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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7-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5-081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16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于2015年7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6人,实际到会6人。会议由董事长周一峰主持,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相关法规,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东华能源(唐山)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页岩气综合利用丙烷脱氢项目的议案》 为充分发挥产能优势和提升产业链的竞争实力,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全资子公司“东华能源(唐山)新材料有限公司”在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化学产业园区申请投资建设页岩气综合利用丙烷脱氢项目。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期新建1套66万吨/年丙烷脱氢装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二期新建1套66万吨/年丙烷脱氢装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授权“东华能源(唐山)新材料有限公司”有权根据有关管理部门的要求及实际情况的变化调整项目审批申请和建设方案。 东华能源(唐山)新材料有限公司为东华能源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27日,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蔡伟。注册地址为曹妃甸工业区化学产业园区,经营范围为:石化相关新材料产品的批发和贸易(危险化学品除外)。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7月28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在曹妃甸建设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二、《关于“东华能源(唐山)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页岩气综合利用聚丙烯项目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全资子公司“东华能源(唐山)新材料有限公司”在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化学产业园区申请投资建设页岩气综合利用聚丙烯项目。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期新建2套4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二期新建1套4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授权“东华能源(唐山)新材料有限公司”有权根据有关管理部门的要求及实际情况的变化调整项目审批申请和建设方案。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7月28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在曹妃甸建设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三、《关于“东华能源(唐山)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液化码头及陆域配套库区工程的议案》 为满足东华能源(唐山)新材料有限公司页岩气生产新材料项目原料和产品的进出口需要,积极配套该项目装置区的建设进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全资子公司“东华能源(唐山)新材料有限公司”在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港区申请建设液化码头及陆域配套库区工程。 该工程建设规模为:建设2个5万吨级液化烃泊位、陆域配套仓储库区、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仓储库区拟分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丙烷和丁烷储罐,二期建设下游项目配套所需要的丙烷、丁烷、乙烯、乙烷及丙烯等储罐。 授权“东华能源(唐山)新材料有限公司”有权根据有关管理部门的要求及实际情况的变化调整项目审批申请和建设方案。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7月28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在曹妃甸建设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四、《关于对“东华能源(唐山)新材料有限公司”授权的议案》 为提高决策效率,加快项目推进速度,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授权全资子公司“东华能源(唐山)新材料有限公司”有权决定以下事项: 1、决定东华能源(唐山)新材料有限公司”页岩气综合利用丙烷脱氢(66万吨/年×2)项目、页岩气综合利用聚丙烯(40万吨/年×3)项目、液化码头及陆域配套库区工程等项目的申请、立项和建设审批等有关事项;并根据有关管理部门的要求及实际情况的变化调整项目审批申请、建设方案等。 2、决定上述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建设、融资方案等有关事项。 3、上述项目的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工程的设计、安装、采购、承包和项目融资等有关事项的合同商谈、签署和实施。 “东华能源(唐山)新材料有限公司”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所决定事项,应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报备程序。