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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1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收购标的下属子公司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许可申请获得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5年8月14日,公司拟收购标的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物流")下属子公司传化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支付")接到《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受理支付业务许可申请通知书》(2015年第1号),传化支付就从事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仅限于线上实名支付账户充值)业务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已被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依法受理。现将传化支付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支付业务申请方基本情况

  申请方:传化支付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萧山区宁围街道宁新村

  股东结构: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成立时间:2015年4月22日

  经营范围:电子商务、电子支付、支付结算等业务

  二、申请业务类型

  依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传化支付拟申请非金融机构的《支付业务许可证》,申请的业务类型为:

  1、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仅限于线上实名支付账户充值);

  2、申请的业务覆盖范围为:全国。

  三、对传化物流业务影响

  传化物流目前正在积极推进"物流+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战略,本次支付业务许可申请已获得受理,如本次支付业务申请最终获得中国人民银行审核通过,有利于传化物流发展战略实施,实现"涵盖货主、物流企业、货运司机、商户(港内、港外)等全覆盖、全场景、全流程的支付闭环",并将支付服务延伸至"B2B,B2C与C2C",从而提升用户的支付体验、支付便利和支付经济,可以更好地满足用户需求,提高用户粘性,实现传化物流潜在价值及盈利能力的提升,最终打造中国公路物流的全新生态圈。

  该受理事项还需中国人民银行审核批准,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5-066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滨江集团,股票代码:002244)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5年8月12日、8月13日、8月1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没有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2015年6月6日,公司披露了《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详情请见2015年6月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司以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实,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非公开发行股票重大事项外:

  1、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2、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

  2、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披露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预计,公司2015年1-6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在-20%~20 %之间。截至目前未发现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存在重大差异。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太原刚玉 公告编号:2015-043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影响的重大事项,鉴于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17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对该事项的相关进展情况进行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15-026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在的乐平工业园区内部分企业存在污染物排放超标问题,江西乐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园区管委会")拟对园区内企业进行环保和安全核查。应园区管委会要求,在核查完成前,园区内企业需进行停产自查,因此公司已于8月11日开始停产并进行检修,待核查完成后恢复生产。公司近期停产将对企业业绩产生不利影响,预计经济损失约500至1000万元。

  公司成立以来严格遵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目前无环境污染事故,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公司将积极配合园区管委会要求,完成自查通过验收后,尽快恢复生产。

  公司预计两周内可恢复生产,不存在三个月内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形,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司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八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000557 股票简称:*ST广夏 公告编号:2015-055号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8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书》(151189号):"我会依法对你公司提交的《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你公司就有关问题(附后)做出书面说明和解释,请在30个工作日内向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的具体内容如下:

  "2015年5月26日,我会受理了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申请。6月26日,我会出具反馈意见。7月29日,你公司公告了反馈意见回复并上报我会。经审核,现提出以下反馈意见:

  1、 反馈回复材料补充提供了神华宁煤2012年1月出具的将所持宁东铁路股权托管给宁夏国投的《托管函》。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神华宁煤出具《托管函》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2)宁夏国投接受神华宁煤股权托管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3)宁夏国投是否依据《托管函》行使宁东铁路股东权利。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申请材料显示,*ST广夏《重整计划》明确重组方向银广夏注入净资产评估值不低于40亿元的优质资产,且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ST广夏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合计不低于10亿元。收益法评估显示宁东铁路2015年至2017年预测净利润合计6.88亿元。反馈回复材料未就 '本次交易完成后宁东铁路业绩指标能否达到《重整计划》确定的重整条件,《重整计划》是否存在不能执行的风险'发表明确意见。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进行补充披露。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就上述问题进行说明和解释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部门。

  公司定向回购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最终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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