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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编号:临2015-027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7月7日起停牌。2015年7月14日,公司发布了《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015-025),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4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2015年7月21日,公司发布了《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临2015-026)。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正继续与有关各方研究论证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积极推动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中介机构正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展开详细尽职调查。 因相关程序仍在进行中,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将在股票继续停牌期间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898 证券简称:好莱客 公告编号:临2015-040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7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3),于2015年7月14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6),于2015年7月21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好莱客,证券代码:603898)自2015年7月7日开市起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经公司与相关各方研究论证,初步确定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或现金购买等方式参股标的公司股权。目前,公司正积极与相关各方就合作意向进行谈判,待相关协议签订后及时予以披露。公司将及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并积极组织协调以上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 因相关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中,有关事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44 证券简称:*ST国通 公告编号:2015-019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27日,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33号),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已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通过,其就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发行41,421,932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三、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实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集团 公告编号:2015-033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高管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7月10日,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华神")关于增持公司股票的承诺(详见公司公告2015-029号),四川华神承诺:在公司股票复牌之后10个交易日内,以不低于391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通过上述方式购买的公司股票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于7月14日复牌,今日,四川华神已通过相关定向资产管理账户增持公司股票323,200股,合计金额约为403万元,增持均价为12.46元/股。 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伯建平先生,总监蒋莉女士,总监叶静女士三位高级管理人员于2015年7月8日承诺在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并在增持计划实施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中,伯建平先生的增持资金不低于24.3万元,蒋莉女士的增持资金不低于17.7万元,叶静女士的增持资金不低于3.9万元(详见公司公告2015-026号)。 伯建平先生于2015年5月13日、14日减持过公司股份,蒋莉女士、叶静女士同于2015年5月13日减持过公司股份。通过其本人证券账户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公司股份属于《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禁止情形。由于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开户条件较高,增持行为缺乏可操作性,现三位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承诺为:自减持过公司股份之日起6个月后,择机以自有资金通过其本人证券账户增持公司股份,并在增持计划实施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中,伯建平先生的增持资金不低于24.3万元,蒋莉女士的增持资金不低于17.7万元,叶静女士的增持资金不低于3.9万元。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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