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9-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证券代码:002287 公告编号:2015-038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9月17日以通讯形式召开; 2、公司于2015年9月11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3、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雷菊芳女士召集; 5、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 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9)。 (表决票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杜守颖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辛冬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行,公司董事会提名杜守颖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在此之前,辛冬生先生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其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杜守颖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交所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等方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0),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的提名。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提名杜守颖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5年10月9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北四环东路131号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公司会议室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41)。 (表决票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杜守颖,女,1960年12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士、硕士,临床中药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景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杜守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工作;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杜守颖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证券代码:002287 公告编号:2015-039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授信品种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贴现、国内信用证、融资性保函等,授信期限为一年。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民生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雷菊芳女士代表公司与民生银行签署上述综合授信有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十七日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证券代码:002287 公告编号:2015-040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辛冬生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辛冬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战略投资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鉴于辛冬生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未达到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辛冬生先生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之前,辛冬生先生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其职责。 辛冬生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董事会对辛冬生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行,公司董事会提名杜守颖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杜守颖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杜守颖,女,1960年12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士、硕士,临床中药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景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杜守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工作;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杜守颖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证券代码:002287 公告编号:2015-041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奇正藏药”)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9月17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5年10月9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3、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0月9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0月8日-10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15:00至2015年10月9日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北四环东路131号中国藏学研究中心5层公司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28日; 6、出席对象: (1)2015年9月28日(星期一)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杜守颖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审议议案1时,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将单独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38)、《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0)。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 2015年9月29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远途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 北京市北四环东路131号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五层501室 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北京市北四环东路131号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五层501室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上请注明“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100101 传真:010-64987324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87;投票简称:奇正投票 2、投票时间:2015年10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在投票当日,“奇正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具体如下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具体如下表: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15年10月8日15:00至2015年10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冯平、李阳 联系电话:010-64972881 四、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