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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7-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单位:股 ■ 2.4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受整体经济增速放缓、股市吸引了部分资金等因素的影响,今年上半年,我国乘用车销量增长速度明显放缓;面临未来几年汽车行业步入稳健发展的新阶段,同时也是公司发展的关键时期,机遇和挑战并存。公司立足现有客户及产品配套升级,着眼未来产业发展,不断夯实基础,持续提升市场份额,并在报告期内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实现营业收入114,400.27万元,同比增长29.9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72.92万元,同比增长21.68%。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量产了包括5款前照灯、4款后组合灯在内的共计31款车灯项目,承接了包括7款前照灯、8款后组合灯在内的共计61款车灯研发项目,销售生产形势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开展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共计1,000多名员工参与了本次计划,为公司团队稳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为长春工厂年底的运行做着积极的准备,同时,佛山工厂也按照计划于6月份顺利开工。 报告期内,公司奥地利子公司I&T GmbH运营步入正轨,实现营业收入3,088.50万元,净利润105.58万元,发展形势良好。 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围绕年初制订的管理目标,持续推动各项管理提升活动,加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在立足主业的基础上,积极投资战略性新兴行业,为公司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 3.2 主营业务分析 3.2.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车灯销售的增加和本报告期新增I&T GmbH销售收入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与销售规模同步扩大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与销售规模同步扩大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研发费用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承兑汇票收款增加和工资薪酬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委托贷款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新产品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3.2.2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完成年度经营计划的49%,净利润完成年度经营计划的43%。 3.3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3.3.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1)公司主营业务为车灯生产与销售,未发生变化; (2)与去年同期相比,公司新增I&T GmbH 柔性扁平电缆业务; (3)报告期内,由于子公司常州常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汽车销售量的增加,导致汽车销售及维修收入和成本增加。 3.3.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1)华北地区营业收入增长得益于一汽丰田车灯销售量的增加; (2)华南地区营业收入增长得益于广汽集团、广汽丰田车灯销售量的增加; (3)欧洲地区营业收入增长得益于I&T GmbH实现的收入贡献。 3.4 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坚持做“独立车灯供应商”,依托我国是全球最大的汽车市场,在国内积累了广泛优质的客户资源,客户覆盖了德系、美系、日系、法系及自主品牌各主流乘用车制造商,同时伴随着公司综合实力的提升以及与客户合作的深化,公司实现了产品档次和市场份额的持续提升。 作为具有包括模具设计与制造、工装设计与制造、电子设计与制造、国家认可的实验室等完整的自主研发车灯实力的本土供应商,不仅在成本控制上保持一定的优势,还能在与整车厂同步研发的过程中体现快速响应、服务良好、决策集中等优势,以上都有利于公司争取更多的项目。 3.5 投资状况分析 3.5.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股权投资行为。 3.5.2 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具体见公司于2015年7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星宇股份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内容。 3.5.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具体见公司于2015年7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星宇股份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15-033)。 3.5.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6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3.6.1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5年5月15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23,965.29万股为基础,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80元(含税),合计派发186,929,262.00元。公司已于2015年6月11日实施完成该分配方案。 3.6.2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未发生变化; 4.2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晓萍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2015-034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15年7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15年7月24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三名监事全部出席。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小平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俞志明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对《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15-033)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2015-033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5号文核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2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7,4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678.1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1,761.87万元。上述资金于2011年1月28日全部到位,业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天衡验字(2011)002号《验资报告》。 2015年上半年,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180.58万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9,043.19万元(包括置换金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3,168.58万元(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 2011 年 1月 28日,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报告期内,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见公司于2015年7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星宇股份2015年半年度报告》“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之“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五)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的情况 2013年4月17日和2013年5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年产50万套LED车灯及配套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0,000万元投资建设“年产50万套LED车灯及配套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6,598.96万元投资该项目。 2013年9月7日和2014年5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吉林省星宇车灯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100万套车灯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0,000万元投资建设子公司吉林星宇 “年产100万套车灯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已使用1,331.62万元投资该项目。 2014年12月10日和2014年12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子公司车灯工厂建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投资佛山星宇车灯有限公司“车灯生产及配套项目”建设。报告期内,公司已使用250.00万元投资该项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证券简称:星宇股份 证券代码:601799 编号:临2015-032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15年7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15年7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七名,其中董事高国华、独立董事杨孝全、王展、田志伟以电话会议方式出席。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晓萍女士主持。三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其进行了确认。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15-033)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 特此公告。 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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