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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80 证券简称:黄海机械 公告编 号:2015-070 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黄海机械,股票代码:002680)连续二个交易日(7月24日、7月27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30倍,并且连续二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董事会对公司自身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近期公司股票发生异动情况进行了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2015年7月1日和2015年7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修订稿等相关公告,详细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第4条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过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 2、公司于2015年7月1日和2015年7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修订稿中,"特别风险提示"和"第十四章 风险因素"等内容均详细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风险因素。 3、公司在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预计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80%至-50%,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未发生变化。 4、《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连云港黄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刚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5-080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20 日发布了《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73),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建刚或其控制的关联股东拟在未来6个月内以自身名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不超过80元/股的价格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 万股,金额不超过8亿元。 2015年7月22日,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刚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刚泰集团")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以股票收益互换方式在二级市场上增持公司股份 1,339,953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27%。 2015年7月27日,公司收到刚泰集团通知,刚泰集团通过中信证券以股票收益互换方式继续增持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15年7月27日,刚泰集团通过中信证券以股票收益互换方式在二级市场上增持公司股份2,583,817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53%。公司股东刚泰集团与上海刚泰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刚泰矿业")、上海刚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刚泰咨询")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建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本次增持前,刚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4,884,127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7.12%,刚泰集团、刚泰矿业、刚泰咨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30,272,3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97%;本次增持后,刚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7,467,944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7.64%,刚泰集团、刚泰矿业、刚泰咨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32,856,1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50%。 二、后续增持计划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并充分认可公司价值,认为目前公司价格远未能体现公司实际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建刚或其控制的关联股东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以不超过80元/股的价格择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万股(含本次增持股数),增持金额不超过8亿元(含本次增持金额)。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刚泰集团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徐建刚或其控制的关联股东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中捷资源 公告编号:2015-072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5]第21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拟收购的江西金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95.83%股权的股东合法性、及该等股东是否具有合法处置权等事项作出说明。现对问询函所涉及问题的回复披露如下: 1、持有标的公司股权的股东持有该股份的合法性; 答:根据公司委托的专项法律顾问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的核查意见,江西金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金源")为合法设立、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江西金源股东为万载县康美有限公司、宁波伟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元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瑞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龙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五个单位,分别合法持有江西金源38.12%、33.39%、13.23%、11.09%、4.17%的股权,合计合法持有江西金源100%的股权。 2、持有标的公司股权的股东处置该股份的合法性; 答:根据公司委托的专项法律顾问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的核查意见,万载县康美有限公司、宁波伟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元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瑞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龙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五个单位分别持有江西金源38.12%、33.39%、13.23%、11.09%、4.17%的股权,分别有权依法对其持有股权进行处分,该等处分包括对外转让、质押等。 3、公司收购标的公司股权是否存在法律瑕疵,该等瑕疵(如有)预计解决时间以及该等瑕疵(如有)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是否构成实质性影响; 答:根据公司委托的专项法律顾问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的核查意见,公司拟收购的江西金源股权不存在法律瑕疵。 4、《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相关内容是否需要更正; 答:公司于2015年6月2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不需要对已披露的拟收购的江西金源95.83%股权事项相关内容进行更正。 5、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答: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委托的专项法律顾问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就上述问题发表了专项意见,详情请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的江西金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95.83%股权事项专项核查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8日 股票简称:新兴铸管 股票代码:000778 公告编号:2015-45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可能对本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5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5年6月15日发布《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33);2015年6月23日发布《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34);2015年6月30日、7月7日、7月14日和7月21日发布《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36、2015-39、2015-42和2015-43)。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和相关各方继续全力推进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涉及的项目审计、评估和预案编制等工作。鉴于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2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待有关事项确定后,本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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