前乾元进取3持有公司8,922,52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008%。本次减持后乾元进取3持有公司6,578,72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693%。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上述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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