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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5-060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

  4.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8月13日上午10:00。

  4.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8月12日-8月13日。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12日15:00至2015年8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13日9:30-11:30和13:00-15:00。

  4.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5.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8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5.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3、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地点为江苏海州湾会议中心(连云港市连云区连云新城海州湾路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7480万元,期限1年(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7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对外投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参加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深圳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受托出席者,还须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于2015年8月12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1、投票代码: 360626。

  1.2、投票简称:如意投票。

  1.3、投票时间:2015年8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1.4、在投票当日,“如意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1.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5.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1.5.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以相应的委托价格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1.5.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1.5.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1.5.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2.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 至2015年8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15:00 。

  2.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2.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张勉;电话:0518-85153595;传真:0518-85150105;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北郊路6号;邮政编码:222006。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授权委托书

  ■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5-058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5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5年度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7月27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充分讨论,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选举周砚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个人简历

  周砚武,男,1969年8月出生,北京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部项目经理、伊莱克斯(中国)财务总监助理、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现任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审部总经理、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周砚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4-059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7480万元,期限1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对外投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金额:人民币7480万元。

  3、投资品种: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1年。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以及公司《章程》,本次交易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对外投资充分考虑了风险因素,仅限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操作、监督流程,有效控制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对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7480万元,期限1年,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5年6月23日召开的2015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5年7月6日以闲置自有资金2340万元,向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保本保收益的银行理财产品,期限1年。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意见。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5-057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2015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7月27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充分讨论,对相关议案表决如下:

  一、选举秦兆平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彭亮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刘永军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二、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

  1、战略发展委员会:秦兆平(召集人)、彭亮、金波、余春生、刘福堂。

  2、薪酬考核委员会:张双根(召集人)、李华、彭亮、刘福堂、张静璃。

  3、提名委员会:余春生(召集人)、秦兆平、张双根、刘福堂、李华。

  4、审计委员会:张静璃(召集人)、赵良兴、白新华、李华、余春生。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续聘彭亮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3年。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四、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7480万元,期限1年(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7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对外投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本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决定于2015年8月13日召开201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7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个人简历

  秦兆平,男,1957年7月出生,北京师范学院本科毕业,曾任职北京首钢集团下属企业副总经理、远大资产管理公司项目经理、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本部风险管理经理、武汉远大制药集团公司财务总监、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本部副总经理,现任远大集团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上市部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秦兆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彭亮,男,1970年1月出生,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鞍山钢铁公司第一发电厂工程师、北京中鼎信理财顾问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项目经理、远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药事业部业务拓展总监、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彭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永军,男,1968年8月出生,江苏省委党校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曾任职连云港市审计局科员、副主任科员、处长,连云港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现任江苏金海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本公司副董事长。刘永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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