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五、《关于聘任陈建政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表决同意:聘任陈建政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独立董事已就上述提名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附:陈建政先生简历 陈建政,男,196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农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毕业,硕士,高级经济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历任江苏省农垦集团办公室科员,江苏省掘港农场党委书记、江苏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等,现任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陈建政先生目前持有732,000股本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建政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六、《关于选举任家国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审议同意选举任家国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产生的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如下: 提名委员会:沈先金(召集人)、鲁毅、任家国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七、《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业务需要,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共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原授信额度0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为自获得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上述额度在获得有关银行审批后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 截止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日,除了上述新增综合授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尚在有效期内的各类综合授信额度为178.79亿元,其中:东华能源54.38亿元,控股子公司124.41亿元。已实际使用额度110.45亿元,其中:东华能源40.59亿元,控股子公司69.86亿元(不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八、《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提请召开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7月28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5-082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已刊登于2015年7月2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8月13日下午:14:30—16: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2日15:00至2015年8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5年8月6日 3、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南京管理部会议室(南京市仙林大道徐庄软件园紫气路1号)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2015年8月6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关于“东华能源(唐山)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页岩气综合利用丙烷脱氢项目的议案》 2、《关于“东华能源(唐山)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页岩气综合利用聚丙烯项目的议案》 3、《关于“东华能源(唐山)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液化码头及陆域配套库区工程的议案》 4、《关于对“东华能源(唐山)新材料有限公司”授权的议案》 5、《关于提名魏光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第1至4项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8月2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5项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6月1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南京市仙林大道徐庄软件园紫气路1号,邮编: 210042 信函登记名称:东华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时间:2015年8月12日9:00-16:3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221 投票简称:东华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2日15:00至8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注意事项 (1)会务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陈建政、陈圆圆。 联系电话:025-86819806,传真025-86771090 通讯地址:南京市仙林大道徐庄软件园紫气路1号,邮编: 210042 (2)参加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7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致: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1、《关于“东华能源(唐山)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页岩气综合利用丙烷脱氢项目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2、《关于“东华能源(唐山)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页岩气综合利用聚丙烯项目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3、《关于“东华能源(唐山)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液化码头及陆域配套库区工程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4、《关于对“东华能源(唐山)新材料有限公司”授权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5、《关于提名魏光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件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5-083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在曹妃甸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曹妃甸页岩气综合利用丙烷脱氢项目 为充分发挥产能优势和提升产业链的竞争实力,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全资子公司“东华能源(唐山)新材料有限公司”在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化学产业园区申请投资建设页岩气综合利用丙烷脱氢项目。