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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副总经理徐明: 完善股东股份减持和稳定股价的配套制度 2015-08-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朱筱珊
证券时报记者 朱筱珊 上市公司是稳定市场的重要力量,上交所将着手研究制定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制度,完善股东减持和稳定的配套措施,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徐明表示,股价大幅波动暴露了我国资本市场在转轨阶段遇到的问题,市场稳定后的制度重构和完善也需相应跟进。为完善上市公司监管治理、促进证券市场稳定发展,上交所将从制定上市公司信披制度和完善股东减持及稳定的配套措施等方面入手。 在股市上涨的行情当中,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意愿显著增强,公告数也在一定幅度上有所增加。不过,上交所也发现一些上市公司存在着滥用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倾向,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披露动机不纯,二是披露内容不客观。上交所将着手研究制定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制定,为上市公司发布此类公告设定边界,发挥其正面作用,放缓其负面影响。此外,上交所正着手将自愿性信息披露监管纳入行业的指引当中,目前已经向市场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对反馈的意见进行完善以后将正式颁布实施。 上交所还将完善股东减持和稳定的配套措施。在股价出现大幅波动时,督促大股东和上市公司通过增持回购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同时,鼓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其他股东通过减持股份实现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转换循环,也是资本市场实现资源有效配置的方式之一。 徐明表示,对上市公司主要减持行为的监管,目前的行政法规、证券法都有相应的规范,对本轮市场的震荡和减持现象以及反映出的问题,接下来相关制度的完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虑,并在立法上要进一步地明确: 一、进一步强化特定持有人,比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的诚信义务,基于其控股地位和市场责任,对其持股比例、减持的期限、时间和方式等给予一定严格的限制。同时要进一步明确和完善老股转让制度,明确原则和基本条件,对具体的范围和减持比例可以采取授权的方式,由证券监管机构通过行政规章予以规定,并根据市场变化做出实时的调整。 二、进一步完善特定持有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对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可区分实业公司和财富投资等不同体系,分别给予不同的约束。要求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在实际披露之前稳定市场预期。 三、将减持行为与信息披露监管、内部交易防控、股价管理进行同时监管,形成监管合力,防止股份减持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进一步确立股份增持、回购、员工持股等制度。这些制度得到了妥善的应用,与此相适应的相关的配套规范也得到了规范。这些安排对上市公司主动采取措施稳定市场有明显作用,建议进一步评估原有股份增持的制度以及近期调整的效果。在此基础上,将那些合理的、临时性的安排转化为常规性的治理,体现在立法当中持久地执行下去。 徐明表示,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一个稳定的市场环境,这个环境的形成需要市场各方的集体意志和共同行动。其中,上市公司作为资本市场的基石,应该发挥更大、更积极的作用。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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