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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招商证券 公告编号:2015-08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8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8月12日 10点 召开地点:深圳市博林诺富特酒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8月12日 至2015年8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司股票是沪股通股票 由于公司股票是沪股通股票,通过依法交易沪股通股票成为公司股东的境外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股票名义持有人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相关人员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的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3、5-7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4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网站http://www.newon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3、4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2、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登记时须提供下列相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受托人身份证。 3、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自然人股东办理登记时,须提供下列相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受托人须提供下列相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5、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参加本次会议的必备条件。 6、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二)登记时间 2015年8月6日、8月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三)登记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5楼(邮编:518026)。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55-82960157、82960432、82943285 传真:0755-82944669 联系人:廖女士 张先生 孙女士 (二)本次会议费用自理。 (三)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8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招商证券 编号: 2015-08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5年7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4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周语菡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有:周语菡、李晓霏、房小兵、张泽宏、刘冲、朱海彬、尹虹艳、詹桂峰、何敏。应出席监事9人,实际出席监事9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吴慧峰先生、证券事务代表罗莉女士列席了会议。 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数占监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为满足相关监管要求,并与公司《章程》(H股)相衔接,同意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监事会及监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际情况,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进行调整和修改。 本次审议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将于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监事会议事规则》继续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招商证券 公告编号:2015-08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7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博林诺富特酒店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宫少林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13人,董事曹栋、独立董事衣锡群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9人,出席7人,监事李晓霏、职工监事詹桂峰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吴慧峰出席会议,公司副总裁、首席风险官邓晓力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度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邢硕、张鹏翔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招商证券 编号: 2015-08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7月27日下午以现场和电话相结合的会议方式在公司45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宫少林先生召集并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有:宫少林、洪小源、华立、熊贤良、王岩、郭健、彭磊、孙月英、黄坚、曹栋、衣锡群、刘嘉凌、丁慧平、徐华、杨钧。应出席会议15人,实际出席15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联席公司秘书的议案、关于修订《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关于聘任联席公司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请公司董事会秘书吴慧峰先生以及信永方圆企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邹国明先生担任联席公司秘书。 上述委任在公司H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为满足相关监管要求,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际情况,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章程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等进行调整和修改)。 公司《章程》(草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并经监管部门核准,于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公司章程将继续适用。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为满足相关监管要求,并与公司《章程》(H股)相衔接,同意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际情况,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进行调整和修改。 本次审议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将于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继续有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修订《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为满足相关监管要求,并与公司《章程》(H股)相衔接,同意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际情况,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进行调整和修改。 本次审议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将于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董事会议事规则》继续有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修订《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为满足相关监管要求,并与公司《章程》(H股)相衔接,同意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际情况,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独立董事制度》(草案)进行调整和修改。 本次审议的《独立董事制度》(草案)将于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独立董事制度》继续有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修订《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为满足相关监管要求,并与公司《章程》(H股)相衔接,同意对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际情况,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草案)进行调整和修改。 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草案)将于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继续有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修订《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为满足相关监管要求,同意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相应修订。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际情况,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草案)进行调整和修改。 本次审议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草案)将于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继续有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定于2015年8月12日(星期三)以网络投票和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中,现场会议于当日上午在深圳市博林诺富特酒店召开。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7日 附件:邹国明先生简历 邹先生现任信永方圆企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监, 拥有香港浸会大学公司管治及董事学理学硕士学位。邹先生是英国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公会及香港特许秘书公会资深会员, 曾于道亨银行、荷兰银行、 耀才证劵(股份代号:1428) 、能源、 零售及制造行业之上市公司任职逾二十年, 主要负责公司秘书、法律和合规事务。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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