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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7-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报告期,主营的化纤产品延续去年以来的缓慢复苏态势,经营情况有所好转,同时公司在经营策略上重点开发新品、提高产品差别化率,稳步拓展国外市场,国外销售额的占比在去年增长的基础上继续得到提升,为本报告期的扭亏增盈起到了重要作用。本期从江苏银行、华泰证券、东海证券、华西财务取得的现金分红总额为4,397.97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为55.33%,是公司利润的重要来源。 201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1.1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0.08%,实现营业利润7,835.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51.9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597.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306.9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661.3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185.38%。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主营业务转型升级,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公司拟发行13,800万股股票,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西集团公司、上海东灿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架桥资本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江苏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和何晓玉,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后的发行价格4.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0,030万元(含发行费用),拟用于偿还银行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2015年7月20日,我公司已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657号),公司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积极推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完成了上海毅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2%股权,该公司自2015年4月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孙云丰 2015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36 证券简称:华西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1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一村资本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亿元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一村资本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为准。以下简称“一村资本”)。 2、审批程序:公司2015年7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一村资本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涉及金额未超出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公司此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1、本次投资相关情况概述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上海浦东新区投资注册成立一村资本,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作为公司股权投资、发起设立和管理并购基金、产业基金、创投基金平台。 2、拟成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一村资本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 (3)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 (4)法定代表人:汤维清 (5)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并购基金、产业基金、创投基金及其它类型的股权投资基金的发起设立、经营管理和投资运作。 上述登记事项为暂定,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终登记核准为准。 3、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自有资金。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目的 公司此次投资设立“一村资本”,是公司在原有投资基础上为形成更专业投资能力、搭建专业投资团队、创造更好的投资回报而设立。 2、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虽然是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所做出的慎重决策,但基于子公司尚未完成登记注册、投资过程也面临国家宏观经济、经济周期等因素影响,该投资尚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和管理风险。本公司将通过建立市场化的人才机制、风控机制、激励机制,督促和促进该子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资金全部来自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目前主营业务资金使用。同时,通过投资和基金运营管理,实现资产增值,为股东创造较高回报之目的。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36 证券简称:华西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2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一村资产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亿元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一村资产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为准。以下简称“一村资产”)。 2、审批程序:公司2015年7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一村资产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涉及金额未超出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公司此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1、本次投资相关情况概述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亿元在上海浦东新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一村资产。投资主要目的为发起设立公募基金和发展私募基金,通过有效资产管理模式,为客户和股东创造价值。 2、拟成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一村资产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3)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 (4)法定代表人:汤维清 (5)经营范围:基金的募集和投资管理、特定客户的资产管理、互联网金融服务及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上述登记事项为暂定,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终登记核准为准。 3、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自有资金。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目的 公司此次投资设立“一村资产”,是公司适应专业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的新趋势,通过建立市场化激励机制,吸引和汇集市场上优秀的投资管理人才,为客户和股东创造新的投资回报。 2、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虽然是公司基于战略转型和长远利益所做出的慎重决策,但基于子公司尚未完成登记注册、投资行为本身也面临国家宏观经济、经济周期、市场波动等多因素影响,故该投资尚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和管理风险。本公司将通过建立市场化的人才机制、风控机制、激励机制,督促和促进促使该子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资金全部来自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目前主营业务资金使用。同时,通过该公司的良好运行和投资业绩,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新的价值及利润增长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36 证券简称:华西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3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一村资本有限公司(筹)受让并增资 深圳前海同威资本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在通信、电子信息、互联网等高科技领域及行业投资能力,拟通过全资子公司一村资本有限公司(筹)以自有资金出资600万元受让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华西集团”)持有深圳前海同威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同威”)50%的股权。同时,股权受让完成后,拟以自有资金1亿元对前海同威进行增资。 2、一村资本有限公司(筹)受让公司控股股东华西集团股权,构成关联交易。 3、审批程序:公司2015年7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一村资本有限公司(筹)受让并增资深圳前海同威资本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吴协恩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和增资事项涉及金额均未超出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江苏华西集团公司 注册号:320281000002429 企业类型:集体所有制 注册资本:9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场所:江阴市华士镇华西村607号 法定代表人:吴协恩 成立日期:1987年04月17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谷物及其他作物、蔬菜、园艺作物、水果、坚果、饮料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林业、渔业、发电;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的施工;建筑安装、装饰;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中介服务;租赁服务;商务服务;提供旅游观光服务;社会经济咨询;税务、审计、会计的咨询;项目行政审批咨询;工程技术咨询;中介服务;货物配载、货物装卸、搬运;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国内贸易;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冶金;机械设备、服装、纺织品、针织品、化纤、鞋的制造、加工;染整;广告;机场的经营管理;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卷烟、雪茄烟的零售。 截止2014年末,华西集团经审计的总资产4,828,086万元,净资产1,638,331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727,844万元,净利润47,212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华西集团持有本公司43%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前海同威基本情况概述 公司名称:深圳前海同威资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前海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3年4月10日 股东及持股比例:华西集团持有前海同威50%股权、自然人韩涛持有前海同威45%的股权、自然人刘涛持有前海同威5%的股权。