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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 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38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3】13号《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要求,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15年7月2日起,对本公司旗下益民红利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60002)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瑞康医药(股票代码:002589)、湘电股份(股票代码:600416)、东方园林(股票代码:002310)及信质电机(股票代码:002664)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自2015年7月2日起,对本公司旗下益民品质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135)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信质电机(股票代码:002664)及西藏珠峰(股票代码:600338)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自2015年7月2日起,对本公司旗下益民多利债券型基金、(基金代码:560005)、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60003)、益民服务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410)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信质电机(股票代码:002664)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上述股票复牌后,本管理人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后确定对该股票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www.ym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50-8808咨询或查阅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日
股票代码:002424 股票简称:贵州百灵 公告编号:2015-066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7月2日,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姜伟先生的通知:姜伟先生于2015年7月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姜伟先生于2015年7月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买入方式增持公司50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1063%(以下简称"本次增持")。 本次增持前,姜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248,01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73%。 本次增持后,姜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248,51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83%。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姜伟先生增持公司股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公司价值及成长的认可。 后续增持计划:姜伟先生拟在未来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继续择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公司总股本0.4252%(不低于200万股,含本次增持的50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91%(不超过900万股)。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五、有关事项的说明:姜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将继续关注姜伟先生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3116 证券简称:红蜻蜓 公告编号:2015-001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价格于2015年6月30日、7月1日和7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6月30日、7月1日和7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经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询证得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不存在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发布的所有信息均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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