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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5-098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转增比例:每10股转增20股,每股转增2股
● 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23日
● 除权日:2015年9月24日
●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2015年9月25日
一、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11日召开的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详见2015年9月12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096号)。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一) 发放年度:2015年半年度
(二) 发放范围:截止2015年9月2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三)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股本总数413,756,355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合计转增股本827,512,710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为1,241,269,065股。
三、相关日期
(一) 股权登记日(R日):2015年9月23日
(二) 除权除息日(R+1日):2015年9月24日
(三)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R+2日):2015年9月25日
四、分派对象
截至2015年9月2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本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将所分派股份直接记入股东账户。同时根据现行税收政策,本次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为股票溢价发行形成,因此每股转增比例不扣税。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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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按新股本摊薄计算的每股收益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按新股本1,241,269,065股摊薄计算的公司2015年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1133元/股。
八、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63430985
传真:0512-63092355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5-09-18 | |
| 关于实施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数量的公告 | 2015-09-18 | |
|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 2015-09-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