韩涛先生和刘涛先生均为前海同威管理团队主要成员。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证券投资。 2、前海同威管理的基金情况 截至目前,前海同威管理基金规模4.5亿元,分别是: 绵阳威盛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与绵阳科发集团合作设立,资金规模2亿元,其中科技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出资5,000万元、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出资6,400万元、新疆同威昆仑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出资7,400万元。 深圳大唐同威高技术服务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与大唐集团合作设立,基金规模2.5亿元。其中,国家发改委引导基金出资5000万元、深圳市地方引导资金出资5000万元、大唐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大唐同威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合计出资10,000万元、华西集团出资4,000万元、深圳市同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 3、前海同威管理基金所投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绵阳威盛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基金共投资了6个项目,投资总额8,843万元。投资领域主要集中在通信、电子、互联网和专用设备制造领域。 深圳大唐同威高技术服务创业投资基金首次合伙人大会于2015年6月9日召开,截至目前尚未正式开展项目投资。预计7月份将启动项目投资。 4、前海同威财务状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前海同威的资产总额为7,201.74万元,净资产为1,199.40万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零,净利润:-0.21万元(已经审计)。截止2015年5月31日,前海同威资产总额为8,027.28万元,净资产为1,125.58万元。2015年1-5月,营业收入为零,净利润:-73.81万元(未经审计)。 5、本次受让股权和增资价格及增资后股权比例: 根据截至2015年5月31日净资产及结合公司经营状况,一村资本有限公司(筹)拟以自有资金出资600万元受让公司控股股东华西集团持有的前海同威50%股权。同时,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0万元对前海同威进行增资,取得8,333万股权,剩余部分进入资本公积。本次受让及增资完成后,前海同威注册资本增至9,333万元,一村资本有限公司(筹)持有其94.64%股权、韩涛持有4.82%股权、刘涛持有0.54%股权。 6、在此次股权转让中,前海同威原股东韩涛、刘涛已放弃优先受让权。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股权转让款确定依据:以前海同威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199.40万元为定价基础,双方协商同意对前海同威以1,200万元的估值价格作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前海同威50%的股权对应的价款为600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的目的 公司全资子公司一村资本有限公司(筹)此次受让和增资前海同威,是为了利用前海同威现有的投资能力、项目储备、人才资源等优势和基础,在通信、电子、互联网等行业形成进一步的投资能力,形成产业投资聚集和规模效应,为公司及公司股东创造可持续的投资价值和投资回报。 2、存在的风险 本次受让和增资前海同威,是公司从长远利益出发所做出的慎重决策。前海同威在项目选择、投入、退出、所投项目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管理风险。投资方将通过建立科学谨慎的风控机制和决策机制,督促和促进前海同威的稳定健康发展。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受让和增资后,一村资本有限公司(筹)将持有前海同威94.64%的股权,为前海同威的控股股东。前海同威获得一村资本有限公司(筹)增资资金后,会进一步提高投资能力,发现行业价值,形成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5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577.6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受让前海同威50%股权事宜,由于涉及与控股股东江苏华西集团公司的关联交易,在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我们依据公司相关部门提交的资料调查了解情况,认为该关联交易属正常交易行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关联董事吴协恩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前海同威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0936 证券简称:华西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5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7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17日以书面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孙云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逐项投票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一村资本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上海浦东新区投资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一村资本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作为公司股权投资、发起设立和管理并购基金、产业基金、创投基金平台。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并购基金、产业基金、创投基金及其它类型的股权投资基金的发起设立、经营管理和投资运作(上述登记事项为暂定,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终登记核准为准)。并授权汤维清先生开展子公司设立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一村资本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1),刊登在同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2、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一村资产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发起设立公募基金和发展私募基金,通过有效资产管理模式,为客户和股东创造价值,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上海浦东新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一村资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经营范围:基金的募集和投资管理、特定客户的资产管理、互联网金融服务及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上述登记事项为暂定,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终登记核准为准)。并授权汤维清先生开展子公司设立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一村资产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2),刊登在同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3、审议通过《关于一村资本有限公司(筹)受让并增资深圳前海同威资本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提高在通信、电子信息、互联网等高科技领域及行业投资能力,拟通过全资子公司一村资本有限公司(筹)以自有资金出资600万元受让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西集团公司持有深圳前海同威资本有限公司50%的股权。同时,股权受让完成后,拟以自有资金1亿元对深圳前海同威资本有限公司进行增资。董事会授权汤维清先生开展对深圳前海同威资本有限公司投资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吴协恩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关于一村资本有限公司(筹)受让并增资深圳前海同威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3),刊登在同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王宏宇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王宏宇女士作为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已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 根据总经理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王宏宇女士、于彤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王宏宇女士、于彤女士简历见附件。 5、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和《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5-034)》,刊登在同日的《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6、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公司拟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华士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经营管理层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华士支行签署相关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将在上述协议签订后公告相关内容,敬请投资者关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7日 附件: 王宏宇女士的简历如下: 王宏宇,女,1972年6月出生,1998年7月毕业于陕西财经学院金融投资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于2007年获得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1998年7月至2002年7月,就职于南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任项目经理;2002年8月至2004年8月,就职于上海耀华皮尔金顿任企业发展部经理;2004年8月至2012年3月,就职于南通富士通微电子有限公司历任证券投资部部长、审计部部长、财务部部长、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2013年5月至2015年5月,就职于上海由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总裁助理。 于彤女士的简历如下: 于彤,女,1971年12月出生,1995年7月毕业于山东财经大学财政金融专业,2002年7月获得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国际MBA学历。2002年9月至2003年9月,就职于渣打银行北京分行任客户关系经理;2003年9月至2006年2月,就职于中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市场部副总裁、华东区域总监;2006年2月至2011年7月,就职于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市场部北方区总经理、机构总监、首席机构官、香港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年5月至2014年11月,就职于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富国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月-2015年6月,就职于江苏华西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至目前,王宏宇女士、于彤女士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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