具体事项如下: (1)项目单位:东华能源(唐山)新材料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页岩气综合利用丙烷脱氢项目 (3)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化学产业园区 (4)建设规模: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丙烯132万吨,副产氢气4.62万吨。 (5)主要建设内容:一期新建1套66万吨/年丙烷脱氢装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二期新建1套66万吨/年丙烷脱氢装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6)建设期:建设期预计一期和二期各3年。 (7)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62.5亿元(一期约34.9亿元,二期约27.6亿元)。 (8)投资来源:企业自筹或银行贷款。 (9)项目的财务评价:该一期项目全部达产后,根据目前的可行性预测,一期项目的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达13.56%;二期项目的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达18.52%;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性。 二、曹妃甸页岩气综合利用聚丙烯项目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全资子公司“东华能源(唐山)新材料有限公司”在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化学产业园区申请投资建设页岩气综合利用聚丙烯项目。具体事项如下: (1)项目单位:东华能源(唐山)新材料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页岩气综合利用聚丙烯项目 (3)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化学产业园区 (4)建设规模: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聚丙烯120万吨。 (5)主要建设内容:一期新建2套4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二期新建1套4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6)建设期:建设期预计一期和二期各3年 (7)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约42.6亿元(一期约28.8亿元,二期约13.8亿元)。 (8)投资来源:企业自筹或银行贷款。 (8)项目的财务评价:该一期项目全部达产后,根据目前的可行性预测,一期项目的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达13.49%;二期项目的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达15.09%;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性。 三、曹妃甸液化码头及陆域配套库区工程 为满足东华能源(唐山)新材料有限公司页岩气生产新材料项目原料和产品的进出口需要,积极配套该项目装置区的建设进度,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全资子公司“东华能源(唐山)新材料有限公司”在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港区申请建设液化码头及陆域配套库区工程。 (1)项目单位:东华能源(唐山)新材料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唐山港曹妃甸港区液化码头及陆域配套库区工程 (3)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港区 (4)建设规模:建设2个5万吨级液化烃泊位、陆域配套仓储库区、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仓储库区拟分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丙烷和丁烷储罐,二期建设下游项目配套所需要的丙烷、丁烷、乙烯、乙烷及丙烯等储罐。按照目前规划,预计两期建设投产后,合计总罐容约为107万m3。 (5)建设期:液体化工码头工程建设周期预计2-3年;仓储库区工程建设期预计一期和二期各2年。 (6)项目总投资:总投资估算为51.5亿元,其中,陆域配套库区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估算项目总投资约10.3亿元,仓储库区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估算项目总投资约37.3亿元;液体化工码头项目预计总投资约3.9亿元。 (7)投资来源:企业自筹或银行贷款。 四、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1、投资公司名称:东华能源(唐山)新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4年6月27日 3、法定代表人:蔡伟 4、注册地址:曹妃甸工业区化学产业园区 5、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6、出资方式:以现金方式出资 7、经营范围:石化相关新材料产品的批发和贸易(危险化学品除外)。 8、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0万元,总负债1.22万元,所有者权益-1.22万元;2014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实现营业利润0万元,实现净利润-1.22万元。 五、对外投资的背景 (一)在曹妃甸发展丙烯、聚丙烯产业,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是实现公司全产业链发展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曹妃甸是国家京津冀一体化战略的重点产业示范带动区,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地位和广阔的发展空间,是带动新一轮中国经济发展的战略支点之一,可以辐射整个北方市场。通过在曹妃甸投资丙烯、聚丙烯项目,初步构建起公司张家港、宁波、曹妃甸三大产业基地相互配套的战略布局,奠定了公司未来在丙烯、聚丙烯产业的领先地位。有利于公司在丙烯、聚丙烯产业形成规模和区域竞争优势,有利于公司未来聚丙烯产能的调节与平衡,可以有效抵御未来市场原材料供给、原材料价格、产品价格变动的风险因素,提升公司的整体市场竞争力。 二是理顺内部管理体制,有利于项目的投资管理,形成以丙烯、聚丙烯为主体的一体化生产装置,有利于建成投产后的生产管理。新增项目的投资,可以有效发挥丙烯、聚丙烯产能联动优势的发挥,保证丙烯装置的产能调节与平衡。 三是通过合作引进最新的聚丙烯技术,在三大产业基地之间,合理构建产品结构,按照市场需求,形成不同层次的聚丙烯产品线,为项目的开展和未来的市场竞争优势,提供了坚实的生产、技术保障。 四是通过丙烯、聚丙烯一体化投资,可以为下游项目提供优质、廉价的基础原料,有效推进产业链进一步延伸,有效带动曹妃甸区域石化产业的发展和结构优化,为国家京津冀一体化战略的实施做出贡献。 五是可以充分利用“东华能源(唐山)新材料有限公司”的仓储能力,充裕的码头进出口能力,在保证项目的原料保供的基础上,为公司大规模介入北方清洁能源市场业务提供物流保障。 (二)该项目投资具有良好的产业背景和市场前景 一是丙烯是一种重要石油化工基本原料,主要用于生产聚丙烯、丙烯腈、环氧丙烷等。