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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78 证券简称:襄阳轴承 公告编号:2015-028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日前,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襄阳轴承")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关于襄阳轴承作为四位被告之一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武汉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2014鄂武汉中民商字第00813号)及执行裁定书(2015鄂武汉中执字第319号)。案件的相关情况如下: 根据民事判决书,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与被告武汉市恒晶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晶经贸")、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张建、马军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于2015年1月6日开庭进行审理,民生银行武汉分行称,恒晶经贸将襄阳轴承为付款人的应收账款5036万元为质押物向其申请借款,并出具了襄阳轴承签署的《应收账款确认书》。借款到期后,恒晶经贸未能偿还借款,故提起诉讼。法院于2015年2月27日作出判决如下:原告民生银行武汉分行就被告恒晶经贸质押的对被告襄阳轴承的应收账款5036万元,在恒晶经贸应偿还民生银行武汉分行2935.87万元本金及利息的金额范围内享受优先受偿权。 2015年6月28日,襄阳轴承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民生银行武汉分行申请冻结襄阳轴承在湖北银行襄阳檀溪支行的存款3500万元,冻结期限为6个月(2015年6月29日---2015年12月28日)。收到该裁定书后,襄阳轴承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并将采取一切维权措施,保证公司资产不受损失。 二、本公司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本次公告前,尚有与本次诉讼情况相同的未决诉讼,原告为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被告为武汉市渝丰经贸有限公司、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东北特钢集团大连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马瑞、马军成,是与本次诉讼情况相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及金额约2900万元。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收到该裁定书后,将及时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并将采取一切维权措施,保证公司资产不受损失。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上述诉讼如有进一步的情况,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四、备查文件 1、民事判决书(2014鄂武汉中民商字第00813号) 2、执行裁定书(2015鄂武汉中执字第319号)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5048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智光电气")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年6月30日、7月1日和7月2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这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核实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和《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2015年6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除上述事项外,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更正或补充的情况;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问询,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1、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正常,各项业务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公司在《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中预计,公司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2,155.71万元至2,559.91万元,同比增长60.00%至90%。 2、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有关风险,详见《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重大风险提示"及第十一节的"风险因素"。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0784 证券简称:鲁银投资 编号:临2015-019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裴建光先生递交的辞职函,裴建光先生因工作原因请求辞去公司董事及其他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董事会对裴建光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对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О一五年七月二日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所持五只停牌股票估值 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文),并参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对旗下基金(不包括ETF基金)所持有的停牌股票数字政通 (300075)、合力泰(002217)、新宁物流(300013)、宏图高科(600122)及南大光电(300346)自2015年7月2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日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5-30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股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5年7月2日收到第一大股东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恒")的书面通知,获悉中海恒于2015年7月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买入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00,000股,占总股本的0.067%,均价为每股39.71元。 本次增持后,中海恒持有本公司股份248,294,86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7.62%。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中海恒将视市场情况,在未来择机以自身名义通过二级市场持续增持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15-044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6月26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15-042号《关于公司筹划重大事项股票停牌的公告》。 目前公司正在筹划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重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股票代码: 600094、900940)自2015年7月3日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尽快刊登相关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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