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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9-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房地产 公告编号:2015-66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中房地产,证券代码000736,已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年8月28日、8月31日、9月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调查核实,并与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沟通,核实情况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我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一)公司自查不存在违反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我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5-074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东方铁塔,证券代码:002545)于2015年5月19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19日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0)。停牌期间,公司分别于2015年5月26日、2015年6月2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32、2015-037)。 公司于2015年6月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为:2015-040),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2015年6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5年6月16日、2015年6月24日、2015年7月1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1、2015-045和2015-047),2015年7月8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50),2015年7月15日、2015年7月22日、2015年7月29日、2015年8月5日、2015年8月12日、2015年8月19日、2015年8月26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53、2015-054、2015-055、2015-062、2015-065、2015-068、2015-073)。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正在对涉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资产和业务进行尽职调查等工作。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公布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日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江苏三友(002044)估值调整的 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的相关规定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自2015年09月01日起,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对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江苏三友(002044)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调整。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日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鉴于"江苏三友(股票代码:002044)" 股票因重大事项停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38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确保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江苏三友" 股票的估值更加公平、合理,经与相关基金托管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自2015年9月1日起,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江苏三友" 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停牌期间,本公司将与其上市公司保持密切沟通,切实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待"江苏三友" 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日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宏达矿业”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第13号)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对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相关托管银行协商一致,自2015年9月1日起,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采用"指数收益法"对停牌股票"宏达矿业"(股票代码:600532)进行估值。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上述股票当日收盘价能反映其公允价值之日起,对其恢复按交易所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九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5-079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26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26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3)。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因本次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公平性,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5年9月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相关事项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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