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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1 债券代码:112038 债券简称:11锡业债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购买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资产过户结果公告 2015-09-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锡业股份")以发行股份为对价,购买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云锡控股")、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云锡集团")和博信优质(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博信天津")三家合计持有的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联锌铟")75.74%的股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文件(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31日披露的公告),截至2015年9月14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过户全部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过户完成情况 1、过户完成情况 2015年9月14日,云锡控股、云锡集团和博信天津分别向华联锌铟出具《确认函》,确认将其所持有的华联锌铟共计212,072,000股股份已交付给锡业股份;2015年9月14日,华联锌铟向锡业股份签发了《持股凭证》,证实锡业股份持有华联锌铟212,072,000股股份,并重新制作了股东名册置备于公司备查。 至此,本次重组所涉及的资产过户已依法完成,锡业股份已合法取得华联锌铟212,072,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75.74%,华联锌铟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 后续事项 锡业股份尚需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新增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登记手续,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新增股份的上市手续,并向工商管理机关申请办理锡业股份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关于本次交易资产过户情况的中介机构结论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决策、批准、核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已完成标的资产的过户;华联锌铟在过渡期间的盈利已由上市公司享有;上市公司已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与已披露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签署的协议已履行或正在履行,未出现违反协议约定的行为;在本次重组相关承诺的履行过程中,承诺各方无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后续事项在合规性方面不存在重大障碍,该等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2、律师核查意见 律师认为: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重组已合法取得必要的授权与批准;本次重组已完成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标的资产已归属于发行人所有;但发行人与交易对方仍需继续履行相关后续事项。 三、备查文件 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产权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资产过户情况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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