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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7-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挖潜革新、提质增效”的经营目标,依托上市以来奠定的良好基础,凭借在基础化工领域以及安赛蜜和香料等精细化工产品领域的技术领先优势,继续加大对基础化工产品生产工艺的研发支持和安全环保基础设施的投入,持续提升公司生产全环节的安全环保标准,尤其注重对公司优势产品(安赛蜜、香料)和新产品(三氯蔗糖、PHC)的销售和研发,在巩固现有客户群体同时积极拓展客户资源与渠道,确保了公司业绩的持续稳定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对全体员工贯彻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与环保理念,构建更安全环保、更先进高效的综合性生产平台,确保公司主营业务的长期稳定增长以及盈利能力的持续提升。

  在专注主业的同时,公司借助推进SAP企业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公司组织架构及业务流程,全面提升各级管理人员的技能素质,提高工作及行政管理效率。同时,公司积极引入各类生产和管理人才,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公司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流程。

  公司积极把握市场机会,利用公司长期以来形成的生产技术落地能力和规模化生产优势,努力寻找优质项目,拓宽拓展公司产业布局,利用外延式扩张,促进公司产业资源的高效整合,为自身的产业链延伸及战略转型升级提供优质的项目储备。

  报告期内,国内外经济形势仍未有全面提升及好转的迹象,公司液氨、硝酸、硫酸等基础化工产品价格有所提升,但公司下游客户仍有开工率不足的现象,部分产品价格持续走低。精细化工产品安赛蜜、甲基麦芽酚产品价格较上年同期所有增长。15年上半年度,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煤炭价格持续走低,生产成本较上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产品毛利率有所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795.5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2.46%。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5-068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按照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对因发生职务变更和201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事宜之激励对象熊寿俊、谭金城、程贺氢以及范文俊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6.6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此,公司总股本将由568,320,000股减少至568,254,000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5-067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按照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因发生职务变更和201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事宜之激励对象熊寿俊、谭金成、程贺氢以及范文俊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4年5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其后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2014年7月1日,公司获悉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公司可以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审议并实施该股权激励计划。

  3、2014年7月17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计划向14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662万股。

  4、2014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核实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149名变更为147名,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62万股变更为654万股。

  5、2014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调整发表了独立意见。在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过程中激励对象陈迎久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史树文因个人原因部分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由147名变更为146名,此次调整后,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54万股变更为648万股。

  6、2014年8月1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的变更登记手续,本股权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4年7月17日。

  7、201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41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人民币(含税),共分现金红利8,524.8 万元,经过本次分配后未分配利润剩余部分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28,41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28,416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6,832万股。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完成利润分配,其中股权激励对象所获的现金红利以应付股利形式代管。

  8、2015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议案》。同意公司对股权激励对象谭金成、程贺氢、范文俊因2014年度个人考核等级为C-合格、B-良好、B-良好以及熊寿俊因2015年5月被免职,部分限制性股票不符合解锁条件,分别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0.72万股、0.6万股、1.08万股及4.2万股,合计6.6万股(根据2014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股数,下同)限制性股票按原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除上述回购注销情形外,公司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同意146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第一批解锁数量为386.4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68%。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原因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中之“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之1条规定:……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工作……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的,……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以激励对象购买价回购注销。

  由于激励对象熊寿俊于2014年7月17日被授予6万股(除权后)限制性股票,其201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A-优秀,符合第一期解锁条件,因此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可解锁30%。鉴于2015年5月,熊寿俊同志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被免去合成车间副主任职务,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其剩余70%(计4.2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需按原价由公司回购注销。

  2、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中之:“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之“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之4条“激励对象层面考核内容”规定:在满足公司层面解锁业绩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将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依据。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才能部分或全额解锁当期权益,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

  解锁期内考核若为A-优秀则可以解锁当期全部份额;若为C-合格及以上则部分解锁当期对应份额,未解锁剩余份额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若为D-待改进则取消当期获授权益份额,当期全部份额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谭金成、程贺氢以及范文俊于2014年7月17日分别被授予8万股、10万股、18万股(除权后)限制性股票。2015年4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部对激励对象进行2014年度个人绩效的考核情况,出具了考核意见,激励对象谭金成、程贺氢以及范文俊201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等级分别为C-合格、B-良好、B-良好,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决定分别回购注销其第一期应解锁部分的30%、20%、20%,计0.72万股、0.6万股、1.08万股。