本世纪以来,由于丙烯下游产品开发迅速,国内丙烯及聚丙烯的生产能力和产量一直不能满足国内市场需求,每年需要大量进口丙烯及其衍生产品。2010年,我国生产丙烯1,324.1万吨,其中,中国石化拥有丙烯(含合资企业)产能870万吨/年,中国石油拥有丙烯产能395万吨/年,而国内同期丙烯当量消费为2,150万吨,需求缺口较大。 国内丙烯需求短缺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我国国内资源短缺,丙烯市场产能增长落后于下游产业的需求增长。其根源在于我国丙烯生产传统工艺的限制。目前,丙烯主要来自于石脑油裂解制乙烯(作为其联产品)和石油催化裂化,产出率非常有限。二是我国丙烯的生产被大型石化企业高度垄断。而企业内部与丙烯配套的下游产品基本上可以消耗掉丙烯的产能,因此其对外供应的丙烯远远不能满足我国其他下游企业的需求。以丙烷等轻质原料制取丙烯的项目如果能够在国内建设,将有助于缓解我国丙烯供不应求的现状。 二是聚丙烯是一种性能优良的热塑性树脂,具有密度小、无毒、易加工、抗冲击、抗绕曲以及电绝缘性好等优点,广泛应用于汽车工业、家用电器、电子、包装以及建材家具等各领域。国内丙烯及聚丙烯的生产能力和产量一直不能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处于供不应求状况,出口数量较少,每年需要大量进口丙烯及衍生产品,聚丙烯的自给率为70%左右。 消费需求的持续增长是聚丙烯扩张的基础,聚丙烯在我国主要用来编织制品、纤维制品、BOPP、CPP薄膜、注塑和管材,这些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汽车工业、家用电器、电子、包装、建材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领域,消费能力的增长与聚丙烯的整体需求状况直接相关。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提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持续增加,消费能力的持续增长将成为聚丙烯销量扩张的坚实基础。 技术进步的聚丙烯扩张的基础,随着聚丙烯生产技术的不断升级,新型高端聚丙烯产品在流动性、耐高温、透明度、强度及抗冲击力等方面的性能不断增强,使得聚丙烯的应用范围不断扩展,技术含量越来越高, 替代进口是聚丙烯扩张的新动力。目前我国的高附加值聚丙烯产品存在结构性供给不足的问题,需要大量进口。随着国外先进聚丙烯生产工艺的引进,我国国产聚丙烯生产水平将不断提高,产品将能适应市场不断变化的需求,逐渐替代进口产品,实现整体产能的扩张。 三是在北美页岩气革命的大背景下,丙烷、丁烷等轻质烷烃资源的国际供应量大幅度增长,且价格低廉。在此基础上,利用先进、环保的丙烷脱氢技术生产丙烯,与现有的各种生产技术路线比较,最具有环保性和综合成本竞争优势。为此,公司在国际资源掌握、远洋物流、码头方面进行了战略布局,并正在按照计划稳步实施,从而,为公司张家港、宁波、曹妃甸三大石化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为项目投产运营且保持持续市场竞争力提供有效的保障。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和影响 (1)上述项目投资建成后,公司的整体规模、业务结构、市场竞争和盈利能力等,均将实现质的变化。公司所拥有的丙烯和聚丙烯生产能力将跃居国内领先的地位,成为规模优势明显的国际一流丙烯、聚丙烯生产商,对区域经济的发展产生积极的贡献,实现公司整体战略升级转型的目标。 (2)上述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发展前景广阔,经济效益良好。公司本次计划投资的丙烯、聚丙烯及下游项目,一是与国际一流的技术供应商合作,采用国际领先的技术、工艺,与同类项目比较,具备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优势;二是丙烯与聚丙烯一体化投资,可以有效的控制投资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综合成本优势明显。为此,项目实施可为本公司的战略转型和产业链延伸搭建良好的产业发展平台,为公司的产业升级和持续盈利能力的增强奠定基础。 (3)上述项目有利于公司资产综合优势的充分发挥,公司将从源头整合丙烷、丁烷的国际采购、物流、仓储和第一港优势,掌握国际资源,在保证丙烷原料的稳定供应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国际贸易和国内销售的市场竞争力;以丙烷到丙烯、聚丙烯及下游产业等基础石化产品为核心,形成比较完善的丙烷和丁烷综合利用产业链,全面提升公司的业务规模和综合效益。 (二)风险因素 (1)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项目所需原材料丙烷为石油的衍生产品,其价格变化趋势与石油价格变动关系较大,其价格因受国际政治、经济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原材料价格波动,将直接影响到原材料采购成本及经济效益。因此,公司将采取与生产商直接签订长期合约、搭建国际物流平台、积极扩展国际贸易、综合运用国际市场工具等方式,建立稳定的原料供应渠道,形成具有竞争力的定价模式,充分发挥本公司第一港优势、合理的库容结构和布局,在保障项目原料供应的基础上,控制原材料的价格波动风险,为项目的运营提供保障。 (2)技术风险。项目将采用了国际最先进的技术与设备,公司目前已经投产和在建的项目,可以为曹妃甸项目的建设提供大量的经验积累和技术基础。但丙烷脱氢技术与工艺等,不仅项目投资大,而且涉及工艺、设备复杂程度高,技术含量高,对技术全面掌握及熟练掌握需要一个过程,依然存在一定的技术难度。 (3)市场风险。从目前情况看,该项目产品丙烯、聚丙烯市场需求大、前景好;但从产品性质看,对下游产业发展有一定依赖性(为下游产业提供原料),对市场的开拓、客户网络的建立、健全需要一个过程。同时,由于该项目投资建设周期较长,该产品属于大宗化工原材料,受整体经济景气度和国家行业政策影响较大,如果未来行业政策及市场需求出现较大变化,存在项目建成后的市场效益变化等不确定性。 (4)财务及投资风险。本次项目的总投资较大,建设周期长,公司将根据市场及资金筹措情况,分期逐步实施。如果未来市场出现变化,可能会出现项目建设计划调整或延期;如果项目投资建设期延长或未来市场出现波动,可能导致未能实现预期的投资回报,这都将对本公司的财务和融资产生一定的成本压力。对本次项目投资成本和效益预计等,均基于当前市场原材料成本、产品价格和税收政策基础上进行的测算,不代表公司对于未来业绩的任何预测和承诺,未来实际投资额和收益情况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曹妃甸项目的前期资本金投资由公司自筹资金先行解决,后续资金计划通过长期债、项目贷款、产业基金、股权融资等方式予以解决,为此,在短期内会增加公司的财务负担。公司能否通过上述方式筹集资金存在不确定性。 (5)项目审批等事项的不确定性。本次项目尚未获得当地主管部门的备案立项及三评等有关手续。项目所需要土地等事项,已经与当地政府达成意向一致,但有关转让手续尚未办理完成。为此,上述项目备案、审批过程中,存在项目规模、建设方案调整等不确定性因素。 七、其他事项 (1)为提高决策效率,加快项目推进速度,董事会同意对“东华能源(唐山)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授权,授权其决定与本次项目有关的审批、建设、投资和实施等事项,该项授权已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项目投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项目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存在关联交易。 (4)本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公告项目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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