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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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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5-049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2015年7月29日、30日、31日,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荣安地产,证券代码:000517,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没有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2015年7月31日,公司披露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1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5年6月30日总股本1,061,307,49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2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8股。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无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重要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本公司已于2015年7月31日披露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

  3、公司201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高送转利润分配预案是为了持续回报股东,并不会改变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和实际盈利能力。

  4、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5-49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887,证券简称:中鼎股份)已于2015年6月30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 经之后确认,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3日开市时起按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2015年7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47)。2015年7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48)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有关各方仍在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相关事项进展公告。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3日

  证券代码:000837 证券简称:秦川机床 公告编号:2015-40

  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证券名称:秦川机床、证券代码:000837)2015年7月29日、7月30日、7月3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3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公布了《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15-32),具体内容请参见该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2、公司于7月14日刊登了《维护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34),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承诺未来3个月(2015年7月14日至2015年10月14日)增持公司股票。2015年7月15日至7月24日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了公司股票,公司及时进行了披露。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符合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请参见7月14日、7月16日、18日、24日、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3、7月14日公司刊登了《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暨股票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31), 截至2015年7月13日,公司与拟发行股份对象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决定暂时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并承诺三个月内不再启动非公开发行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经检索,近期公共传媒没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经核实,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经查询,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公司承诺至少3个月内不再筹划同一事项。

  2、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已于7月14日刊登了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目前测算的情况与业绩预计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

  4.《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深交所巨潮资讯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5-103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1740号文核准,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城"或"发行人")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8亿元(含28亿元)的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根据《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

  本期债券为5年期品种,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15年7月31日结束,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5.18%。

  特此公告

  发行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5-051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等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海翔药业,证券代码:002099)已于2015年7月27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公司债券(证券简称:12海翔债,证券代码:112125)不停牌。公司于2015年7月27日发布《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5-049)。

  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已就相关事项进行论证和沟通,截止至本公告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根据相关规定,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将尽快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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