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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 公告编号:临2015-022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青海华鼎”)第六届董事会于2015年7月22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7月27日上午9时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于世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14年7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015 年 7月1日,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针对目前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为确保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决定提议股东大会延长原审议通过的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12个月,除延长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原方案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并提请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相应延长12个月。并提请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增加授信银行的议案》 按照于2015年5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201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精神,为了融资成本及手续办理方面综合考虑,同意为青海华鼎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中增加授信银行西宁农商银行,授信金额为流动资金500万元,其它事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增加授信银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23))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青海华鼎独立董事对子公司担保增加授信银行发表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通知请查阅公司于2015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华鼎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5-024)。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 公告编号:临2015-023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增加授信银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青海华鼎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华鼎齿轮箱”) ●本次担保金额:5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青海华鼎”或“公司”)于2015年5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由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在不考虑此事项的情况下,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技改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在2015年度为公司及青海华鼎重型机床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子公司分别向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青海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浦发银行、广州农商银行贷款、承兑汇票、保函担保等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61,520.00万元人民币,较上年新增担保额度8000万元人民币,(详细内容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4月21日、2015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华鼎关于预计201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青海华鼎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其中对华鼎齿轮箱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 截止目前,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53,769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其中对华鼎齿轮箱的新增后累计担保金额为3400万元,但在办理贷款相关手续时,出于融资成本及手续办理方面综合考虑,为华鼎齿轮箱的担保中增加授信银行西宁农商银行,授信金额为流动资金500万元,其它事项不变。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名称:青海华鼎齿轮箱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 (2)法定代表人:翟东 (3)注册资本:5000 万元 (4)经营范围:高科技产品、齿轮、变速箱产品开发、制造;石油机械、汽车零部件的制造和销售;技术咨询机服务;对外协作加工;设备修理改造。 (5)与本公司的关系:全资子公司 (6)财务状况:截止到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资产总额16,449.07万元,负债总额 11,895.94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72.32%,营业收入为 1,573.66 万元,净利润为-331.0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签署情况 由于本次担保尚未发生,所以担保协议在实际发生时具体签署。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53,769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5.08%,无逾期担保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青海华鼎于2015年7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海华鼎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增加授信银行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调整是出于对融资成本及贷款手续办理要求方面的综合考虑,对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有利用推动子公司项目的经营,确保项目经营与管理中资金的需求。 独立董事认为此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增加授信银行,有助于公司融资和发展的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 公告编号:临2015-024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8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8月13日 上午9时 召开地点: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8月13日 至2015年8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7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公司将另行刊登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15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8月12日(星期三)9:00—16:30 2.登记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318号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登记手续: (1)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2) 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合法的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15年8月12日17时。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2.会议联系人: 李祥军 联系电话:0971-7111159 联系传真:0971-7111669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8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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