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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5-070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7月27日下午16: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虹女士为公司职工监事,与许楚镇先生、姜平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一致通过,选举许楚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附件: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7月28日 附件: 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 陈虹,女,41岁,本科学历,会计师。主要工作经历:曾任职于珠海公信会计师事务所;2001年10月-2005年11月,任珠海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5年11月-2011年4月,任珠海金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5月-2013年8月,任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1月至今,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 2015-068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7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10。 (2)网络投票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5年7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5年7月26日下午15:00至2015年7月27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珠海情侣南路278号4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局。 5、主持人:董事局主席欧辉生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8人,代表股份204,428,067股,占公司总股本25.8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1人,代表股份203,923,9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504,1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议案表决结果 1、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的议案 (1)关于选举欧辉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董事的议案 同意203,926,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6%;反对478,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3%;弃权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 (2)关于选举梁学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董事的议案 同意203,926,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6%;反对478,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3%;弃权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 (3)关于选举黄志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董事的议案 同意203,926,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6%;反对478,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3%;弃权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 (4)关于选举李少汕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董事的议案 同意203,926,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6%;反对478,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3%;弃权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 (5)关于选举周娟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董事的议案 同意203,926,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6%;反对478,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3%;弃权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 (6)关于选举真虹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董事的议案 同意203,926,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6%;反对478,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3%;弃权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 (7)关于选举田秋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203,926,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6%;反对478,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3%;弃权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 (8)关于选举郑国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203,926,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6%;反对478,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3%;弃权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 (9)关于选举张文京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203,926,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6%;反对478,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3%;弃权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关于选举许楚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203,926,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6%;反对478,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3%;弃权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 (2)关于选举姜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203,926,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6%;反对478,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3%;弃权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 3、关于支付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203,926,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6%;反对478,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3%;弃权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易朝蓬、乔守东;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和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15年7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5-069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7月27日下午16: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选举欧辉生先生为公司董事局主席。 二、选举第九届董事局专门委员会成员及负责人,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欧辉生、黄志华、田秋生、周娟、真虹;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田秋生、郑国坚、张文京; 提名委员会:张文京、田秋生、黄志华; 审计委员会:郑国坚、周娟、张文京。 三、经公司董事局主席欧辉生先生提名,聘任黄志华先生为公司总裁,薛楠女士为公司董事局秘书,黄一桓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四、经公司总裁黄志华先生提名,聘任李少汕先生、薛楠女士、张庆红先生、冯鑫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杨光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简历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15年7月28日 附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简历 黄志华 男,52岁,本科学历,经济师,政工师。主要工作经历:曾任珠海市针织漂染厂副厂长,珠海经济特区粤华染织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珠海市纺织工业集团公司工委会主席、党委委员,珠海功控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03年7月-2007年1月,任珠海功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任党委办主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1993年-2012年5月,任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9月更名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1月至2015年2月,任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2年4月至今,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13年7月至今,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2月至今,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22,269股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少汕 男,54岁,本科学历,工程师、经济师。主要工作经历:曾任珠海斗门县科技局局长,珠海市工业委员会主任助理、主任科员,珠海市功业控股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珠海功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3月-2006年12月,任珠海功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4年8月-2007年1月,任珠海功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07年1月至今,任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9月更名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07年2月至今,任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薛楠 女,42岁,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曾就职于中国银行贵州省分行、珠海经济特区富华财务公司、珠海经济特区富华投资公司。2000年4月-2002年12月,任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部主任;2000年4月-2009年3月,任珠海经济特区富华投资公司总经理;2000年4月至今,任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9月更名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秘书;2011年10月至今,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庆红 男,50岁,研究生学历,会计师。主要工作经历:曾任职珠海市联昊控股有限公司;2005年1月-2008年9月,任珠海市国资委下派企业财务总监;2008年9月-2011年9月,任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2008年12月-2009年10月,任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09年10月-2012年5月,任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9月更名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1年10月至今,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冯鑫 男,43岁,研究生学历,高级物流师、培训师。曾任职于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珠海有限公司、中国珠海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3年8月-2009年12月,历任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珠海分公司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2009年4月-2011年10月任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生产业务部总经理;2010年1月-2011年10月任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2011年10月至今,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光辉,男,56岁,本科学历,会计师、审计师。主要工作经历:曾任职于珠海市审计局、工交审计科、财金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2000年1月-2007年1月,珠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派驻市属国有企业财务总监;2007年1月-2010年9月,任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年9月至今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一桓,男,30岁,硕士研究生学历,主要工作经历:2010年7月-2012年2月,任职于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2月-2014年2月,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专员;2014年3月-2015年5月,历任广西保利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行政中心经理、行政中心高级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局秘书处副主任。 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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