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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兴业银行为旗下部分基金 |
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本公司新增兴业银行为旗下诺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320007")、诺安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000971")的销售机构。
自2015年7月3日起,投资者可在兴业银行的各营业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兴业银行的规定。
本公司将同时在兴业银行开通基金定投业务及开展基金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如下:
一、基金定投业务
自2015年7月3日起,投资者可在兴业银行的各营业网点办理本公司上述基金的定投业务。
目前,投资者在兴业银行申请办理基金定投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具体办理的业务规则和程序请遵循兴业银行的有关规定。
二、费率优惠活动
1、自2015年7月3日起,投资者通过兴业银行电子渠道(包括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申购上述基金(前端收费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75%的,统一优惠至0.75%,原申购费率低于0.75%,则按照原有申购费率执行。
2、自2015年7月3日起,投资者通过兴业银行电子渠道(包括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定投申购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统一优惠至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为固定费率的,按原费率执行。通过兴业银行柜面渠道开通基金定投业务的,享受基金定投申购费率八折优惠,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如原费率低于0.6%,按原费率执行。
原费率指各基金法律文件中规定的标准费率。
优惠活动期间, 业务办理的具体流程、规则等以兴业银行的规定为准;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兴业银行的有关公告。
三、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代销机构申购、定投业务的手续费。
2、活动期间,业务开始或结束办理的具体时间及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有变动,敬请投资者留意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1,或前往兴业银行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网址: www.cib.com.cn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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