  根据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激励对象熊寿俊、谭金成、程贺氢以及范文俊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数量

  2014年7月17日,公司向熊寿俊、谭金成、程贺氢以及范文俊分别授予3万股、4万股、5万股及9万股,由于2015年4月公司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股,熊寿俊、谭金成、程贺氢以及范文俊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相应变更为6万股、8万股、10万股及18万股,根据公司董事会之决定,分别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2万股、0.72万股、0.6万股及1.08万股,合计6.6万股限制性股票按原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占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总数的0.51%。

  (三)回购价格

  2014年7月17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5元/股,由于2015年4月公司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价格相应调整为2.5元/股,公司将于回购日收回相应的由于公司派息而产生的由公司以应付股利形式代管的现金股利。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本次回购注销6.6万股完成后,激励对象减少为145名,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6,832万股变更为56,825.4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将按法定程序办理减资手续。

  (四)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向相关人员支付回购价款16.5万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实意见

  因激股权激励对象谭金成、程贺氢、范文俊因2014年度个人考核等级为C-合格、B-良好、B-良好以及熊寿俊因2015年5月被免职,部分限制性股票不符合解锁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相关规定,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会员会全体委员讨论决定,同意对上述四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按相关规定进行回购注销。

  六、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及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审查和监督,认为:

  公司股权激励对象谭金成、程贺氢、范文俊因2014年度个人考核等级为C-合格、B-良好、B-良好以及熊寿俊因2015年5月被免职,部分限制性股票不符合解锁条件,分别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0.72万股、0.6万股、1.08万股及4.2万股,合计6.6万股(根据2014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股数)限制性股票按原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回购原因、回购数量及价格合法、合规,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七、监事会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谭金成、程贺氢以及范文俊因2014年度个人考核等级为C-合格、B-良好、B-良好,以及熊寿俊因2015年5月被免职,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分别将其各自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0.72万股、0.6万股、1.08万股及4.2万股,合计6.6万股(根据2014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股数)限制性股票按原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四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八、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金禾实业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及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金禾实业已就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及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金禾实业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的条件均已成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取消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1-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九、其他事项

  根据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授权内容,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办理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以及修改公司章程等各项必需事宜。

  十、备查文件

  1、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5-066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7月20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于2015年7月26日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为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瑞元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作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设定预留的58万股限制性股票有效期将于2015年8月11日到期,根据公司董事会研究,该预留部分不再进行授予,于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之日起作废。

  经公司监事会核查认为:本次关于预留的限制性股票不再进行授予事项,符合公司目前发展状况,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谭金成、程贺氢以及范文俊因2014年度个人考核等级为C-合格、B-良好、B-良好,以及熊寿俊因2015年5月被免职,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分别将其各自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0.72万股、0.6万股、1.08万股及4.2万股,合计6.6万股(根据2014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股数)限制性股票按原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四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146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第一期解锁手续。

  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授权内容,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办理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以及修改公司章程等各项必需事宜。

  鉴于公司将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6.6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6,832万元减少至56,825.4万元,总股份数将由56,832万股减少至56,825.4万股。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根据授权内容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五、《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5-065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5年7月20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通知,并于2015年7月26日上午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杨迎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作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戴世林先生、方泉先生和仰宗勇先生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设定预留的58万股限制性股票有效期将于2015年8月11日到期,根据公司董事会研究,该预留部分不再进行授予,于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之日起作废。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戴世林先生、方泉先生和仰宗勇先生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

  由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谭金成、程贺氢以及范文俊因2014年度个人考核等级为C-合格、B-良好、B-良好,以及熊寿俊因2015年5月被免职,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分别将其各自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0.72万股、0.6万股、1.08万股及4.2万股,合计6.6万股(根据2014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股数)限制性股票按原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占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总数的0.51%。

  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注销,届时将另行公告。

  三、《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戴世林先生、方泉先生和仰宗勇先生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是否达成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在考核年度内激励对象谭金成、程贺氢以及范文俊2014年度个人考核等级分别为为C-合格、B-良好、B-良好,其余143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等级全部为A-优秀,且公司业绩指标等其他解锁条件已达成,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办理第一期解锁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46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86.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68%。

  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解锁事宜需在锁定期届满后,并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解锁,届时将另行公告。

  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授权内容,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办理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以及修改公司章程等各项必需事宜。

  鉴于公司将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6.6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6,832万元减少至56,825.4万元,总股份数将由56,832万股减少至56,825.4万股。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授权内容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五、《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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